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实践哲学的文化内蕴

——兼论中国现代化的文化精神

作 者:

作者简介:
衣俊卿 黑龙江大学教授

原文出处:
开放时代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6 年 03 期

关 键 词:

字号:

      实践哲学的价值并不囿于学理层面,它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代表着现代工业文明所必需的文化精神,发挥着对于人类历史进程的规范功能和批判功能。对于从传统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转变的国家和民族而言,实践哲学具有文化启蒙的功能。

      在某种意义上,可以断言,80年代中国哲学界的各种理论争论基本上是围绕着人之主体性而展开的。而人之主体性问题落到实处,则是实践范畴和实践哲学的重新确立。经过实践本体论和物质本体论(自然本体论)、实践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之争,无论人们在理解上还存在着多么大的差异,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实践哲学理论已成为今日中国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诚然,实践哲学并不是全新的、独创的哲学构想。是在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已经表述了实践哲学的基本思想,而在本世纪,葛兰西的“实践一元论”、卢卡奇的“主客体统一的辩证法”、布洛赫的“希望哲学”、法兰克福派的社会批判理论、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哲学等,都从不同侧面展开了实践哲学的思想。这些理论对中国当代哲学的争论和演进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然而,尽管实践哲学不是全新的哲学构想,但它在中国哲学领域的生成是一件具有重要意义的事件,其价值并不囿于学理层面,因为实践哲学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代表着一种工业文明所必需的文化精神,而这正是一个民族的现代化所不可或缺的文化精神。因此,我们有必要更深刻地展示实践哲学的理论内涵和文化内蕴。

      一、马克思实践哲学的理论构想

      对于实践哲学理论内涵的界定和理论框架的建构本身就是一个开放的、处于争论之中的重要理论问题。我们在这里不准备从学理层面切入有关的学术之争,而是回到实践哲学创造人马克思的理论构想,以展示实践哲学的一些最基础的思想,从而为发掘实践哲学所体现的深层的文化精神而奠定必要的理论基础。

      在马克思的思想演进历程中,我们可以截取1844—1845年这一片断,作为马克思的实践哲学构想基本确立的时间定位。在这一时期,马克思表述实践哲学思想的著作主要有三本。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在“积极的”和“消极的”双重意义上,即从对象化劳动和异化劳动两个方面揭示了人是实践的存在物的思想,他把实践理解为“自由自觉的活动”;在1845年春天写成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把革命的、批判的实践确定为哲学的立足点和视角,确定为人的感性世界和人的认识的现实根基;在1845—1846年与恩格斯合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则以分工为线索,通过人类社会结构的产生和社会力量的异化来展示人类实践总体的分化与发展过程。从这些论述中,我们可以抽取出马克思实践哲学构想的一些最基本的理论内涵。

      实践哲学构想的理论基点在于,它从人区别于动物和其他存在物的最本质的规定性,即从实践活动入手,来确定人生活于其中的感性世界的根基。根据马克思的理论理解,实践是一种活动,但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活动,而是规定着“人的类的特征”,即规定着人的本质的活动,是“自由自觉的活动”,是“实际创造一个对象世界,改造无机自然界,”进而创造人本身的活动〔1〕。作为活动, 实践综合了人之为人的所有根本特征:自由、创造性、社会性、超越性、目的性,等等。同时,实践是一种存在方式,它不是与自然界万有齐一的存在方式,而是人特有的存在方式,自由的存在方式;它以自身的存在(活动)赋予自然界其他一切存在方式以意义和价值。作为存在方式,实践构成人之存在的本体论结构,为人的活动提供了基本的框架。在这里,人的理性、情感、感性、直觉、意志、直至本能均取得一席地位,它们构成有机的总体。这样,作为人的本质活动和存在方式(本体论结构)的实践的最本质特征就在于对给定性(自然的和自身的)的否定、超越和扬弃,在于对人自身和人的世界的创造与再创造。因此,实践成为人的全部感性世界的基础,是属人世界的总体,是现实世界分裂与统一的根基,因而,也就是人理解自身及世界分裂与统一的契机。

      从这样的视角出发,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认识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都不再是自然给定的二元对立的,而是在实践结构中的现实生成。在人所独有的自由自觉的和创造性的本质活动中,展开着并不断重构着两种基本的关系或生存结构:一是主体一客体结构或主客体关系,其中既包括人与自然在实践层面上的交互作用,特别是人对客体的技术征服,也包括认识主体与客体在符号层面上的相互作用,即人对现实对象的理性把握;二是主体间性结构或主体与主体间的交往关系,由此而不断建构和结成人的各种社会关联、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这双重结构的展开,从历时态来看,是人的历史或实践总体的演进,而从共时态来看,则是人的世界或人类社会的建构。由此可见,实践哲学的基本理论内涵应该是以人的实践为基础,对主体—客体关系和主体间交往关系的理性展开。从马克思的各种论述中,我们可以提及以下几个理论要点。

      其一,实践是人与自然分裂与统一的根基。诚然,就发生学的意义而言,人是自然的存在物,自然从自身分裂出人类这一对立面。然而,人并非自然史的简单延伸,我们无法以自然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运动直接说明人的生成。相反,人诞生的秘密在其对象化劳动,即实践中,在人本身那里,“有着关于自己依靠自己本身的诞生,关于自己的产生过程的显而易见的、无可辩驳的证明。”〔2 〕人并未停留在自然的对立之中,他不但在意识中而且在现实活动中寻求建立自身与自然的统一。人具有内在的和外在的双重普遍尺度。“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物种的尺度和需要进行塑造,而人则懂得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进行生产,并且随时随地都能用内在固有的尺度来衡量对象。”〔3 〕于是,通过对象化活动中人的对象化和自然的人化,人一方面扬弃了主体的纯粹主观性,另一方面扬弃了客体的自在给定性,不断再创造出对象和自身,从而把自然界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因而,马克思断言,“在工业中向来就有那个很著名的‘人和自然的统一性’”,“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是整个现存感性世界的非常深刻的基础。”〔4〕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