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思想结构精巧,甚至可以说是神妙,运行机制和动作灵活,因为这一思想从命名到内容都是动态的。大部分学者,尤其是哲学素养准备不足的经济学家,对“看不见的手”思想的优点深信不疑,加上意识形态立场的稳固作用,更是让学者们只能相信它、论证它和传播它。这种认同状况导致的研究状况,对人们理智地认识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非常有害。鉴于这一点,在充分认识到“看不见的手”思想对揭示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有不可替代性贡献的前提下,同样需要揭示出“看不见的手”思想还有内在的理论缺陷。 第一大缺陷:作为根据的现实性因素不足 亚当·斯密通过“看不见的手”思想展示给我们的市场经济模型非常纯粹,即所谓的“纯市场经济”。按照现代西方经济学教科书的规定,这种市场经济必须具备如下性质:第一,经济资源的私人所有制,称之为私人产权。第二,通过市场对分散的决策进行协调。第三,产品有足够多的买主和卖主,使得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能单独影响价格。第四,每个卖主必须提供标准化的产品。第五,产品价格必须要在没有政府或任何其他方面干预的情况下自由上涨或下跌。第六,买主和卖主必须是不固定的。第七,卖主如果愿意的话,必须能自由离开这个产业,而且潜在卖主如果感到他们可以比现有卖主更有效率地生产这种产品而必须能自由进入。 上述规定是“看不见的手”思想的内在要求。这里首先需要我们思考的问题是:在用市场配置资源的社会生活中,这种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存在过吗?西方市场经济思想的大师们心里明白,根本不存在。问题就出在这里。确实,“看不见的手”思想像其他市场经济理论一样,在形成过程中要有抽象或说舍弃。在这个过程中,一部分现实性因素被抽象掉或舍弃掉。问题是,抽象度或舍弃度如伺掌握?现实性因素被抽象掉哪些和多少才是适宜的?确定度的根据是什么?在“看不见的手”思想中,我们看不到这些问题的自觉提出,更看不到认真和负责任的探讨,真正看到的是任意抽象。这不能不说是“看不见的手”思想内在的理论缺陷。亚当·斯密的后继者们,不去主动弥补这一严重缺陷,而是顺着既有思路走向极端。例如,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中,为了把要探讨的问题纯粹化、简单化,连用七个“假如”[1](下册,P33-34)。可以想见,经过七次“假如”的舍弃以后,理论剩下的现实性因素到底还有多少。 第二大缺陷:缺乏价值观升华的层面 “看不见的手”思想的人格化典型之一是商人。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对商人着墨不少,但总体印象不好。不好的地方在商人的价值观念或伦理道德水平上[2](上册,P242-243)。实际情况是,在亚当·斯密展开“看不见的手”思想过程中,注目的焦点是行为当事人孜孜求利的经济动机,除此之外的其他动机或价值追求,他基本上没有涉及。仅从“看不见的手”思想的内在逻辑要求层面看,此举无可非议,因为“看不见的手”思想意在揭示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经济私利恰是“看不见的手”的直接动力和第一层面的追求目标。但是,“看不见的手”思想毕竟是宏观层面上市场经济生活的本质揭示,在市场经济生活中,其动机、价值取向,绝对不仅仅是经济考虑一个因素所能概摄得了的。在这一点上,“看不见的手”思想肯定有缺失,用我们论题最切近的语言表述,这就是理论缺陷。 好在亚当·斯密的后继者在这一点上比较清醒,缺失弥补工作也做得很好。亚当·斯密的英国传人、新古典主义的集大成者马歇尔从一个特定角度,正确地弥补了这一点:当我们说到一个人的活动的动机,是为他能赚得的金钱所激发,这并不是说,在他的心目中除了惟利是图的念头之外,就没有其他一切考虑了。因为,即使生活中最纯粹的营业关系也是讲诚实和信用的;其中有许多关系即使不讲慷慨,至少也没有卑鄙之心,并且具有每个诚实的人为了洁身自好所具有的自尊心[1](上册,P43)。 马歇尔对“看不见的手”思想理论缺陷的弥补正确且具体,但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这就是经济行为过程中价值观的升华。在这一点上,又有两个人对“看不见的手”思想的理论缺陷弥补得非常好,一个是马克斯·韦伯,一个是熊彼特。除了“西方惟一论”和“西方优越论”的胡扯毫无根据且让人讨厌外,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其主题思想就是市场经济行为中新教价值观的升华问题,这在有关天职(Calling)的论述中体现得最为典型[3](第二、三、五章)。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开拓了不同于马克斯·韦伯的价值观升华的新向度,这就是以经济行为及其成功为手段和凭借,实现自己的“私人王国”或“王朝”的梦想,其地位“最接近于中世纪的封建贵族领主的地位”[4](P103-104)。 马歇尔、韦伯、熊彼特三人对“看不见的手”思想理论缺陷的弥补各有特点:马歇尔的贡献是在接近事实的路径上实现量的扩张;韦伯试图找到特殊宗教理念与“看不见的手”思想的内在关联,发现了价值观升华的特有向度;熊彼特专门针对企业家,他的研究结果告诉人们,“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时所依托的价值观,就是在世俗的意义上,也有升华后的层面。从一个特定角度看问题,结论自然而然地出现于我们面前:在价值观层面上,“看不见的手”思想真的存在理论缺陷。 第三大缺陷:缺乏伦理性因素 否认亚当·斯密的思想体系中存在伦理道德的内容显然不符合实际。因为他不仅有《道德情操论》的伦理学专著,就是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直接谈论伦理道德的地方也非常多[2](上册,P90、322、371;下册,P308-309、313、351-354)。但是,这些事实的客观存在,丝毫不能改变下述事实:在“看不见的手”思想的理论结构中,伦理道德因素是缺乏的。看似自相矛盾的两种事实,其关系如何呢?《质疑自由市场经济》一书的作者理查德·布隆克对此有基本符合实际的分析:作为《道德情操论》一书的作者,斯密强调同情和仁慈在创造一个具有凝聚力的社会过程中的关键作用。但是,斯密所作的这种社会道德背景的假设并没有他对自由市场机制的详细描述那样具有持久的影响。这就造成一种印象,个人在自由市场上对自我利益的追逐自然而然地推进整个社会的利益。自由市场这看不见的手可以自动地保证一种结果,即开发一切从市场交换到所有的自由市场参与者都互利的潜在利益。对许多人来说,这真是个极富道德吸引力的结果——既带来个人的最大自由,又无政府干预,至少在经济活动领域是如此,因而也就没有必要要求明确的道德动机了。利己和竞争都显得积极而有利,个人的天赋自由的种种好处也显得与社会整体利益和谐一致了[5](P259-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