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演博弈与精诚培植:诚信体系建构的逻辑路径

作 者:

作者简介:
何修良,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 中国 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理论与改革

内容提要:

诚信危机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如何克服诚信危机,本文从诚信的生成和运行的经济学分析入手,重在阐述诚信的生成过程是主客体双方的迭演博弈的结果。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消除诚信危机的方法和建构我国诚信体系的路径,即努力为主客体双方的迭演博弈的进行创造外在的良好环境和制度制约,同时加大对社会诚信主体的诚信培植,不断的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完善的诚信体系。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4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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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在我国关于诚信危机的报道日益增多,诚信成了一种供应不足的商品。这已成为严重制约我国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瓶颈。如何建立一套完整的诚信机制,使人们生活在一个相互信任彼此真诚的社会环境中,这是理论和现实都必须正视的问题。

      一、诚信的生成和运行的经济学分析

      人类从诞生那天起,就有与同伴合作与协调生活的倾向。在人们合作和协调的过程中,总是建立在共同认识、共同的价值取向上。随着社会交往范围的不断扩大,共同的认识和价值取向基础的维系则需要不断的强化,诚信则是这种不断强化的一种“心理契约”。从发生学的角度看,诚信产生于社会的需求,它的形成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变化的过程,是主客体双方不断选择、磨合、认同和检验的结果。

      一般来讲,诚信的形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诚信形成的基础是主客体双方有共同的利益。利益是人们交易的根本的动机,并且人们之间的交易总是在利益一致或相似的基础上进行。利益愈趋于一致,交易愈容易达成,也就是说主客体双方的交易基础是共同利益的拥有,因为只有这样双方才机会和动力去信任对方并相信对方能为自己带来长期和最大的利益。也许这种利益在刚开始的时候不大明显,但有足够的理由使双方做出这样的选择:我信任你,因为我看到了预期的利益。利益的一致或相似促使了交易的形成和诚信发生的可能,相反交易的形成和诚信的不断强化又进一步的促使利益一致的程度,正如帕特南所言“信任水平越高,合作的可能性越大,而且合作本身能带来诚信。”第二,主客体双方的诚信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动态发展的,它需要主体用大量而又真实的诚信事件去感化客体。感化的向度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间接的。诚信发生的过程一般是沿着暗示诚信信号、显示诚信倾向、疑虑诚信、确认诚信和沿袭诚信的逻辑路径进行的。在暗示、显示诚信信号和倾向的初始阶段,必然会引起客体的怀疑和思忖,客体需要一段时间的观望和衡准,方可确信主体的诚信动机和真正的目的。这就需要主体用大量的诚信事件行动去使客体不再怀疑而真心愿意接受主体的诚意,否则客体相信主体的根基是不存在的。持续不断的诚信事件过滤了客体的怀疑和不确定的心理成本,使诚信进入下一个阶段。同时这种感化的强度还必须足够的大,感化的强度直接决定了客体的信赖、信托的心理强弱,感化的强度的减弱和放慢都会破坏先前业已形成的诚信心理倾向,影响诚信的成熟的生成过程。第三,诚信还需要在真正的交易中得到锤炼。真正的交易是检验诚信的试金石。主客体双方需要不断的相互践约来换取对方的诚信。也就是说,诚信的维护维度是相互的,任何一方的放弃或消极履行都可能导致诚信继续发展的中断,使整个交易失去合理性的基础,交易流产,整个诚信活动失去存在的理由。

      根据以上的分析,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诚信的形成过程也是主客体双方不断重复博弈即迭演博弈的过程,“博弈次数很少的情况下,失信将成为博弈参与人双方的纳什均衡,而在博弈次数非常多的情况下,守信将成为博弈的纳什均衡”,下面我们举例说明,我们假设有这样一个的博弈模型,A代表委托人,B为受委托人。在这博弈得益矩阵分析过程中,对A而言,有相信和不相信B两种决策,同样,B也有失信和守信两种策略。如果A选择不相信B,那么双方的收益为0,这样的纳什均衡是不会有诚信产生的,因为交易根本没有进行。如果A选择相信B的策略,用博弈进入第二个阶段。在这一阶段中,由B做出决策,B选择失信则获得2个单位的收益,A的收益为0;B选择守信则获得1个单位的收益,同时A也获得1个单位的收益。由于双方信息的不对称和交易处在的“无知之幕”中,理性的B会选择失信,从而获得2个单位的最佳收益,整个交易由于B的失信而中断。如果在交易前A能预测到B会选择失信,A则会做出不相信B的决策,原因在于A不仅不能得到1个单位的收益,反而会失去1个单位的收益,同样B也获得不到1个单位收益。如果情形如此演绎,则AB之间的合作不能成效,永远是0收益的纳什均衡,双方利益的获取路径也随之停止。由受委托人的理性经济人的倾向而导致整个交易的无法进行,那么整个社会的资本流量也随着减少,社会的整体利益为非理性,即0个收益的纳什均衡,而不是帕雷托最优状态,这样的后果是我们不愿看到的。寻求双方理性的整体最优,即双方各获得1个单位的收益,必然要求AB双方做到相信和守信的逻辑契合,而不是不相信和失信的不利倾向。这种诚信的预设支持必为双方带来长期合作收益,即各1个单位的收益。反过来,催发诚信的不断生成和强大则需要AB双方迭演博弈来演绎,并且迭演博弈愈深入,双方的诚信合作基础就愈牢固。双方任何一次的不相信或失信都会导致0收益的失望收局,诚信的危机意识就会发生,并为下一次的不成功博弈埋下祸根。只有AB双方互付诚信,才能保证双方长期最优利益的获得。我们把AB主体的范围扩大,那么社会整体的利益也获得最优,守信成为博弈的纳什均衡。

      在经济学的另一视角中,诚信生成是由诚信需求、诚信供给和诚信消费的构成。首先,诚信的需求主要表现为社会成员在交往中对诚信的基于现实的期望和希冀。人人都有得到别人认可和信任的心理倾向,这源于人们交往和人性的需要。在人们交往中,一旦一人被众人抛弃或认为不可信任,那么它的利益也随着减弱,同时还必须付出巨大的心理成本。渴望付出诚信和得到诚信回报的意愿,还会使人们获得意想不到的利益,而社会整体也会因这种行为的正外部性而实现社会总体成员的利益最大化。在不断强化和放大这种行为的基础上,种种利它互惠的利益关系形成,进一步加深和协调了人们之间利益关系的诚信需求。一般情况下,诚信的需求有三个现实的参数考量。第一,诚信的需求与社会的发展背景有关。诚信是历史的、具体的,它的需求总是与当时所处的社会环境有关。这说明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对诚信的需求状态是不一样的,诚信的体系必需同构于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例如,由一社会向更高社会的跃迁过程中,诚信活动也许会因为诚信的主体为规避各种风险和心理负荷而降低对诚信的需求,诚信的总需求量呈下降趋势。第二,诚信的需求弹性与充足的诚信供给有密切的关系。诚信的需求弹性是指人们心理对诚信的感受程度的变化而引起诚信需求量变化的比率。它与诚信的充足供给成正相关函数。当一个社会有成熟的诚信供给体系,足够使人们放掉戒心,用诚信接纳诚信,使诚信惠顾到各方,那么人们的心理对诚信满意度就会维系在一个较为恒定的位置上,诚信的需求量变化趋势不够明显,诚信的需求弹性较小,反之,则相反。第三,诚信的需求量与诚信的外部性有关。在人们的交易中,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形,诚信未必能带来双方交易利益的最大化。例如双方按诚信的过程进行交易中所达成的结果会损失第三的利益,我们把这种由诚信交易所带来的外部性称为诚信交易的负外部性。诚信交易的负外部性会引起第三方的阻止,使诚信的需求量减少。相反,诚信的正外部性即“诚信的正面信任半径”[3]会引起诚信需求量的增加,从而使整个社会的诚信需求量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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