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的伦理定位是经济伦理的根本理论之一,这个定位取决于市场自身的运行机制的方式,以及它与何种社会制度相结合。认清这一问题,关系到对市场经济的伦理本质的认识,关系到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建设的方向和方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 为了讨论市场经济的伦理定位这一问题,先需界定市场经济。一种西方经济理论是从经济制度去界定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核心、本质是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一种制度,亦即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英国的《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认为:“资本主义亦称自由市场经济”,它“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大多为私人所有,主要是通过市场的作用来指导生产和分配收入”[1](P356)。日本的《现代日本经济事典》写道:“私有财产制度是市场经济制度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制度”,市场经济制度有三个原则,即“私有财产制度的神圣不可侵犯”,“契约自由的原则”,“自我负责的原则”[2](P149)。另一种西方经济理论是从经济运行机制和方式来界定市场经济,把市场作为经济活动中资源配置的一种工具,起着资源配置的作用和商品、劳务的交换作用,使经济顺利运行。美国经济学家D·格林沃尔德主编的《现代经济词典》把市场经济界定为:“一种经济组织方式,在这种方式下,生产什么样的商品,采用什么方法生产以及生产出来以后谁将得到它们等问题,都依靠供求力量来解决。”[3](P275~276)因此,一些经济学家并不认为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和二者可以划等号的。法国经济学家勃拉尔顿断言,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制度,虽然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动力。市场经济追求的不仅是利润,重要的是追求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而资本主义制度只追求企业利润[4]。 根据西方经济学家们从市场经济的多年实践中总结概括的市场经济理论,我们可从经济运行机制和经济体制两个视角去界定市场经济:(1)从经济运行方式、机制方面界定,市场经济的前提是契约自由和经济主体自由的原则,自由支配、使用和追求财富的原则,经济活动的目的是获取最大的利润。(2)从社会制度视角界定,市场经济可以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私有财产制度是根本的人权和法律道德的核心原则;同时,市场经济也可以与生产资料公有制相结合,也肯定和保护充分私有财产。两种市场经济形式都肯定、鼓励个人去追求自己的利益,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自由地尽可能地获利,社会、政府应当创造一切可能的条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制订相应的法律和道德准则。 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一词,一般认为是19世纪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在1835~1840年间出版的《论美国的民主》首先使用的。个人主义的定义有很多,其中较为经典的有《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的定义:个人主义是“一种政治和社会哲学,高度重视个人自由,广泛强调自我支配、自我控制、不受外来约束的个人或自我”,“作为一种哲学,个人主义包含一种价值体系,一种人性理论,一种对于某些政治、经济和宗教行为的总的态度、倾向和信念”[5](P356)。《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的“个人主义”条目:“个人主义是一种社会理论或意识形态,它赋予个人比赋予团体或社会以更高的道德价值,因而它提倡让个人随心所欲地去做他们认为最为有益于他们自身利益的事。”[6](P853)德国的乔治·恩德勒主编的《经济伦理学大辞典》“个人主义”条目:“个人主义是一种社会理论,……个人主义以社会生活现象只能从个人行为上来理解为出发点。”[7](P205)在西方,个人主义是一种价值体系,一种人道主义的世界观、历史观,一种社会制度。个人主义作为价值体系,一切价值均以人为中心,也就是一切价值都是由人来体验的(但不一定是人所创造的);个人本身就是目的,具有最高价值,社会只是达到个人目的的手段;个人在社会中是平等的,个人都是目的而不是另一个人谋利的手段。哈耶克概括得很好,他说:“个人主义的基本特征,就是把个人当做人来尊重;就是在他自己的范围内承认他的看法和趣味是至高无尚的。”[8](P21)个人主义在政治领域生活中,表现为民主制度、自由。个人主义在经济生活领域中,个人是经济人,可称之为经济个人主义。 在近当代西方的经济伦理思潮中,经济个人主义是很重要的方面,为个人主义价值体系的形成提供了现实的经济内容。近代市场经济确立之后,经济自由主义的理论和政策均占主导地位。经济个人主义表现为对个人对经济利益的占有、使用和随意转让的充分肯定,有人称为个人占有主义。C·B·麦克弗森界定个人占有主义说:“个人占有主义认为,人本质上是有形财货的追求者和获取有形财货的贮藏所。”[6](P853)197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英国的约翰·希克斯认为斯密的名著《国富论》就是建立在个人利益的基石之上。在经济行为中,个人的一切经济活动无论从动机到目的都是为了获取个人私利,正是这种个人利益的强烈追求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美国经济学家施蒂格勒指出:“斯密有一个极重要的胜利:他把在竞争条件下个人追求私利的行为的系统分析置于经济学的中心地位上。这个理论是《国富论》王冠上的宝石,它成了(而且至今仍然是)资源分配理论上的基础。”[9](P213)在斯密稍后的约翰·穆勒则更为清晰地表述经济个人主义的现实内容,即人都有权占有和自由支配自己财产。他说:“每个人应有权随意处理他的全部财产。”[10](P229)哈耶克也是个典型的个人占有主义理论的认同者,他认为:“真正的问题不在于人类是否(或应该是)由自私的动机所左右,而在于我们能否让他按照他所知道的和关心的那些眼前的结果来指导自己的活动,或者能否使他去做看来适宜于那些被假定对这些活动的整个社会意义有比较全面认识的其他人的事情。”[11](P14)经济个人主义原则设计一套最有效率的规则能使人类发挥其独创精神,依据这套原则建立的是个人对财产占有、使用自由的私有制,建立的经济秩序将使个人通过追求自己利益时能对他人尽可能做出贡献,并且产生社会经济的最大效应,这里的关键是个人自由占有财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