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真理的条件性

作 者:

作者简介:
姚黎君 胡延风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

原文出处: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6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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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理的条件性是真理的内在属性之一。从关于真理的绝对与相对辩证关系上说,真理的条件性又是真理具有相对性的主要表现之一。深入探讨真理的条件性问题,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具有现实意义。

      一

      所谓真理的条件性,是指的任何真理性认识都离不开客体之间以及认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制约。列宁曾经指出,“单个的存在(对象、现象等等)(仅仅)是观念(真理)的一个方面。真理还需要现实的其他方面,这些方面也只是表现为独立的和单个的(独立自在的)。真理只是在它们的总和中以及在它们的关系中才会实现。”(《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55卷第165—166 页)这里列宁讲的“总和”和“关系”,就包含着上述所说的相互联系和制约。

      真理的条件性首先表现在真理内容的有条件性上。所谓真理内容的有条件性,是指它对任一客体存在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规定要受到这一客体自身及其与其他事物之间关系和主体认识形式的制约。第一,真理对任一客体存在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规定都是有条件的,要受到客体自身及其与其他事物之间关系的制约。在很多情况下,真理在表述其规定时就已直接说明其得以成立的条件。在更多的情况下,是真理在表述时没有直接说明其得以成立的条件,而实际上,这些条件仍然是不可缺少的。在自然科学中,如欧氏几何一条定理指出三角形内角之和是180°,这一表述本身虽然没有直述它的成立同时要以平直空间的存在为前提,但是这一条件是客观存在的,因为在曲面空间里三角形内角之和就不再是180°了。在社会科学中, 如价值规律一般被表述为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按照价值量进行交换。这一表述没有直接说明其得以成立的条件,然而我们知道它是以商品供求平衡为前提的,并且只有在存在着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社会里才能发生作用。

      第二,真理的表述形式也是有条件的,即它要受到主体认识形式的制约。无论哪一种语言都只能运用其特定的概念等,这就会使已经被认识的真理内容因受到特定概念等的制约而可能没有被完全揭示出来。

      真理的条件性又表现在真理应用的有条件性上,即真理的应用要受到真理性认识自身及其与实践主体、客体相互关系的制约。这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既然真理的内容即它对客体存在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规定都是有条件的,那么人们在实践中应用真理时,就必须满足它所要求的条件。换言之,既然任一真理都有自己应用的范围或界限,只是在这一范围或界限内才保持自己的普遍有效性,人们就不能把它应用到实际所能应用的范围或界限之外,否则就会使真理变为谬误。

      第二,真理性认识带有普遍性和抽象性特点,人们应用真理的实践及其对象则有特殊性和具体性特点,这就要求人们在其实践过程中,完成从普遍性和抽象性到特殊性和具体性的转化。必须做好这种转化工作,是真理应用有条件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在社会生活领域尤为重要。20世纪社会主义实践表明:如果照搬书本或别国经验,不去完成真理的应用所要求的从普遍性、抽象性到特殊性、具体性的转化工作,那么无论是社会主义革命还是建设都不会取得成功。

      第三,真理的应用还面临着实践主体的选择。一般说来,凡是真理性认识都会对人类具有某种价值,并且正因为其具有真理性才会对人类有价值。如同列宁所说,“认识只有在它反映不以人为转移的客观真理时,才能成为生物学上有用的认识,成为对人的实践、生命的保存、种的保存有用的认识”(《列宁选集》第3版第2卷第100页)。 然而,并非所有真理性认识一旦被获得就能直接满足人们的需要或给人们带来利益;并且有些真理性认识在存在着阶级或阶级对抗的社会里,还会给不同阶级或集团的人们带来不同的结果,即满足某些阶级或集团的需要或给某些阶级或集团的人带来利益,对另外一些阶级或集团的人们来说则相反。当人们认为某些真理性认识能够满足其需要或为其带来直接或间接利益时,就会主动选择和积极利用它。

      二

      真理所以具有条件性,既有客体方面的原因,也有主体方面的原因。

      关于真理内容的有条件性,首先是因为任一客体都处在与其他事物的联系中。任一客体都是整个世界普遍联系之网上的一个钮结,且是在这种普遍联系中产生、发展以至最终消亡的。这就是说,任一客体的存在和变化都不能脱离由于上述相互联系而构成的制约,即任一客体的存在和变化都是有条件的。那么真理作为客体存在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自然就要揭示客体存在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形成时所受到的特定的制约,即条件。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反映和把握客体的存在本质及其发展规律。

      其次,真理作为人类对客体存在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它总是通过无数个人的具体认识活动实现的。而个人的具体认识活动及其结果又与以下两个方面的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是个人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状况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生产力发展水平,因为它在根本上决定了能为人们提供什么样的认识手段以及人们能达到什么样的认识水平。二是个人的认识能力,具体包括个人的知识结构、思维能力和创造能力等。由于以上原因,就使得人们所能达到的真理性认识在反映来自客观方面的条件性的同时,又加进了来自主观方面的某种制约性因素,实际上是主体在其认识过程中使其真理带上了新的条件性,即任一真理都是人们在一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其他条件下的认识。既然如此,人们已经获得的真理性认识就会包含着需要以后加以改进和完善的因素。在人类认识史上,以往的真理性认识所包含的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因素,要比不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因素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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