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评价“综合经济基础论”

——杨献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贡献

作 者:

作者简介:
武汉科技学院 哲学与文化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073

原文出处:
理论月刊

内容提要:

杨献珍的“综合经济基础论”坚持了唯物论、认识论、辩证法的有机统一,坚持了历 史和逻辑方法的有机统一。“综合经济基础论”通过对经济基础的历史考察和对一系列 概念、范畴、命题进行分析界定,作出了中国过渡时期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领导的, 多种所有制经济“平衡发展”的综合经济基础的科学结论,建构了合乎逻辑的“综合经 济基础论”的理论体系。改革开放的历史实践和党的十五大关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基本经济制度的科学论断,充分证明了“综合经济基础论”的客观真理性。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4 年 08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B0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04)05-0042-03

      马克思最先提出了对创立唯物主义历史观有着极为重要意义的“经济基础”范畴,并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作了明确的表述:“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 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 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 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1]我国理论界 在理解马克思的这一表述中产生了严重分歧,并引发了自20世纪50年代初至80年代初, 长达近30年的争论。争论集中在对“生产关系”、“生产关系的总和”,“经济基础” 以及与“上层建筑”关系的理解上。以杨献珍为代表的“综合经济基础论”者,认为中 国过渡时期的经济基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领导的、诸种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单一 经济基础论”者认为经济基础是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诸方面(即所有制形式、交换形 式、分配形式)的总和,因此,只有全民所有制和劳动人民的集体所有制,才是我们的 上层建筑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双方由平等的理论之争,发展到“单一经济基础论”被 确定为正统,对杨献珍及其“综合经济基础论”进行政治批判和人身迫害。单一公有制 生产关系一统天下的结果使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受到严重危害。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综合经济基础论”者虽然进行了理论申述及抗争,但理论界俨 然已成定论应者寥寥无几。直至今日,在两者的是非曲直已被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检验 ,党的十五大、十六大文件和《宪法》已有定论的情况下,理论界、教育界、出版界仍 有部分人视“单一经济基础论”为圭臬,仍然沿袭着被理论与实践否定了的经济基础概 念,造成了理论上的混乱,成为深化改革的思想羁绊。因此,重新评价“综合经济基础 论”,充分肯定杨献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贡献,廓清理论误区,打破“单一经济基 础论”的藩篱,就成为十分重要而迫切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一、“综合经济基础论”坚持唯物主义历史观,全面深入地考察了人类社会各历史阶 段特别是中国过渡时期的经济基础,科学地把握了经济基础的“综合性”,深化了对历 史唯物主义经济基础范畴的认识

      杨献珍在研究过渡时期的经济基础问题时,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坚持唯物主义 一元论。他认为马克思把社会研究变成科学的关键所在,是把社会的发展看成是社会经 济形态的发展,又把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看成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这样就发现了社会 的发展规律。从而“推翻了那种把社会看做是可以按照长官意志来随便改变的、偶然产 生和偶然变化的个人机械综合物的观点,而第一次把社会学放置到科学的基础上来,确 定了社会经济形态是一定生产关系总和的概念,确定了这种形态发展过程是自然历史的 过程的概念。”[2]我们用这种方法研究中国经济基础问题,就要把中国社会看作是处 在经常发展过程中的活的有机体,客观地分析组成该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研究该社会 形态的发展规律。

      杨献珍运用历史的研究方法,即根据历史发展的逻辑进程来揭示历史规律的方法,实 事求是地分析了组成中国过渡时期的“社会经济形态”即“基础”。他认为过渡时期客 观上存在着多种生产关系:(1)国营经济的社会主义所有制(这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成 分);(2)合作社经济的半社会主义所有制;(3)私人资本主义所有制;(4)个体农民所有 制;(5)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所有制。这幅中国在过渡时期的社会经济结构 的轮廓画,完全正确地反映了中国在过渡时期经济基础的实际情况。它表明我国过渡时 期的社会经济形态具有“过渡性”和“综合性”,其过渡性主要表现在经济形态中既有 社会主义成份(起主导、领导作用),又有资本主义成份,是个矛盾的有机统一体;其综 合性主要表现在存在着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领导的多种经济成份。由这种一主多元的经 济成份构成的经济形态,就是我国过渡时期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即综合经济基础。 杨献珍认为这个综合性的经济基础,既包括社会主义经济成份,也包括资本主义经济成 份,还包括个体农民经济成份。他指出:“为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利益,为工人阶级和劳 动人民现在和将来的利益,决不可以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限制得太大太死,必须容许它 们在人民共和国的经济政策和经济计划的轨道内有存在和发展的余地。”[3]杨献珍以 巨大的理论勇气论证了资本主义经济成份存在的客观必然性,以及应对其采取的科学态 度。这一思想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仍显其科学真理的光芒。但“单一经济基础论”者却 认为这是抹杀了过渡时期资本主义基础和社会主义基础之间“谁战胜谁的斗争”,表现 为矛盾调和论和阶级调和论。

      杨献珍不仅对过渡时期经济基础的特殊性进行了研究,而且考察研究了人类社会历史 上不同社会形态的经济基础,在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统一之中把握综合经济基础 的普遍性。他指出:“在剥削阶级没有消灭以前,还没有看到过哪个社会中仅仅只存在 着单独一种所有制,单独一种生产关系的。”[4]在封建制度下,社会经济基础除封建 所有制外,还存在着农民和手工业者以自身劳动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在资本主义制度 下,经济基础除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外,还存在有农民和手工业者以本身劳动为 基础占有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在苏联过渡时期除社会主义经济成份外,还存在宗法式的 农民经济,小商品经济,私人资本主义和国家资本主义等多种经济成份。据此他指出, 在剥削阶级还没有消灭的社会中,“基础”本身就是综合性的,否认过渡时期的“基础 ”的综合性,是没有根据的,不能说“基础”就只包括一种生产关系,或者说某一种生 产关系就是整个“社会”。杨献珍的“综合经济基础论”是建立在对历史规律的科学把 握基础之上的,其遵循和运用的是根据历史客观进程来揭示历史规律的历史的研究方法 ,其结论奠定在坚实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基础之上,深化了我们对历史唯物主义“经济基 础”范畴的认识,有助于我们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规律的科学把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