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西方发展伦理学初探

作 者:
韩丹 

作者简介:
韩丹,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 430081)

原文出处:
哲学动态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4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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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下半叶以来,以解除贫困为首要任务的第三世界的发展是人类面临的最大的社会和经济挑战之一。为了更加全面地反映世界各国之间的经济发展状况和人民生活水平,多种衡量社会发展状况的标准相继提出,如哈根(E.E.Hagen)的五项指标(包括基本必需品的消费量、收入和分配的均等程度、识字率、健康水平和就业状况),莫里斯(M.D.Morris)的实际生活质量指数(Physical Quality of Life Index,PQLI,包括识字率、预期寿命指数、婴儿死亡率)以及联合国计划开发署的人类发展指数(HID,包括预期寿命、受教育程度等)。伴随着越来越多的非经济要素参与发展问题的研究,发展的内涵超越了传统的经济学意义,融入伦理的指导,发展伦理学应运而生。

      发展伦理学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经济转型的目标和方法在伦理上的反映。在这个全新的领域中,发展的进程被看作是一种有益的转变,是涉及经济、政治、社会、价值观念众多方面的一个综合过程,它意味着消除贫困、人身束缚、各种歧视压迫、缺乏法制权利和社会保障的状况,从而提高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来生活的能力,提高发展中国家人民的生活水平以及避免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遭到破坏。以下从三个方面对当代西方发展伦理学的有关内容进行阐述。

      一 四个来源

      发展理论及其实践在道德上的确立有以下四个来源:

      第一,20世纪40年代,社会活动家和社会批评家对传统的、殖民的经济发展模式的批判。代表人物有印度的甘地(Gandi)、拉丁美洲的保罗·布瑞毕希(Raúl Prébisch)和非洲的福润茨·法诺(Frantz Fanon)。他们强烈要求独立与自由,维护本民族利益,致力于本土化发展。

      第二,20世纪60年代以来,受法国经济学家路易斯·J.莱布瑞特(Louis-Joseph Lebret)和社会科学家古纳·默达尔(Gunner Myrdal)等人的影响,美国的丹尼斯·古雷特(Denis Goulet)率先提出“发展”的概念需要重新定义,并将其置于道德争论之中。在发展伦理学领域中,古雷特是一位先锋人物。他认为发展理论的计划和实践向人类提出了新课题,并在一个更广的发展意义上,区分了三个基本因素和核心价值:生存(life sustenance),主要涉及到基本需要的满足,发展的目标是使人们摆脱贫困,同时提供基本需求;自尊(self-esteem),涉及到自重和独立性,发展即消除与低下的经济地位相联系的被支配和依附的感觉;自由,是指摆脱贫困(want)、无知(ignorance)和卑贱(squalor)这三种罪恶,使人们具有更大的能力决定他们的命运。此外,从他的《严峻的选择:发展理论的新概念》这类著作中,我们得到全新的启示:那种以人类的痛苦和远期发展目标的丧失为代价的所谓的发展实际上是反发展的,它不符合人类发展的本质要求。

      第三,发展伦理学是以英美哲学家为主体的、各国道德哲学家不断拓宽和深化的、有关解除饥荒和食品援助的哲学争论的结果。20世纪70年代早期,作为对彼得·辛格(Peter Singer)关于解除饥荒的功利主义争论和格伦特·哈丁(Garrett Hardin)“救生艇”伦理的回应,许多哲学家开始探讨发达国家(或者发达国家中的人)在道义上是否有义务去帮助发展中国家里受饥饿困扰的人们;如果有义务,其性质和基础是什么,义务的程度又该如何等问题。20世纪80年代初,尼格·道尔(Nigel Dower)、O.奥尼尔(Onora O'Neill)和杰罗姆·M.赛格尔(Jerome M.Segal)等道德哲学家逐步达成一致意见,认为解除饥荒和食品援助只是解决饥饿、贫穷、落后和国际间不平等众多问题中的一部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真正需要的,不仅仅是道义上的援助,而是更为广泛、更富经验性的信息沟通渠道,与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的伦理道德相适应的政策,以及全球范围内的政治、经济新秩序。这些更具实质性的帮助和更加公平合理的南北关系,依赖于对“发展”的正确理解。

      第四,保罗·斯特瑞顿(Paul Streaten)和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的工作成果。这两位经济学家,都是从事全球经济不平等、饥荒以及欠发展问题研究的。他们运用按照伦理原则确立起来的发展概念,来审视和抨击现实社会中存在的种种不平等的、欠发展的现象,并致力于将经济学和伦理学有效地结合起来以处理人类发展所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以P.斯特瑞顿的“人的基本需求”战略为基础,阿玛蒂亚·森主张发展不能仅仅理解为经济增长、工业化或现代化。财富、收入、技术进步、社会现代化等是为人的福利、人的目的价值服务的,它们固然可以是人们追求的目标,但这些充其量只是发展的手段而已,最终只属于工具性的范畴。他进一步认为,以人为中心,最高的价值标准就是自由。发展可以看作是扩展人们享有的真实自由的一个过程,应该是人类运用价值能力和职能的扩展,如规范人的行为(什么是能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延长人的寿命;预防可以避免的疾病;获得足够的生产、生活资料的能力;拥有学习和与外界交流的机会;专注于艺术和科学追求的条件等。

      在发展伦理学的建立和逐步完善的过程中,以上四个来源都产生过深远的影响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今,发展伦理学在拉丁美洲、亚洲、非洲和欧洲的一些地区被广泛实践着,它基于哲学的思辨性和伦理道德的普遍性,与各个国家不同的文化背景相区别又相联系,共同致力于解决发展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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