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第275页有这样一段话:“共产主义者既不拿利己主义来反对自我牺牲,也不拿自我牺牲来反对利己主义,理论上既不是从那情感的形式,也不是从那夸张的思想形式去领会这个对立,而是在于揭示这个对立的物质根源,随着物质根源的消失,这种对立自然而然也就消灭。共产主义者根本不进行道德说教,施蒂纳却大量地进行道德说教。共产主义者不向人们提出道德上的要求,例如你们应该彼此互爱呀,不要做利己主义者呀等等;相反,他们清楚地知道,无论利己主义还是自我牺牲,都是一定条件下个人自我实现的一种必要形式。” 这段话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批判青年黑格尔派成员施蒂纳的思想时所说的。因此,正确理解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首先应了解施蒂纳及其被马克思、恩格斯批判的思想。 施蒂纳是德国青年黑格尔派代表人物之一。他积极从事社会活动的年代主要在十九世纪上半叶。当时,普鲁士官方共和派要求一切人自我牺牲,反对利己主义;新兴资产阶级主张一切为了自我,呼吁个人利益;空想共产主义者也不能正确对待个人利益和自我牺牲的关系。一言以蔽之,那是普鲁士资产阶级自由主义运动发生、发展并走向反面的年代。受德国各种社会思潮的影响,且在黑格尔哲学的滋养下,施蒂纳写作并出版了《唯一者及其所有物》一书。它集中反映了施蒂纳的社会历史与伦理思想。 施蒂纳从人性出发去认识人生过程及社会历史。他认为,自保、自爱是包括人在内的一切事物的本性。一个人自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就力图从混乱的世界中找出自己、获得自己、保卫自己。他把人生分成儿童、青年和成人三个阶段。施蒂纳认为:“儿童是现实主义的,拘泥于这一世界的事物,以后儿童才渐渐洞悉事物背后的情况;青年是理想主义的,为思想所鼓舞,以后他在工作中成长为成人,随心所欲地处理事物和思想并将他们的个人利益置于一切之上。”(注: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20页)可见,他的人生三阶段对应着三种处世态度,即儿童——现实主义、青年——理想主义、成人——利己主义。在此,现实主义的儿童缺乏理性,为事物世界所束缚。理想主义的青年拥有精神,却又在精神世界作茧自缚,把自己的思想作为行为准则而教条化地丧失了自我。只有利己主义的成人才是事物世界与精神世界的真正主人。他把个人利益置于一切之上并以此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原则,达到了精神与肉体的统一。与人生过程相类似,社会历史也可分成古代人、近代人、现代人三阶段。施蒂纳指出,古代人是人类的儿童时期,近代人是人类的青年时期,而现代人则是人类的成人时期。人类历史的发展也经历了现实主义、理想主义、利己主义的过程。所以,施蒂纳从抽象的人性出发,就得出了利己主义的成人(他的术语为唯一者)不仅是个人生命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真正的利己主义者是过去全部历史的目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269页) 在对人生和社会历史作了主观虚构之后,施蒂纳把自己的社会历史思想扩展到道德领域。他认为,在道德生活中,现实主义的儿童或古代人表现为“庸俗的利己主义者”,理想主义的青年或近代人表现为“自我牺牲的利己主义者”。这两类人在现实社会生活中都有具体例证,前者如资产者,后者如吝啬者。庸俗的利己主义者(通常理解的利己主义者)“不符合利己主义者的理想、概念、本质、使命,不是作为自己的绝对否定来对待自己”。(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271页)他们是个人利益的代表。而自我牺牲的利己主义者则是“为了一个目的、一个意志、一个欲望而把其他一切牺牲掉的人”。(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270页)他们是普遍利益的代表。个人利益由于一种神圣的力量而不得不屈服于普遍利益。这种神圣的力量在于普通的利己主义者“感到自己太微不足道”。(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273页)施蒂纳这是从情感的形式去理解普遍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对立。他把对立的根源归结为宗教的、神秘的力量。要摆脱两者的对立,关键在于找到全面的、开展的、非局限的利己主义。而它就是“自我一致的利己主义者”。 可以说,自我一致的利己主义者是施蒂纳面对普遍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矛盾对立而感到束手无策时的救命稻草。在他看来,无论是普通的利己主义者,还是自我牺牲的利己主义者,都不仅不是个人自我实现的典范,甚至还是个人自我实现的某种畸形。只有自我一致的利己主义者才能克服个人利益与普遍利益的对立,达到个人的自我实现。自我一致的利己主义者是普通的利己主义者与自我牺牲的利己主义者的对立统一。他有着这两者之长,而无这两者之短,既占有事物世界又占有精神世界。自我一致的利己主义者是施蒂纳社会历史领域唯一者的化身,实际上已成为他的理想人格。 从方法论的角度,我们不难看出,施蒂纳继承了黑格尔的抽象思辩形式,套用黑格尔哲学正反合三段式的方法来建构了一个以自我一致的利己主义者(唯一者)为目的与归宿的伦理体系。通常理解的利己主义者只注重个人利益。自我牺牲的利己主义者是对前者的否定,能为普遍利益而牺牲自己的个人利益。可是,这种普遍利益却是从个人利益转化为普遍形式的,并与个人利益相矛盾。于是,自我牺牲的利己主义者就是有局限的。克服这种局限就是对自我牺牲的利己主义者再一次扬弃,实现个人利益和普遍利益的对立统一,其结果就是自我一致的利己主义者。但是,施蒂纳的这个历史目的却没有任何实在的内容,缺乏具体规定性。他只是把一个作为语词或概念的存在呈现到人们的面前。自我一致的利己主义者是万物的尺度、价值的标准、真理的准绳。因此,施蒂纳其实是对早已为众多思想家认识到了的社会生活中个人利益与普遍利益矛盾及其根源做出了自己的哲学解答。我认为,施蒂纳思想中极有意义的一点正是他明确地把个人利益与普遍利益同个人自我实现相联系。他指出:“在当代的入口处铭刻着的不再是阿波罗的‘认识你自己’,而是实现你自己的价值!”(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6页)可是,“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注: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343页)问题提出以后,就应寻求方法去真正解决它。施蒂纳能否很好地解决他的问题,使个人的自我实现在现实中成为可能,而非大脑中的玄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