在当代经济伦理的研究中,“经济人”和“道德人”关系的讨论是一个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问题。人们普遍认为:“经济人”与“道德人”对立关系源于社会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分离对立,市场经济中的个人私利与社会公利的矛盾是造成“经济人”与“道德人”对立的源由。因此,要从根源上消除这种分歧,就必须找到一个经济伦理研究的科学出发点,这个出发点应该就是马克思的“实践的人”。 一、经济伦理研究中方法论分歧的历史渊源 英国哲学家休谟在《人性论》一书中提出一个著名的哲学命题,即“一个人不能从是中推论出应该是”。这一命题的提出开创了经济学研究史中的经济人与道德人分离的历史先河。休谟认为:事实领域与价值领域之间应该是有区别的,对事实问题的研究不应该产生伦理化、规范化的结论。从此围绕这一命题提出的问题成为西方经济伦理研究的一个中心问题。 1.从斯密到凯恩斯的主流经济学派 他们都认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客观经济规律的运行,强调经济学不是伦理学的附属品,经济学的任务是发现经济规律,而不是制定和履行道德规范。应该把所谓的道德关怀排斥在经济学理论的研究之外。他们无一例外地都把主体的人看作是纯经济的动物,在经济过程中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斯密就认为:“个人的利害关系与情欲,自然会使他们把资本投在通常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1]在市场经济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能是利益关系。正如马克思所描绘的:在商品交流领域,买卖“双方只顾自己,使他们连在一起并发生关系的唯一力量,是他们的利己心,是他们的特殊利益,是他们的私人利益。”[2]新古典经济学的代表马歇尔也强调:经济学的研究只能建立在人的自利性的基础之上。他认为:要使经济学比其他任何一门研究人的社会科学更为精确,应把握住影响人类行为的最有力、最常见的动机,这个动机就是“经济人”对货币的强烈的追求欲望,“正是对商业生活中最坚定的动机的这种明确和正确的货币衡量,才使经济学远胜于其他各门研究人的学问。”[3] 2.从施莫勒、罗宾逊夫人到布坎南的异端学派 德国新历史学派的代表人物施莫勒认为:我们称作经济的,是指由互相联系的个人形成的或大或小的集体,构成这种集体的因素包括心理的、道德的、法律的。英国剑桥学派代表罗宾逊夫人也认为:“任何一种经济制度都需要有一种规则,一种意识形态为它们辩护,并有一种个人的良知来促使它努力地实践”[4],同时“经济学绝不可能是一门完全纯粹的科学,而不掺杂人的价值标准”,“对经济问题进行观察的道德的政治的观点,往往是与使用的分析方法难以割裂、纠缠在一起的”。[5]以布坎南为代表的制度经济学也分别从不同角度探讨了市场经济也是一种道德经济,认为人类可以也应该从市场化的过程中形成与市场经济相对应的道德机制。布坎南在其著作《经济学家应该做什么》一书中指出:市场不应是一种单一的效率市场,经济学应将“资源配置理论”或“选择理论”置于经济学研究的核心地位。市场首先是一种关系,是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同时也是一种制度,是体现人们交换关系的各种制度形式。经济学和经济学家的作用就在于对市场交换中的行为作出解释和预见。布坎南也将该书的第三部分,命名为“作为道德哲学的经济”。 二、从“经济人”假说中理解的各种经济伦理研究的出发点 西方近现代经济学派把“经济人”假说视为全部经济理论的基石和前提。从西方各种经济学派的关于“经济人”假说中可以剥离出他们对经济伦理问题研究的立足点,即可以看到他们是以何种理论为出发点,运用一种什么方法,阐明经济活动中经济因素和道德因素的作用以及两者的互动关系。 1.古典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说 古典经济学的代表人物斯密提出的“经济人”假说中,经济人是“利己”与“利他”、个体效用最大化与社会整体效用最大化的统一,实现这一目标就是通过“看不见的手”。“由于他管理产业的方式目的在于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大程度,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种场合,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6]可以看到,斯密是从经济运行的规律的这一角度,把伦理学排除在了经济学的关怀之外,不可否认的是这个假设对西方近现代经济伦理研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后来的新经济自由主义思潮的代表人物密尔顿·弗里德曼提出了“回到斯密”的口号,说斯密“这只‘手’是他对一种方式的想像,在这种方式中,千百万人的自愿行动可通过价格体系来协调,而不需要指导中心。”[7] 2.新制度经济学派对“经济人”假说的修订 新制度经济学派认为古典经济学研究的人是脱离现实的、理想的人,因此,新制度经济学派主张经济学应研究人在现实生活中的本来面目——现实当中的人性。其代表人物之一——科斯就认为:当代制度经济学应该从人的实际出发来研究人。其做法之一就是主张以效用最大化来代替经济利益最大化,即个人得到的效用(满足)不仅仅是来自物质的享受和金钱的追求,还应包括荣誉、地位、爱情以及行善时的心情愉悦状态;做法之二就是提出了“经济人”行为理性的有限性的假定,他们认为人类的理性只是有限的理性,所以经济人只能去追求较满意的结果,而不是十全十美最优的结果。新制度经济学派“经济人”假说源于他们对经济研究中非经济因素的肯定,他们是以一种整体性的分析方法,立足社会文化系统,通过价值标准将经济学与伦理学沟通了起来。新制度经济学派的代表之一加尔布雷斯就明确提出:“经济学根本不是一门说明的科学,它也为支配的经济利益服务,它培养信念,同时培养这种利益所需要的行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