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675(2004)02-003-05 还很少有论者来专门探讨哲学文体问题。一种可能的解释是,大概认定不存在什么哲 学文体问题;即使存在,也不足论(比如说,认为它属于表达哲学内容的形式问题,不 及文学文体、宗教文体那般重要)。而我自己基于对我国目前哲学研究现状的反思,也 缘自对西方文体学理论及其相关问题研究的梳理、甄别和分析,却得出与上述观点迥然 不同的判断。在此愿奉献拙见,以引起学界对这一问题本身的重视。 一、目前的哲学研究在文体方面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 哲学文体关涉的是对哲学思想、观点以及理论体系进行表述的问题,是对哲学“文本 ”写作的一种检视与省察。然而,在世纪之交哲学界普遍对哲学研究的历史和现状进行 反思与总结的时候,这一方面却是一个明显的阙漏。我们仍然习惯于重内容而轻形式。 可是,如果仔细翻阅这么多年来发表过的众多的哲学论著客观地做些分析,就不得不承 认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多么不容忽视! 首先是哲学表述形式的单一。现在我们的哲学见解主要通过论文与专著两种形式来表 述;究其实,它们本身也可合二而一,因为在一定程度上专著往往是论文篇幅上的延长 ,绝大多数专著的核心观点差不多完全可以用论文来表达清楚;况且二十多年来我们见 过许多把专著内容分章、分节发表的情形,这种情况下,专著事实上又成了论文集。除 此而外,其它类型的哲学作品少得实在可怜。这里并不是否认论文、专著作为哲学作品 主要体裁形式的合法性;但同样应当承认的是,哲学的表述方式绝不应仅仅只限于此一 种。在哲学家复杂的思想结构中,哲学意识、见解、观点和理论体系是不尽相同的层次 ,对哲学家来说,它们并不都是十分明确、不存在疑惑的,而很可能大多数情况下只是 一种意念、一种理解,不是最终结论,而是处于过程中的一种探索,不是定型的框架, 而是分散的见解。面对这些复杂的情形,都用论文、专著来表述并不合适,为什么就不 能采用诸如通信、对话、哲理小说、哲理诗、散文、随笔、日记等多种体裁来表述和探 讨呢?况且哲学家也不都是孤傲冷峻、缺乏热情的人,为什么就非得用严肃的论文来表 达其见解,而不能通过多种渠道宣泄其情感呢?征之以哲学史,情况往往不是这样。哲 学繁荣的时代,哲学作品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近年来我国部分学者已开始意识到这 一点,并有所开拓,但情况并未根本改观;而且在现行科研体制下,前景也不见得乐观 ,比如有的单位统计科研成果就只计论文、专著,其余一概不算。 还不只是表述形式的单一化,就是在同一种表述方式中,比如论文中,写作结构上也 存在程序化的问题。虽然,这些年来按照“文革”式社论那种“龙抬头、找材料、尾巴 翘”(注:这是“文化大革命”期间社论写作的通用模式,《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 》(姚文元作,1965)、《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张春桥作,1975)是运用这种模式 的“模板”。)的三段论路数写作的方式不再被公开提倡,但仍然在众多论文中显现出 这种印迹,它仍在隐性地发挥作用。比如,哲学原理论文写作的一般程序是:提出一个 新观点(或树立一个商榷意见)——做出若干论证(材料按篇幅需要可多可少)——引申出 意义或重申论点;哲学史论文中关于人物的一般程序是:引出一个或几个人物(用语多 是“长期没有引起注意”、“研究不够”等等)——概述、分析其思想内容(可多可少) ——给予宏观背景下的定位;关于思想的一般程序则是:被忽略的思想——内容、特征 等——结论或意义和价值。公允地说,这种写作程序也有合理性,但问题在于一旦普遍 应用,并作为一种写作方式予以推广,长期积淀,极易形成一种思维习惯和模式。不妨 称之为“套子思维”,即在套子里找问题、想问题并企图进一步解决问题。我们好多学 者的见解,绝大部分不是来自对生活、实践的体察与感悟,而纯粹是对书本材料的演绎 、排列,是不是与这种“论文情结”有点关联?这里还可能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好,即 思想的形成过程与对这种思想进行表述的顺序的关系,过去总认为二者方向正好相反, 前者是从材料到思想,后者则是从观点找材料;但作为企望通过对哲学作品的阅读以引 发更深层次思考的读者来说,好象更渴望了解思想的探索路径,而并不仅仅只是接受论 断。 较之上述两方面,最触目的还要数语言。个性化语言,仿佛是文学作品的专利,哲学 只能操同一声调和语气。常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形,抹去题目下面作者的名字,就很难分 辨出论文出自谁之手,或者竟以为都是同一作者所为。而且,就这同一声调和语气而言 ,也存在很大的问题。那是一种对问题全知全能的理解、写作的话语系统,作者俨然是 世界规律的宣布者,问题分析得头头是道,原因说得一清二楚,诸如“大概”、“可能 ”、“还未想通”、“我不大理解”等词汇和语句很少或是根本不会出现在行文中,大 多是作斩钉截铁状。也许论文写作者颇为自信,但就我的阅读经验而言,每每读到这种 文字,佩服之余总生疑窦:为什么这个问题要分三点而不是两点或四点阐发?为什么原 因竟是这样而不是另外的情形乃至相反?进而想:这里是不是把哲学的问题当作科学来 看待了呢?在我看来,在所有的哲学问题上,下如许坚定的断语并不符合哲学的本性。 以探索人与世界的复杂关系、人生和社会复杂问题为意旨的哲学,说不清的问题,或者 说需要继续探索的问题,远远比能说得清楚、能获得最终结论的要多,而在想不清楚的 问题上声称或充当一个“说清楚派”,只能说是一种“教科书心态”在作崇,故这种语 体也不妨称之为“教科书语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