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价值哲学

作 者:

作者简介:
武汉大学 哲学学院,湖北 武汉 310029 汪信砚(1961—),男,湖北麻城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 究。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内容提要:

价值哲学并不仅仅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也不仅仅是在19世纪中叶的哲学变革中产生的哲学流派或哲学理念和哲学立场。哲学历来都以对价值问题的探讨为自己的核心内容,哲学本身就是一种广义的价值哲学,哲学也只有作为一种价值哲学才是可能的。但是,旧哲学对价值问题的探讨存在着严重缺陷,它们都普遍地陷入了如何从“是”过渡到“应该”、从事实判断过渡到价值判断的困境,即都没有说明、事实上也无法说明这 种过渡是如何可能的。究其原因,在于旧哲学都是一种“解释世界”的哲学。与旧哲学 不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改变世界”的哲学。从“解释世界”到“改变世界”的 转变,既是哲学理论本性的根本变化,也是广义价值哲学发展过程中的重大变革。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4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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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04)02-0004-06

      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价值哲学的关系是怎样的?关于这一问题,国内学术界有三种截然不同但却都很有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价值哲学历来都是哲学的一个研究领域即哲学的分支学科或部门哲学,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同样也有自己的价值哲学;第二种观点认为,原生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是没有专门的价值哲学的,价值哲学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创立后产生的一个哲学流派,它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处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视野之外,但马克思主义哲学实际上为我们研究价值问题提供了基本的立场、观点和方法;[1]第三种观点认为,虽然价值哲学产生于19世纪中叶的哲学变革,但它有广 义和狭义之分,其中,狭义的价值哲学即作为一个哲学流派的价值哲学的创始人是新康 德主义者洛采(Rudolf Hermann Lotze,1817—1881),而广义的价值哲学即作为一种新 的哲学理念和哲学立场的价值哲学的创立者,不仅有洛采,还有马克思。[2]

      不难看出,上述三种观点都是以各自对价值哲学的不同理解为前提的,其中,有的把价值哲学理解为一种分支哲学或部门哲学,有的把价值哲学理解为一个哲学流派,还有的把价值哲学理解为一种新的哲学理念和哲学立场,它们正是从这些对价值哲学的不同理解出发而得出其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价值哲学之关系的不同看法的。在笔者看来,尽管持上述观点的人中也有人试图区分广义的价值哲学与狭义的价值哲学,但他们所理解的价值哲学实际上都只是一种狭义的价值哲学。而如果仅仅满足于这样一种对价值哲学的狭隘理解,必然会误解价值哲学乃至全部哲学的本性,从而也必然会误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价值哲学的本真关系。

      “价值哲学”本身是一个充满陷阱的概念,必须小心地加以使用。价值哲学的确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价值哲学(Philosophy of Value)只是哲学的一个研究领域或分支学科,它以价值概念和各种专门的价值问题为研究对象。价值哲学之成为哲学的一个独立研究领域或分支学科,当归功于产生于19世纪中后期的作为一种哲学流派的价值论(Axiology,又译“价值学”),而后者又是与洛采、里奇尔、尼采、布伦塔诺、迈农、艾菲尔斯等一大串名字联系在一起的。《简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称:“价值论(Axioloy)”是“对于最广义的善或价值的哲学研究。它的重要性在于:(1)扩充了价值 一词的意义;(2)对于经济、道德、美学以至逻辑方面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提供了统一的 研究,这些问题以往常常是被孤立开来考虑的。”[3]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这些人在他 们的论著中曾使用过“价值论”、“一般价值论”或“价值理论”等概念,但并没有把 他们的学说和理论称为“价值哲学”。只是由于这一流派对价值概念和各种价值问题进 行了集中的、统一的研究,引起了人们对价值概念和价值问题的重视,并使得20世纪20 年代以后出现了一系列以“价值哲学”为题的著作,因而它客观上促成了价值哲学这一 哲学分支学科的独立。就此而论,作为一种哲学流派的价值论的确为哲学的发展做出了 重要贡献。但是,若像某些论者那样,说它将人类生活的价值问题提升为哲学的核心问 题,从而提供了一种新的哲学理念和哲学立场、引起了一场哲学变革,那就未免太夸大 其词了。其实,哲学于价值问题并不陌生,反倒历来都以对价值问题的探讨为自己的核 心内容。哲学本身就是一种广义的价值哲学,哲学也只有作为一种价值哲学才是可能的 。从真正广义的价值哲学的角度来看问题,一切哲学皆为价值哲学;在“哲学”前面加 上“价值”这一定语,既未给“哲学”增添点什么,也未使它减少点什么。

      二

      “价值”是一个只与人类及其活动有涉的关系范畴,价值问题是一个专属人类生活中的问题。价值范畴所标示的是对象对人的意义,亦即客体的存在、属性或功能对主体需要的满足关系,这种意义关系是惟有对人才存在的。马克思曾说:“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对于动物来说,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4]从常识的观点看,动物与其周围的事物或某一动物与其他动物之间似乎也有某种客观的关系,如空间上的并存关系、同类关系等等。但实际上,所有这些关系都只有对人而言才存在。动物与其他事物之间是未分化的,对象对动物而言根本就不是对象,因而对动物来说也就不存在任何性质的关系,当然也不存在什么价值关系。与动物不同,人不仅能在思想和意识中把自身与外物区别开来,明确地区分自身的需要与需要的对象,而且还能使自己为满足需要而进行的活动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因此,对人而言处处都存在着价值关系,人的活动也总是表现为对价值的自觉追求。所以,马克思说:“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5]

      人类活动与动物活动的这一重要区别,有其深刻的文化人类学根源。动物活动的典型特征之一,就在于它的直接性。为了保存自己,动物也会对来自环境的刺激做出某种形式的应答,但这种应答必定在时间上直接伴随着刺激,并且总是以同样的方式进行。我们通常所谓的动物本能,不外就是这样一些固定的连续行为。因此,一切动物,包括最高等的动物类人猿都“生活在一个狭小的世界中,在空间上限于它的感觉范围之内;在时间上则局限于眼前,也许间或会产生预感的萌芽与意念的闪烁”[6]。而当我们步入人类活动领域时,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在最简单和最原始的形式中,人类行为就具有一种间接性特征。因此,与动物世界根本不同,人类世界“不仅由当下构成,而且也由过去和将来构成”[7]。值得指出的是,过去、现在(当下)和未来这三个时间向度对于人类活动的意义是根本不同的,其中,过去和现在都是既成的现实,只有未来才是尚未确定的、可选择的,才属于一个充满多种可能性的领域。正因为未来充满了多种可能性,所以人们面对未来就必然会提出一个“应该”的问题,就必然要为自己的活动确立一定的目的,而目的就是人们对于那种与自身的需要最相符合的可能性“应该”成为现实的确认。在未来这个时间向度上,人们实现目的的活动亦即依循“应该”而进行的活动就是一种价值创造活动,人们对目的或“应该”的追求就是对价值的自觉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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