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个被“遗忘”了的论域 伽达默尔说过,理解总是本体论的,其意就是说理解揭示并表现真实的存在。所谓本 体论诠释,按照成中英先生的观点,就是把“理解看作是对意义的把握,而解惑或释疑 必定意指说明真实(即存在——引注)的一个观念体系”。(成中英 主编,第15页)而所 谓评价尺度的本体论诠释,按照笔者的引申,就是在一定哲学视界的观照下,对设置评 价尺度的本体论根据和意义作出解释,以揭示并显现评价尺度的真实内容及其性质。 我国哲学界关于评价尺度的问题研究活跃了学术,取得了成果,值得肯定。但是,在 对评价尺度作出种种解释的努力中却自觉和不自觉地“遗忘”了或者说“遮蔽”了一个 十分重要的论域,这就是本体论的论域。由于受近代哲学“认识论转向”以及现代哲学 “价值论转向”所造成的“本体论式微”的影响,加之评价尺度的问题本身也显得似乎 远离本体世界,仿佛不存在什么本体论的意义,所以,研究者们始终在认识论和价值论 的研究视域之间徜徉,并为所作出的种种认识论和价值论解释而自足。与此同时,对评 价尺度的问题能否深一步作本体论的追究便被“遗忘”了、“遮蔽”了,一切的解释均 置于本体论的视域之外。毋庸讳言,像关于其它问题的哲学研究一样,关于评价尺度的 问题研究依然暗藏着某些理论上的“危机”,也各自面临着难以解开的“困惑”,这种 实际情况反倒迫使我们必须思考如何避免“危机”、走出“困惑”。我们的观点是:在 认识论和价值论的研究视域中产生的“危机”和“困惑”,决不能在自身的范围内获得 最终的解决,唯有在作为认识论和价值论之基础的本体论的视域中才能真正找到避免“ 危机”、走出“困惑”的根本途径。从这个意义上说,本体论的论域长期处在严实的“ 遮蔽”状态,至少造成了关于评价尺度的问题研究上的三个理论缺失: 第一,评价尺度的本体论根据之追究被“荒漠化”了。从哲学史上来看,任何一种评 价尺度的哲学设定都是以一定的本体论思想为根据的。比如,对于普罗泰哥拉提出的“ 人是万物的尺度”,一些囿于认识论范围的研究者们以为,这一提法仅与他的感觉论有 关,其意应为“人的感觉是万物的尺度”。(参见冯平)但是,从更深的意义上来看,普 罗泰哥拉的提法是有着明显的本体论根据的,这就是他的人为物本、万物皆变的思想。 据此,“人是万物的尺度”的深层涵义应为“人的存在是万物的尺度”。在本体论的根 基处寻找设定评价尺度的内在根据,或者对设定评价尺度的本体论根基进行一番清理、 打扫的工作,毋使其杂草丛生、荒无人迹,确是评价尺度的问题研究走向深入之正途。 如果囿于认识论或价值论的范围,把有关评价尺度的一切解释置于本体论解释的视野之 外,那么评价尺度的本体论根据之追究就会被无端地“悬置”起来,从而处在被“荒漠 化”的境地。 第二,评价尺度的本真意义之显现被“边缘化”了。从哲学史上来看,任何一种评价 尺度的意义解释都是与一定的本体论解释密切相关的。比如,在康德那里,衡量一切道 德行为的判定准则或评价尺度均来源于先天的“道德律”,它是“一条普遍的立法原理 ”,是人的意志必须无条件服从的“绝对命令”。为了阐明“道德律”的内在根据,康 德不得不在他的“道德哲学”或曰“道德形而上学”中提出了三个必要的形而上学假设 ,这就是“自由意志”、“灵魂不朽”和“最高存在者”即神。但是,一些囿于价值论 范围的研究者们则认为,康德关于道德的评价准则或尺度,仅与他的动机论有关,只能 作一种价值论上的解释。如罗国杰先生认为,康德论道德的评价标准之根据,“除了一 个‘善良意志’以外,再没什么可称得上是道德的”。(罗国杰)正如亨利·E.阿利森所 说,这类看法“易于遮蔽运作于康德思想之中的准则和客观实践原则之间的真正关系” 。(阿利森,第125页)如果囿于价值论或认识论的范围,把有关评价尺度的一切解释置 于本体论解释的视野之外,那么评价尺度的本体论意义之显现就会被严实地“遮蔽”起 来,即使偶有论及也只处在被“边缘化”的地带。 第三,为实用主义地理解和运用评价尺度留下了空间。规避本体论的终极追问,把评 价尺度的问题完全隔离在认识论和价值论的视域中作单纯的解释,这种解释显然不是一 种源始的解释、“本真的解释”(海德格尔语),而是一种“无根”的解释、“表层”的 解释。或许有人会对自己的认识论和价值论解释提出辩护,认为他们关于评价尺度的研 究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为基础,是从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出发的,因而 不存在什么“遗忘”和“遮蔽”的问题。但是,只要本体论的解释是“空场”的,那么 一切的解释仅具有认识论或价值论的意义。众所周知,实用主义是以“拒斥”形而上学 、贬损本体论为目的来实现哲学改造的,它关于评价尺度的问题研究也仅仅是认识论或 价值论的。它把一切有关本体论的解释统统“冷冻”在无意义世界,形成了一个本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