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14X(2004)01-0024-07 哲学作为形而上追求的理论表达总要以显隐的方式论及到哲学境界。哲学境界一方面 是对人在不同历史阶段中本性的自我意识把握,另一方面又是以哲学反思方式对人性精 神升华的理论表达。“哲学就是这样一种适应人的特有本性,以反思意识的独特方式表 现人的自身的存在性质、生存意义、生活价值的理解和对人的未来前景、更高发展、理 想境界的追求的特有意识形式。”(注:《高清海哲学文库》,第2卷,吉林人民出版社 ,1997年,第16-17页。)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哲学境界就是提供给人“真实” 的世界图景,提供给人对生活意义的理论关切,提供给人以时代精神的终极关怀,这就 表明哲学境界所内涵的世界观品格的意蕴。 (一) 哲学境界的世界观品格首先体现在如何对哲学境界给予定位。众所周知,哲学境界是 对常识,知识(科学)的超越性表达,同时哲学境界又区别于宗教所确立的“彼岸”之国 的信仰。从某种意义上说,常识不具有世界观品格,只具有流变的经验性质;知识(科 学)也不具有世界观的品格,仅具有表象思维的实证特征,至于宗教从外观上似乎有世 界观品格的形式,但本质上却是某种“恒定”不变的信仰,不具有世界观的真实规定。 因此,对哲学境界的世界观品格考察,有必要在将哲学境界同知识(科学)境界,宗教境 界的相互比较中加以具体的把握。 事实上,不同层面的境界根源于人对不同的把握世界特殊方式的理解。境界定位的特 有规定通常制约着对境界的理解,而这一对象的定位又是历史的,这就使得对境界的理 解,由于时间的“间距”有了差异性。人的精神活动内容的多方面性决定了人的精神表 达方式是多样化的,任何精神表达方式都可以构成人的境界的不同精神天地。只要谈到 人,提及人的精神本性,就会或显或隐地涉猎到人的境界问题。 人的境界的确立分别来源于对“科学世界”、“宗教世界”与“哲学世界”的理解。 “科学世界”是“自在”的,是“是其所是”的“世界”,这不是说,它是完全脱离人 的,“科学世界”的产生是对人与自然对象相互关系的“对应式”定位,表明人总要面 对对象。从人的角度看“对象”,就存在着人与对象的功利性关系,是实体式思维的表 现。人将境界定位于“科学世界”,其作用具有双重性的特征,既有真实性,又有异化 性。它的真实性在于满足人的功利性需要,提供世俗生活的现实幸福;它的异化性方面 在于人要设定具有外表结构的“对象性”本体,把人的“应然”变成科学的“本然”。 康德早就指出了这一点:无论“科学的世界”怎样扩大,怎样表达“自我先验统觉”的 重要意义,它都只是停留在“现象”层次。人的境界不能是现象的存在。而“宗教的世 界”是远离人的超越性的“绝对自为”,是“是其所不是”的“世界”的极端化表现。 “宗教的世界”是充满着想象甚至虚构的东西,它的价值取向是满足人超越现实的绝对 愿望,这是纯粹化(神化)的世界,而不能简单看作属人的世界。“宗教世界”一方面使 人的理想、精神有了离开现实层面极度宣泄的空间,另一方面也具有瓦解人的奋斗意志 ,使人停留于内在的精神麻醉之中。“宗教世界”的境界定位是虚幻的。而“哲学世界 ”是人必然面临的二重化世界,它既非“科学世界”,又非“宗教世界”。与“科学世 界”相比,它重于人的“应然”方面,把人的自由看作至关重要的;与“宗教世界”相 比,它关注于人的“本然”方面,把人的必然视为不可或缺的基础。与科学的“现实” 相比,哲学的境界是“超现实”的,表达人“是其所不是”的本性:与宗教的“非现实 ”相比,哲学的境界又是“现实”的,体现人“是其所是”的特征。哲学境界的确立是 在“科学世界”与“宗教世界”的二元定位的理论张力中实现的。 从深层根据分析,对境界的理解是以不同把握世界方式的规定为基础的。科学的思维 方式是以外在对象为根据,表现为直线性的思维类型,它的进展是由点所形成的,任何 阶段的推进都有其评价的标准,科学的进步的公认性就在于科学不能停留在无进展地重 复,知识永远需要直线式的“积累”,宗教的思维方式是循环性的思维类型,“对象” (神)是“恒定”的、不变的,或者说是“重复”的。时间的进程不能给“对象”增加任 何新的规定,这一“对象”是“不可评价的”,因为它就是“评价”本身。哲学的思维 方式是开放式的循环。说其是开放式的,是说哲学的主题有其常新性,它始终面对着时 代的问题;说其是循环式的,是说哲学总有恒久的问题,它不时回到所谓“陈旧”、“ 古老”的问题。 哲学境界的“真实”完全有别于科学的“真实”、宗教的“真实”,尽管这些都是人 追求“真实”的不同方式。科学的“真实”是“零碎”的“真实”,片面的“真实”, “流变”的“真实”,如黑格尔所说,是知性思维的结果。历史上很多哲学家都力图将 这种“零碎”的“真实”编织成一体,但“联结”起来的“真实”又不是活生生的“真 实”。宗教的“真实”是“不动”的“真实”,“整体”的“真实”,却又是非人的“ 真实”,人很难容忍有这种“真实”存在。哲学的境界的“真实”既是共时态的,超越 于“零碎”的“真实”而进入到“整体”,又是历时态的,它面对着历史性的“真实” ,放弃对永恒的虚幻的追求。哲学的境界是将“科学世界”与“宗教世界”分化之后再 重新统一所确立的人的世界,这一境界集中表达了人“作为精神性的存在,他同样紧紧 地被束缚在他的生活现实中,但他以思想的翱翔超越了生活。他摆脱了现实的束缚,通 过心灵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找到了回归存在的道路”(注:雅斯贝斯:《存在与超越》, 上海三联书店,1988年,第170页。)。哲学境界不排除其他境界确立的必要,它的最基 本特征在于“超越”其他境界的定位层面。哲学的境界是“超科学”的,又是“超宗教 ”的,这说明哲学就是哲学,不是科学、艺术、宗教、道德等。哲学的境界又是在“超 ”的基础上的“合”,将各种境界归结起来,又重新组合形成新的境界。哲学的“真实 ”活脱脱地存在于这一重新“组合”的哲学境界之中。 同时,人在分化世界后的“碎片”中力求找到“真实”。在历史上,人们找到了“本 体”,找到了“宗教”,找到了“理性”,都是这种寻求的例证。人在分化世界中每每 面对“真实”的追求,又每次都意识到确认的“真实”都会转变成其反面。人在“科学 世界”、“宗教世界”的栖居,并没有给人带来永远的欢乐,这就促使人去进一步思考 ,进一步寻求境界的基础,找到将“破碎”的分化的世界统一起来的“根”,这就是哲 学的境界。“从哲学的角度来看,‘世界’作为一个根据的实体,就其本质来说,不可 能成为认知的素材,因为它不能在人类理解中显现为一个对象;恰好相反,这正是所有 能显现为对象的事物所欠缺的那一样东西,正是因为显现眼前的事物有所欠缺,我们才 想到了它。”(注:如塞尔:《什么是哲学》,商务印书馆,1994年,第54页。)境界的 “世界”不是在认知中显现的对象,认识的对象不能成为完整的东西,因为显现对象之 外总存在未被显现的东西,正是这一“欠缺”使显现的认知对象变成非自足的存在。“ 欠缺”正是现实所不具备的东西,这一矛盾也逼使我们向哲学寻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