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的体系性在现代西方哲学的讨论中无疑已成为一个“问题”。一方面,在黑格尔 之后,“哲学必须是一种建立体系的活动”的观念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怀疑,并出现了 从叔本华、尼采到后现代主义的反体系运动;另一方面,持现代主义立场的哲学家虽然 也拒斥近代哲学的绝对理论体系,但在捍卫理性、主体性的同时,必定主张某种形式的 体系性。可以说,保持某种程度上的理论体系性,还是彻底清除任何形式的体系,是现 代哲学与后现代哲学之争的一个重要侧面。无疑,这一争论涉及未来哲学的理论方式问 题,其重要意义已不言自明。近年来,虽然国内也出现了关于哲学体系问题的探讨,但 对于此问题及其背景并没有一个充分的自觉,只是将其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体规 定和特质”的问题(注:参见孙伯鍨、张一兵、仰海峰《体系哲学还是科学的革命的方 法论》,《天津社会科学》1997年第6期。),针对的也只是斯大林的哲学教科书体系。 因此,可以说目前国内的探讨并没有真正进入体系问题的问题域。笔者以为,要真正进 入与现代西方哲学的对话场域,就有必要在马克思现代实践哲学的视野下重新理解体系 性问题(注:关于现代实践哲学的概念,参见王南湜《新时期中国马克思主义哲 学发展理路之检视》,《天津社会科学》2000年第6期。)。这显然并不局限于马克思主 义哲学的范围,对整个当代哲学同样有效。 一、什么是体系的本质 如上所述,虽然体系往往并不被视作一个严格的哲学概念,但体系问题的确已成为一个重大的哲学问题。这就要求我们不能再把体系仅仅当作一种无关紧要的形式,因为其成为一个问题本身已表明了这样的共识,即体系必与某种思维方式有着本质的关联。这样,我们首先必须做的便是对体系的本质的考察。 首先应该明确,这里讨论的体系乃是一种思维方式的核心内容,而不是对某些哲学家思想的外在描述。文德尔班将德谟克利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时代描述为古希腊哲学的“体系”时代,因为他们三人的创作具有体系性,这种体系性在于他们的“问题的全面性”和“处理这些问题的统一自觉性”(注: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上卷,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37~138页。)。文德尔班的描述无疑道出了一种思想体系的总体性特征和内在一致性特征,但这并不能增进我们对体系深层本质的理解。因为它仅仅 意味着体系哲学家具有广阔的理论视野,并能面对杂多的问题,按一定标准将其分门别 类。如果以此作为体系的本质内涵,那么,现代哲学的反体系就显得荒谬,因为这势必 导致反对现代知识的学科划分。 因此,这里讨论的体系只能是作为哲学思维内核的范畴体系或逻辑体系。要了解体系的本质,就必须对历史上各类逻辑体系进行分析。按现代实践哲学的观点,历史上已存 在着两类理论哲学的范畴体系: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实体论范畴体系和以康德为代表 的主体论范畴体系。这是以提出体系的原则为划分标准的。实体论的范畴体系暗含着这 样的假设,即范畴或概念是对象的内在划分。从而,建立体系实质上就是“发现”对象 的某些内在结构,并把这些结构列举出来。第一个试图建立这种体系的是亚里士多德。 亚氏的范畴又称“云谓关系”或谓词,这些谓词“从本质上谓述了所称呼的东西,也就 是说它们告诉我们这些东西归根到底是什么”(注:罗斯:《亚里士多德》,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7页。)。因此可以说,范畴就是存在的分类。亚氏似乎不需要给出这一范畴体系的理由,因为实体的客观性是不言而喻的。但正是这一点导致了实体论体系的随意性和不完整性。事实上,亚氏的范畴体系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数目,难怪康德说它只是经验性的列举和“毫无原则的拼凑”。亚氏范畴体系的缺陷实质上代表了实体论体系的缺陷,但这种理论方式却“启发了后来的研究者”。 尽管亚里士多德的范畴体系默认实体性为其原则,但在康德看来,这无异于“无原则”,因而要克服这个体系就必须自觉地提供一个可靠的原则,以使其中的范畴得到准确的规定。由于知性的作用在于判断,所以康德便依据判断的类型的形式制定出一个“范畴表”,并断定这些范畴的数目不多不少,“足够纯粹理智构成我们对物的全部知识”(注:康德:《未来形而上学导论》,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99页。)。可见康德的体系是一个知性范畴体系。黑格尔虽然同意康德所倡导的主体性原则,但却认为体系的最高原则不是知性而是理性;并且,康德的体系之外仍存在着一个物自身,因此,这个体系是不完备的。所以,黑格尔对康德体系的改造和发展就是通过历史的原则将主体性绝对化,确立理性作为体系的最高原则的地位。 关于什么是体系的本质的问题,以上两类不同的体系本身便包含着两种不同的答案:或者认为范畴体系是对象所固有的结构,或者认为是主体先天的形式甚至就是主体本身。这实质上是将提出体系的原则作为体系的本质。笔者认为,作为一种理论哲学,将体系归结为某一绝对的原则是必然的,因为理论哲学必须有一个抽象的阿基米德式支点。然而在现代实践哲学看来,无论是古代哲学还是近代哲学的原则都不能完全克服对方, 问题的实质并不在于选择什么作为范畴体系的原则,而在于理论哲学必须拥有一个范畴 体系。因此,我们虽然不能断定体系应该归结为主体还是客体,但其与主客对立结构的 本质关联却不容怀疑。对于实体论者而言,如果不预设对象有一个体系,即是没有分类 的基础,那么,对象便是不可认识的;而对于主体论者而言,如果主体不具有一套先天 的形式,那么也不能构成关于对象的知识。但正是这两种立场的可选择性表明范畴体系 的本质并不源于二元结构中的某一方,恰恰源于主客对待的结构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