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当前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几种理解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金福,1942年生,现为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原文出处:
江海学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6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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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改革开放而来的思想解放运动,造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新风。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再是简单信仰的对象,而首先是理解的对象。理解必然是多样性的、多元的。于是有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多样性的理解。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体性理解,有这样主要的几种:“辩证唯物主义”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实践哲学”或“超越”哲学的理解,“实践唯物主义”的理解。这些不同的理解,不仅仅是名称的不同,而且有着实际理解上的差别。而由于理解的本性,理解不仅必然是多样的,同时又是要求一元的,或要求趋向于一元的。吸取各种理解的合理成分,克服各种理解可能存在的缺点,达到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较为合理的理解,是我们时代的任务。

      一

      为了能对当前的各种理解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和获得正确的评价标准,必须对“理解”本身有一个科学的理解。

      理解是理解者对对象的把握,是对象在理解者头脑中的再现。理解者(主体)和被理解者(对象、客体)是理解的两个基本要素。理解有两种:对现实事物的理解和对理论的理解。前者就是一般认识论所讲的认识,后者是人类总体认识活动中的思想交流,是接受或批判他人的认识。本文所说的理解,是后一种理解,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

      由理解的本性,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对同一对象的理解必然是多元的,同时又是要求一元的;任何一种理解只要是真正在理解而不是有意歪曲,就总会这样那样地把握着对象、表现着对象,会有其合理性;同时任何一种理解都不可能绝对地把握对象、表现对象,会有这样那样的片面性。正确的理解是一个发展过程。

      首先,理解的多样性、差别性在对象和理解者那里都有一定的根据。就“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一对象来说,它表现为多层次的有差异的对象。对于学生和一般大众来说,教师和教科书所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党和国家的各级干部和各种宣传媒介所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他们的理解对象。对于党和高级干部和专业理论工作者来说,要读马列原著,马列原著就是他们的理解对象。而原著不仅有马克思的,也有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人的,其间不能说没有差异。恩格斯以后的马克思主义者所讲的马克思主义,也是他们对马克思思想的一种理解。我们读马克思的原著,是读的中译本,而中译本就已经是编译者的一种理解,是和马克思写作、发表时的文本有所区别的(不然为什么现在要出马列著作的新版?出新版就表示原来的理解,包括选择和翻译有不恰当的地方)。即使读马克思的原有文本,我们也只是读文本而不是马克思头脑中的活的思想(人们头脑中的活的思想是不能读的,至少至今还不能读),而文本是用文字表达出来的思想。当代语言哲学的研究已表明,文本的意义和作者的实际思想是有一定的差异的,从文本中既可根据直接的文字读出作者所没有的思想,也可读出作者实际所有但在直接的文字中没有说出的思想。马克思的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者的马克思的思想)和“马克思的思想”(作为马克思这个人的思想)也是有差异的,“马克思的思想”有一个发展过程,其间有不同质的阶段。最后,马克思的思想是一个整体,是由局部的有机联系来表现的,局部和整体、局部和局部之间有一定的差异。对象的差异性会引起理解上的差异性。另一方面,引起理解差异的根据、原因更主要是在理解者方面。主体所处的时代的、社会的背景不同,不仅理解者和作者的时代背景、社会背景不同,而且各理解者之间也不同。各理解者所处的阶级地位、社会地位不同,价值追求不同。各理解者之间知识结构,特别是原有的世界观、方法论不同。所有这些,都会引起理解上的差异。一切理解,都是经过理解者头脑的“过滤”、“折射”的。

      但是,理解是对对象的理解,而不简单地是主体的思想。这里,主体的思想是受对象制约的,理解的任务在于正确地把握对象。如果我们承认,确实有马克思的思想,马克思的思想是能通过语言表达出来并为他人所理解(这是由语言的本性决定的),同一的思想可以用不同的文字来表达(也就是可翻译),那么我们就应当承认,正确理解马克思的思想是可能的,而且正是我们应当追求的目标。马克思的思想不论其自身是多样的、有差异的,她总是一。因此,在理解马克思的思想时,是要求一元的。

      理解的多元性和一元要求的矛盾是理解自身固有的矛盾。这个矛盾,只有通过科学理解过程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在这个过程中,要善于吸取多元理解中的各种长处、合理因素,克服各种理解的缺点,以求达到对马克思思想的更为合理的理解。把任何一种理解绝对化(或者把权威的理解绝对化,放弃自己的理解,或者把自己的理解绝对化,排斥他人的理解),或用相对主义的态度来看待理解,否认正确理解的可能性,否认讨论、争论的必要性,崇拜理解的多元性,放弃一元追求,我以为都是错误的。

      “理解”的本质规定也向我们提示了评价理解的标准。评判理解正确与否的标准只能是被理解的对象。马克思的思想正确与否,只能由实践来检验。我们对马克思的思想的理解正确与否,只能以马克思的思想作标准。当然,这里也有矛盾:为了检验,就必须理解,而这种理解的正确性也要受检验。这一矛盾也只有通过科学理解过程来解决。理解是一个过程,对理解的检验也是一个过程,而其标准,只能是马克思的思想。

      二

      “辩证唯物主义”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上世纪70年代以来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占主导地位的理解,也就是所谓传统的理解。这种理解深刻地影响着几代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自本世纪20年代开始,“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开始批评这种理解,前苏东、南斯拉夫也有人提出批评,我国“文革”结束以后对这种理解的批评也很多。有些批评意见很激烈,认为那种理解是对马克思哲学思想的“背叛”。批评是应该的,不然不会有理解的发展,不会有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但批评要有一个正确的态度。极端的批评对理解本身没有科学的理解。公正地说,“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解是几代马克思主义者努力理解的结果。除去个别人不说,这些马克思主义者(从恩格斯、狄慈根、普列汉诺夫到列宁、斯大林、毛泽东,以及前苏联、中国的一批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工作者)是在真诚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然,真诚不能代替真理,他们的理解不能说都是正确的。但如前所说,只要真正是在理解而不是有意歪曲,任何理解都会有正确理解的成分。不能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在19世纪40年代创立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后,在一个半世纪内没有人理解了这种哲学,真正的理解者现在才出现。割断理解的历史,简单抛弃以往的理解,不能使我们更接近马克思,而只会从一个片面走向另一个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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