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勒的伦理学是关于情感价值的伦理学,他力图从情感这一人的最基本生存心态来分析现代的道德结构及其现代性问题。舍勒的伦理学是从批判康德开始的,他认为康德的一个严重错误就是把整个感情领域都排除在伦理的认识之外。对情感的研究构成舍勒价值伦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情感成为舍勒道德建构的核心基础。 一、情感意义及其现代情感的问题 舍勒在他的研究中对情感情有独钟,这与社会的主流意识是格格不入的。对于自古希腊以来西方思想界一直流行的把理性看做是人的本性规定,舍勒不以为然。在他看来,人的本质及人可以称作他的特殊地位的东西,不是理性,而是“精神”。精神气质是一个充满价值的系统,这种价值是在道德情感体验中被赋予的。因此精神气质的根本乃首先在于“爱与恨的秩序”,它支配主体如何看他的世界和如何开展他的行为活动。作为一个价值系统,精神气质由一些基本的人类情感体验构成,如爱感、恨感、死感、羞感、受苦感、同情感等。他的基本思路是,社会不仅是一个经济和技术的社会,更首要的是一个生活和文化的社会。前者是理性在驾驭着,后者则是一个情感世界,因为生活和文化制度“源于特定的生物心理类型的人的目的设定和价值评价”。[1](P63)我们对生活和文化世界的把握,不能仅从人的理性结构来把握,更需要通过人的体验结构来把握,后者是更为基本的东西。舍勒指出,不仅某些个人而且时代都犯了一个过错,即“普遍草率地对待感情事物和爱和恨的事物”。[2](P56)。现代人认为情感是主观的、喑哑的,不能反映规律性,并且否认情感具有任何把握对象关系的可能性,因而他们只是在情感生命与爱和恨的领域之外,通过孜孜以求于智力所把握的事物来寻求明证性和合乎规律性。舍勒认为这是很荒唐可笑的。按照舍勒的看法,有大量情感具有客观的性质,它们指向实在的对象。他把情感分为两种,一种叫“状态性情感”,它指仅仅是一种心理状态的、与外界没有任何关联的感情(如欢欣鼓舞和意志消沉),而另一种情感可称之为“价值性情感”,这类情感是对外界强烈反映的结果(如爱和恨),“被爱的东西带给我们快感,被恨的东西带给我们反感”[2](P69)。一般来说,状态性情感受价值性情感的制约,人们为爱的满足而欣喜,对所恨的对象才表现出厌恶。舍勒甚至把真正的认识功能归之于这种“价值情感”。舍勒在“受苦的意义”一文中强调,情感生命并不是“喑哑和盲目”的,相反,它们充满着丰富多彩的意义。一定层次的情感,都通过自身特定的意义给定人们一种存在、一种行为、一种命运的价值差异。舍勒极为赞赏帕斯卡尔的名言:“爱即理性”,在此,帕斯卡尔的意思是,理性行动奠基于情感行动。人们只能认识自己所“爱”的对象,“爱始终是激发认识和意愿的催醒女,是精神和理性之母”[2](P47)。然而,随着科学主义、技术主义以及理性主义的兴起,现代人不再将情感视为一种富有意义的符号系统,而是将其视为盲目的自然的事件。由此直接导致的一个逻辑结论就是,“也许必须在技术上引导它们,以便兴利除弊”[2](P57)。这种对情感压抑和控制的结果是造成了人的情感生命力的消失。对此,与舍勒同时代、对现代人情感同样非常关注的西美尔曾进行过鞭辟入里的分析。西美尔通过一幅幅大都市的形色声画面,向我们展示了现代都市人的情感生活境遇。货币经济、商品交换“将整个世界变成一个算术问题”,使得“现代精神变得越来越精于计算”,从而造成现代都市人典型的理性性格,“他用头脑代替心灵来作出反映”,人们的情感已沦为理性的工具,情感的价值已转化为理性的功能;另一方面,冷漠、厌世、憎恨成为大都市人典型的情感特征。他指出,人类社会进入现代之后,从感性走向理性的人类进化却正在逆向而行,对感官刺激的追求成为最高的享受。现代社会白热化的激烈竞争,使得现代人在赢得一切的热情和失去所有的恐惧之间疲于奔命,以至于耗尽了所有的精力,那么“还有什么情感力量能够剩留下来呢?”“时代的压力已经驱走了由早先生活方式存留下来至今仍为人所赏识的较为高尚的情感力量的成分”[3](P119),人们的情感变得麻木和迟钝,只能在娱乐和性生活中才能找到些许感觉和发泄。与此同时,剩下的低级情感能量之肤浅和平庸,投入到自娱之中使得过去高雅的艺术享受不复存在,人们只有寻求最狂放最令人晕眩的效果,才能排除他内心的惶惑和恐惧。因此,“幸福的栖居者”的时代已经过去,“在最放荡的欢娱殿堂的大门上应该刻上这么几个字:忧郁的栖居者”[3](P120)。对于现代人情感所面临的贫困和窘迫,舍勒与西美尔颇有同感。他指出,现代文明给人类造成的受苦更多也更深。“原始人那种一致和长久的愉悦,在文明人身上早已荡然无存”,“生活于1789年之后的人,已不知生活的欢乐”[2](P223)。“周围环境越是五光十色、活泼欢快、嘈杂喧闹、充满刺激,人显得越少欢乐……这便是我们大城市的娱乐‘文化’的‘意义’”[4](P141)。文明带给人类的欢乐和幸福只是感官上的,造成的痛苦却是心灵上的。孤单、寂寥、疏离、忧心和恐惧,必然伴随着文明的压抑而出现。舍勒为世人描述了一幅现代人的漫画:他们处于一间巨大的机器房中,没有热血、没有欲望,没有爱和恨。西美尔对大都市人心态的剖析、舍勒对受苦感、爱恨感等情感现象的分析,表明现代人情感所面临的问题是,社会的技术化、经济的商品化和文化的货币化导致了人的高度理性化,从而造成了情感的压抑和负面情感的增加。在西美尔那里,现代人的情感是被动的、静寂的,它似乎只能在货币经济所支持的理性力量压抑下呻吟着。但与西美尔悲观主义的“情调”不同,情感在舍勒那里成了一股桀骛不驯的反抗力量。“本能冲动造反逻各斯”,舍勒借用尼采的这个慷慨激昂的话语来概括现代性情感的威力。为什么要造反?舍勒没有停留在表面的“压抑一反抗”假说上,而是进一步探讨引起现代人情感之爱欲向怨恨转化的深刻社会伦理根源。这样,与西美尔从文化这个中性角度研究情感不同,舍勒从伦理的价值角度,把现代人的情感纳入自己的研究视野。 二、爱与爱的秩序 在与价值伦理有关的整个感情领域中,舍勒特别分析了爱和恨。在舍勒所强调的由情感构成的精神气质的体验结构中,爱和恨是两种居主导地位的激情建构形式。舍勒认为,爱和恨是充满伦理价值色彩的情感,它既不是柏拉图式的“精神理念”,又不是经验论所认为的是一种“实际经验”,也不是弗洛伊德式的所谓“性力的转换”。什么是爱?“爱是倾向或随倾向而来的行为,此行为试图将每个事物引入自己特有的价值完美之方向”[2](P47)。这样爱就不仅仅是一种心理体验,而具有了伦理价值的意义。舍勒确立了一种“爱感优先论”的伦理学爱之本体论。舍勒宣称:“在人是思之在者或意愿之在者之前,他就已是爱之在者。人的爱的丰盈、层级、差异和力量限定了他的可能的精神和他与宇宙的可能的交织度的丰盈、作用方式和力量”[2](P48)。价值世界应是由爱的秩序支配的,理想道德的建构就是爱的秩序的建构。舍勒一方面认为伦理总是反映一定时代和民族的主观价值偏好,因而具有相对性(但舍勒反对相对主义的伦理观);另一方面伦理还指一种自在的价值优先法则的客观秩序,主体正是按照它的规定在道德上生活和生存。在舍勒看来,爱的秩序无疑就是这样一种理想的道德秩序。如果说古代伦理是理性价值至上的话,那么,基督教伦理却与此相反,“在价值上,爱巍然君临于理性范畴之上”,“万般皆下品,惟有爱本身”[4](P55-58)。舍勒不同意尼采把基督教的理念称为最精巧的“怨恨之花”的说法,指出“基督教伦理的核心并非源于怨恨的土壤”[4](P54)。在原初基督教的意义上,上帝并非是智的代表而恰恰是爱的化身。舍勒也批评了康德对基督教爱观的曲解。康德认为爱是一种“感性的病理激情”,因而主张应从伦理动因中彻底清除爱。对此,舍勒纠正说,对基督教而言,爱既非“激情”、也不是“感觉状态”,而是一种精神意向行动。基督教爱的本质特征是,爱不是一种反应行为,而是一种自觉行为。也就是说,爱的意义只在爱本身,在于爱在心中充溢、在于爱的行动付出,而不管爱的对象的价值如何,即便其对象是罪人。因为“爱本身就充满价值”,“爱是在自己行动中成长的”。舍勒认为,人作为爱之在者的本质与上帝作为爱的化身的本质,二者终归是统一的。只有爱才能达到人的最高价值。因此,“爱的秩序是一种上帝的秩序,而后者则是秩序的核心。人置于这种世界秩序之中。他作为上帝最最称职和自由的仆人置身其中,只有以这种身份,人才可同时称作创造之主”[2](P48)。世界如果按照基督教所创造的爱的秩序运行就好了。然而,现代社会的理性化、世俗化使得基督教爱的伦理观衰落了,基督教的价值观发生了“颠覆”,被现代人的利己主义精神和无限攫取的欲望所歪曲、所毁灭,“世界不再是真实的、有机的‘家园’,而是冷静计算的对象和工作进取的对象,世界不再是爱和冥思的对象,而是计算和工作的对象”[1](P10)。其结果是,爱的氛围被充满报复冲动的怨恨所取代,作为“奴隶造反道德”(尼采语)的怨恨在道德中取得了胜利。由于怨恨在现代社会中已成为一种根本的心理体验结构,因此,怨恨成为舍勒分析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