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同物质生产劳动一样,精神劳动在推进人类文明进步中同样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已往商品交换关系所能达到的一切领域,人们“对脑力劳动的产物”的估价“总是比它的价值低得多”。把复杂劳动等同于简单劳动,用物质标准去衡量精神劳动产品的价值,就必然会导致知识贬值、脑体倒挂。精神劳动产品的价值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意识与存在的统一、抽象与具体的统一,因而是精神价值与物质价值的统一;它所反映的是客体事物的属性同人们的精神需要被满足的程度之间的关系。另外,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的精神劳动相比,在劳动目的、劳动权利及其产品的社会属性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精神劳动均显示出不同的本质特征。因此,在衡量其价值时,不能简单地套用政治经济学的定量标准,而必须把精神劳动放到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观和政治经济学双重视角内加以考察,确立哲学价值标准。 早在100多年前,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就曾深刻地洞察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社会的一个异常现象:以最经济的条件,从事以理性思维获取观念产品的那些复杂劳动,在世俗的衡量标准中,只有“微不足道”的价值。正如他们从理论上所概括的那样,在商品交换关系所能达到的一切领域,人们“对脑力劳动的产物”的估价“总是比它的价值低得多”〔1〕。 尽管事实上历史早已明白无误地告诉人们,精神劳动同物质生产劳动一样,在推进人类社会发展和人的自身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它不仅能具体规定一个社会文明的性质,而且能够从增进人类本质力量发展的高度奠定社会多种财富的价值重心,并确立社会成员所赖以追求的精神目标。然而在现实中,人们仍缺乏对此作用的深刻认识。为此,本文拟对既定论题做些探讨。目的就在于:从理论上弄清精神劳动在现代商品经济社会中所居的地位;社会成员的物质利益追求同精神价值这二者关系的现状;如何才能科学、合理地衡量精神劳动产品的价值。 一、精神劳动的含义及其在商品经济社会中的特点 什么是精神劳动?国内政治经济学界的一种权威观点认为:所谓精神劳动,是指:“人们运用感官的感觉功能和脑器官的理性思维功能(精神劳动力),依靠社会实践,从客观事物的现象到内在联系,对客观事物作出规律性反映,取得真知(包括将它传授和如何运用于社会实践)等一系列活动”〔2〕。相关的研究论文还指出:“精神生产劳动, 也要消耗一定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它既生产使用价值,又创造价值。其产品的价值也是由c、v、m三部分构成;其中,v+m 也是国民收入的主要源泉”〔3〕。 精神劳动同物质劳动的区别在于:前者以脑力付出为主,通过理性思维活动,反映客观事物和社会生活;后者则以体力付出为主,向自然界占有物质产品。 然而,上述这些对于现代经济学及国民经济统计学而言或许是十分重要的观点,用来说明实际上包含着更为丰富的社会历史规定性的精神劳动之含义,却是绝对不够的。因为,首先,同为“一系列”人们的“理性思维活动”,作为观念萌芽的个别精神要素,与主要用来满足自我精神需要的一般理性活动,以及与一种自觉的社会性劳动形式的精神劳动这三者之间,有着原则的区别(详后);其次,仅仅依据政治经济学商品意义上的价值标准,不能够充分揭示精神劳动产品的价值内涵。况且,仅仅从政治经济学中那些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专门讲赚钱方法的科学”〔4〕的部分内容出发,理解精神劳动的含义, 不仅难以揭示其含义中蕴涵的丰富多彩的历史现实关系,而且也难以完全避免仅“用对钱袋的影响来衡量每一种活动的意义”〔5〕。在我看来, 这也是造成人们把严肃的精神劳动混同于文化商业化精神消遣活动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必须把精神劳动放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观和政治经济学双重视角内加以考察。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中,虽没有大量篇幅论述社会的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但他们仍在揭示物质生产劳动和物质生活规律的基础上,着重考察了物质生产劳动同精神生产劳动的联系,并揭示了物质文明发展与精神文明发展的不平衡规律。事实上,他们已经把精神劳动看作是影响社会发展的独立因素。但需要指出的是,经典作家对精神劳动的一些规定,主要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劳动所做分析的基础之上,因而他们的有些结论性观点,并非完全适合对现代商品经济、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精神劳动的分析。我们从他们的一系列论述中,只能提取一些原则性的考察线索,不宜照搬套用。 “精神劳动”,也称智力劳动或脑力劳动。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常常交替使用这几个概念〔6〕。这一点, 从他所使用的几个相关的德语词汇中也能够看出来:“geistige potenz”、“intellektuelle ”和“kopf”这几个词,意思分别为“智力”、“知识”和“头脑的”。其中,“geistige”的意思与“精神”相通;“kopf”意译为“脑力”,与“Handarbeit”(直译为“手的劳动”)相对称。 三个词与“Arbeit”复合构成“geistige arbeit”、“intellektuelle Arbeit”和“kopfarbeit”。三者含义“没有实质性的区别”〔7〕。 其意思都可以译作“精神劳动”或“脑力劳动”。在语言学上,这几个概念的复合构成只是一种十分常见的词法现象,但作为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范畴,精神劳动这一概念却包含了人类最初的精神活动如何转变为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一种社会性劳动形式的历史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