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本文结合现当代科学发展新成果,立足于“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这一唯物史观的理论出发点,考察了主体与客体、必然与偶然、客观规律与主体活动之间的辩证关系。文章认为,基于实践主体的能动选择和积极创造,一切现实关系和现实事物都不可能是严格预成的或纯粹决定论的,所谓必然性、规律等等也就不可能是外在于主体及其活动、足以先在地决定一切的绝对存在,而是同主体实现其价值目标的选择活动混然交融的属人过程。由此提供了一个扬弃决定论哲学框架、弘扬主体自为创造精神的选择论思路。 〔关键词〕 决定论 选择论 必然性 偶然性 主体 实践 几年来,理论界关于主体性问题的研究,尽管观点各异,彼此难以统一,但却赋予哲学本体论、认识论、历史观以富有时代气息的全新内容,从而为人们正确理解和处理必然性和偶然性、客观规律与主体选择的关系提供了丰厚的理论境域。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重新探讨历史必然性与价值必要性及其相互关系,有助于人们在观照客观制约性的同时,充分认识和发挥主体能动性,用以在实践中达到预期目的。 一 从历史生成的意义上说,自在的自然过程之所以能够延伸并提升为社会历史过程,自在的或为他的存在之所以能够转化或过渡为自为的或为我的存在,其现实根据正在于人们的社会实践。实践过程中能够引起一切变化的主体,并非人以外的“物质”、“存在”、“自在必然性”或某种神秘力量,而是作为社会历史现实主体的人本身;而作为实践主体活动作用对象的客体,也不是那种自在的自然存在物,而是打上主体能动活动的印记、与主体需要相联系、从而与主体相互规定的为我的或属人的存在物。这种主体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以及对象化结果的扬弃,标志着超越自然必然性的价值必要性的形成。换句话说,对于社会历史主体说来,所谓价值,即是合目的存在的生成。于是,那本来是自在的一元世界本体,由于现实主体的诞生及其活动,由于主体价值取向的楔入,便分裂为自为主体与属人客体相互对峙、辩证统一的社会历史过程。在这里,再无必要从人类形成的背后,从人的自然关系和人的社会关系之外去寻求所谓世界的本源、本质、本体。 由此可知,要从本质上把握社会历史过程,就不能不断然摈弃那种自在单值的一维模式,不能不着力探究辩证发展的社会实践本身所固有的价值选择功能与主体创造机制。 作为实践活动主体的人,本质上是有意识的能动的社会存在物,其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既包括社会物质生活内容,又包括社会精神生活内容。主体的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从根本上突破了狭隘的动物式的肉体和生存的限制,不再满足于对现成自然物的直接索取与占有,而是按照人的内在价值尺度施之以人的本质力量的加工改造,因为现成的自然物往往不能满足人的日益丰富多样化的需要。于是,人一方面必须依赖现成的外部物质世界,以此作为自己赖以生活与活动的先在前提,另一方面人又必须通过自己有意识的实践活动或价值选择活动,使自己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即创造出满足自身需要的对象化存在,并通过自身对该存在形式的占有和享有,使其成为人的社会生活和活动的有机要素,用以达到改变和发展自身的综合价值目的。 正是基于社会历史过程实际存在的主体价值选择,列宁指出:“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1 〕这里的所谓“改变世界”,具有双重意义:其一是,通过主体实际的感性物质活动,改变原有世界的面貌,创造出自然界不能够自然而然产生的客观存在物;其二是,为此目的,在主体的主观活动领域必须实现一系列的复杂而深刻的微观变革,人们经过对诸如心理、意向、感性、思维等层次的主观内容加以选择认可、加工整合、重组创新,实际地造就主体的精神面貌和实践过程的主观因素。这是人们改变世界中绝对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容,尤其在今天,它越来越引起富有主体意识的人们的普遍关注。 在主体改变世界的现实活动过程中,同时存在着主体同自然界、主体同社会、主体同既定的认识成果或思想理论的多重关系,人们在处理这些关系的过程中,尽管不能不时时受着外部环境或外在必然性的制约,但是,该过程若不以主体自身需要的内在尺度去评估、统摄和超越外部世界的外在尺度;不以主体的能动选择和能动创造活动作用于并改变外部世界,便难以把人自身从动物界提升出来,难以实现满足自身需要和人类生存发展的根本性目的。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实践观立足于“从事实际活动的人”,正确揭示出实践过程的如下本质关系和主要功能: (一)实践是自在世界向自为世界过渡的桥梁。由于人们自觉自为的实践的价值选择和能动创造,普遍地改变着实践对象的面貌、属性和存在方式,创造出外部世界在自在条件下可能出现的丰富内容,从而促使自在之物转化为对象化存在的为我之物,因此之故,人们周围的感性世界就“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其中每一代都在前一代所达到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前一代的工业和交往方式,并随着需要的改变而改变它的社会制度”〔2〕。 (二)实践是主体与客体内在统一的现实中介。实践在规定主体的同时,也规定着与主体相应的客体。人们常说,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其实从真正哲学意义上说来,这一表述是很不够、也是很不确切的,它容易把人混同于物质世界的缺乏特殊规定性和能动选择能力的普普通通、无知无欲的一部分,从而把社会历史过程混同于自在的自然过程,视社会历史过程为“无主体过程”。作为社会历史过程的现实主体的人,决不是自然界的“物质一般”,而是有意识、有激情、有实践能力和价值追求的能动的社会存在物;与之相应,一切现实的客体,不仅是主体活动的制约因素,主体活动的作用对象,同时又是主体活动的结果,并继续接受主体的选择和加工。在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历史过程中,历史的客体表征着历史的主体本质力量的凝结和升华。可见,主体与客体在其现实性上乃是经由实践环节相互规定、相互贯通、相互转化的两极统一,因此,对于主体和客体,都不能离开实践而冠之以任何绝对的、纯粹必然的抽象规定。马克思曾经由此而批评过黑格尔脱离实践的泛逻辑主义倾向,指出那“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无关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无。”〔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