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所作的“论十二大关系”讲话,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研究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现实问题,是继毛泽东《矛盾论》、《论十大关系》之后一篇更加成熟的具有跨世纪指导意义的辩证法杰作。讲话紧紧围绕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主题展开矛盾分析,其间充满系统辩证法思想,赋予矛盾学说新的科学内涵和哲学功用,为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的新矛盾和新问题提供了新的思维方式和科学方法论,因而丰富和发展了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学说。 一、“论十二大关系”讲话所体现的系统辩证法思想 用系统辩证法分析各种矛盾关系是江泽民总书记“论十二大关系”讲话的一个重要理论特色。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学说包蕴了系统整体性的原则,但过去我们在分析和处理矛盾时对系统思想及其方法重视得不够,表现在:1、 分析和处理矛盾强调矛盾双方的对立性和向对立面转化有余,忽视在整体中把握矛盾以及矛盾双方协同发展来化解矛盾的重要性。如对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成份的认识,改革开放以前只看到它们与公有制相对立的一面,看不到它们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有益补充的地位和促进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作用。2、 重视抓主要矛盾的同时,忽略对次要矛盾特别是对涉及全局的各种矛盾关系的认识和处理。讲话的一个重要意图是要全党对十二个涉及全局的重大关系引起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是单纯抓经济建设,它涉及方方面面的关系,处理好这些关系,主要矛盾才会迎刃而解。这一系统思想过去我们重视得很不够,曾出现过“一手硬、一手软”的局面,险些因此而影响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3、 运用矛盾分析方法时重视静态分析有余,忽视动态分析的重要性。如过去我们对现实矛盾的变化认识不足,长期对对抗性的阶级矛盾津津乐道,看不到它在整个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已降到次要矛盾的地位。4、 认识和处理矛盾时要么只强调合规律性、必然性的一面,要么只重视主体的能动作用、主体目的,没有很好地将合规律性与合主体目的有机统一起来。如“大跃进”时期,主观动机是尽快摆脱贫穷落后,但忽略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15年超英,20年赶美”等不切实际的口号,采取了超阶段冒进的“左”的政策和措施,结果事与愿违,欲速则不达,使国民经济陷入困境。 以上种种表现从思想方法上分析都是忽视系统思维方式,讲话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把系统思维方式运用到我国现代化建设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中来,充分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系统思维特色。 首先,讲话自始至终突出全局观念,体现了系统整体性原则。在宏观指导上,讲话首先确定了我们的大局是“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运用唯物辩证法的系统整体性原则,总结出了十二个涉及全局的重大关系。有没有全局观念,是关系到能否处理好这些关系,能否推动改革和发展进程的大问题。系统整体性原则强调从事物的关系中、相互作用中发现系统的规律性。分析系统各要素及其关系的目的是为了寻求系统发展的规律性,从而找到系统发展的最佳模式。不树立全局观念,不从整体出发,就不能正确处理好各种重大关系,就会产生片面性。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其中包括许多子系统工程,涉及到许多重大关系的解决。这些关系的解决服从并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因此这些重大关系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来说,不存在谁重要谁不重要的问题。讲话所总结出的十二大关系与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中的十大关系相比,现实针对性、系统完整性更加突出,科学性和时代气息更加浓厚,是一篇成熟的纲领性指导文件。 在宏观把握这些关系的基础上,分析每一大关系时,讲话充分运用了矛盾分析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把系统思想渗透到每一个矛盾分析过程中。过去我们只重视两个对立面之间的对抗性质的矛盾分析,忽视对一些非对抗的和两个因素以上的系统矛盾关系的分析,而这类矛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常常是大量的、占据重要地位的。讲话充分贯彻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具体地分析了十二个重大现实矛盾问题。其中八个是两个因素之间的关系问题,四个涉及到三个甚至是三个因素以上的关系问题。无论是两因素还是多因素之间的关系,都构成一个矛盾系统。运用矛盾分析方法分析这些矛盾时都要遵循系统整体性原则,从整体上把握好这些关系。如经济建设和人口、资源、环境,共同组成一个制约系统,能否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直接影响到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使人口增长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良性循环的目标。 其次,讲话突出和强调了协同思想,体现了系统的有机关联性原则。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政治主题。十二大关系都不是对抗性质的矛盾,关系各方之间都不是简单的对立或排斥关系。它们之间之所以有矛盾,是因为在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各不相同,需要我们在现实中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由于关系各方都属于系统的要素,对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发挥着各自重要的作用,所以我们必须改变将这些矛盾看作是简单对抗的错误认识;必须认识到这些矛盾本质上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协同关系,共同构成对系统发展的决定作用。如在处理公有制经济和其他经济成份的关系时,不能把它们对立起来,而应当“在积极促进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允许和鼓励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做到在确保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前提下,使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