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4)03-0043-07 马克思创立的新哲学,突破了15、16世纪文艺复兴以来西方人文主义思潮,不仅未否弃人文主义,而且将它提升到与新的唯物主义哲学相结合的高度,开拓了现代人文主义世界观即以唯物史观为核心的彻底唯物主义哲学的崭新境界,这已为马克思逝世后一个多世纪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曲折历程所确证。当今,为了从20世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所发生的苏联解体等事件中吸取教训,使马克思的哲学发挥其理论优势,以承担起21世纪全球化实践所赋予的艰巨使命,必须弄清马克思的哲学作为新型人文主义世界观的性质,这是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所要求的,因为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得理论创新并使之指导新的实践,在理论上靠的是蕴涵着现代人文观念并与新的唯物主义相结合的哲学。而当今的学术理论现状,尽管对“文革”及其以前多年来因排斥人文观念导致的只讲“物”、不讲“人”或讲“人”不到位而使唯物主义扭曲的缺点有所纠正,但其消极影响并未消除。尤其是把唯物主义与“人道主义”截然对立,在哲学历史观和世界观意义上避讳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并囿于一般唯物主义而把它教条化,这无视马克思对西方传统哲学所实现的空前变革,并同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形成明显反差。因此,为结合历史教训和当今实践深化基础理论研究,本文试依据马克思文本、马克思本人的论述,开发其哲学思想中的现代人文观念或人文主义(注:本文之所以使用“人文主义”或“人文观念”一词,而未使用在英文词源上是同一个词(即Humanism或Humane Ideas)的“人道主义” ,并非避讳该词,而是考虑到“人文”是中国古代典籍中固有的词,“人文主义”是中 国哲学研究者包括现代儒学研究者通用的词。虽然中国“人文主义”的“重人与其文化 ”之词义,比西方“Humanism”内涵更丰富更宽泛,但是毕竟其中“重人”、“人本” 或“以人为本”之义切合西方“Humanism”内涵,(参见唐君毅《人文主义之名义》, 载《人文精神之重建》,香港新亚书院研究所,1974年或台湾学生书局,1980年,第59 0-605页)因此使用“人文主义”或“人文观念”一词有利于中西对话,也有利于同至今 仍主张在历史观和世界观上全盘否定“人道主义”的研究者对话,以求同存异、深化“ 争鸣”。)的思想资源,并从历史哲学、政治哲学和哲学核心三个方面予以概述,望切 磋。 一、历史哲学的人文观念 为掌握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精髓,首要的是弄清马克思在历史哲学或历史观层面如何摆脱“抽象人性论”的束缚,如何规定人的本质。1845年秋到1846年5月,马克思在他和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通过对青年黑格尔派包括费尔巴哈的唯心 史观的批判,强调自己创立的唯物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 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 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注: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92、67-68、88-90页。)与此同时,他又在后来被恩格斯誉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注: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13页。)《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提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注: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6、60、54、58、57、61页。)以上这些论断都清楚地表明马克思不同意以人的理性、观念规定人的本质,而是把人的本质规定为“物质实践”与“社会关系”,在这方面似为研究者所共识。但是,仅此难以把唯物史观贯彻到底,还需要进一步明确,马克思规定人的本质的“物质实践”与“社会关系”及相关的劳动和交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等概念,其设定都是把人及其理性、观念置于“现实历史”基础之上,做到从现实的“物质实践”与“社会关系”出发,解释人及其理性、观念的形成和发展,绝不仅仅是以“物质实践”与“社会关系”的概念取代人的“理性”的概念。如果只是更换概念,“抽象人性论”的思维方式不变,不从现实出发对“现实历史”作具体分析,而从“物质实践”的抽象概念出发推演“历史规律”,颠倒了一般和特殊、抽象和具体的关系,这与从普遍理性出发推演“历史规律”如出一辙,岂不同样把观念或“思维过程”当成“现实事物的创造主”?(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1872年第二版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12页。)显然,这同唯心史观“抽象人性论”异曲同工,只是徒具“唯物史观”的概念而已。所以,要把“倒立着的”一般和特殊、抽象和具体的关系再“倒过来”,其关键在于对“人”不能否弃,而应赋予其现实的或具体的涵义。本来,唯物史观的“物质实践”与“社会关系”既是对现实的人、具体的人之本质的规定,其重要意义就在于对“人”赋予现实的或具体的涵义提供方法论,可把它比喻为开启现实的人、具体的人这把锁的钥匙。如无钥匙则开不了锁,但是如丢弃了 锁,钥匙便成为无用之物,如把钥匙当成锁,以“物质实践”与“社会关系”取代现实的人、具体的人,更是荒唐之举。西方传统的人文主义者讲“人”并不错,其错乃在于对人的本质规定有误,而那种只讲“物质实践”与“社会关系”、不讲“人”的人文主 义反对者,并不自觉遵从其“物质实践”与“社会关系”是对现实的人、具体的人之本 质的正确规定,甚至认为前者可取代后者,即以钥匙取代锁,对“人”的扭曲不亚于西 方传统人文主义的“抽象人性论”,因此将其视为“黑格尔主义”的变种并不为过。而 马克思则不同,他把黑格尔“倒立着的”一般和特殊、抽象和具体的关系再“倒过来” 的意向十分明确,其主要内容是赋予“人”以现实的或具体的涵义,尤其强调个体的人 ,即“个人”或“单个人”,当然这不能误解为孤立的个人。相反,马克思是侧重于从 人类社会历史关系上考察“个人”的,即把“个人”作为“现实历史”予以考察,有关 阐释大体有以下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