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自80 年代后期开展实践唯物主义和主体性问题的讨论以来,对一些人主张的“实践本体论”、“实践超越论”等提法一直存在着不同的意见。这里发表的王德的文章,借用西方哲学界批评“认识论中心主义”,走出“自我中心困境”的提法,对其提出了批评性意见。本着百家争鸣的方针,我们发表此文,以便将讨论引向深入。 如果说古代哲学是以本体论为中心,近代哲学以认识论为中心,那么当代西方哲学则存在一种本体论复兴的趋势。反观近年来我国哲学界关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研究,在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也存在一种认识论中心主义的思想倾向。在我们看来,这种思想倾向特别突出地表现为唯实践主义。认识论中心主义、唯实践主义本质上都是“主观歧途”的产物,他们运用的都是一种“自我中心困境”的手法。本文想从这个角度对当前认识论研究乃至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研究提出我们的一些看法,就教于哲学界同仁。 1 所谓认识论中心主义,乃是一种以认识论为中心, 以认识论来阐释、涵盖进而统摄整个哲学及客观外在的思想倾向。这种认识论中心主义认为,认识论在逻辑上先于其他科学,它是一切其他科学的基础,任何关于实在的理论都由认识论提供(而不是预先假定),认识论是整个哲学的中心,任何哲学问题的解决,首先必须依靠它,历史唯物主义就是历史认识论,哲学就是认识论。 这种认识论中心主义在目前的哲学研究中表现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它在以下三个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 首先,在主客体关系问题上。认识论中心主义者没有看到两者的互相依存、互为前提的辩证统一性,即没有客体就没有主体、没有主体也就没有客体,而是把这种主客体的对象性关系歪曲化、片面化,夸大主体的主动性、自由性、自主性、积极性,进而把客体看成是主体的创造。有些人就认为,主客体问题影响如此之大,它“确可以成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并认为当代正面临从意识(思维)和物质(存在)向主体、客体的模式转换。另一些人则假借拒斥传统哲学的“主—客”二极对立的思维模式,在强调认识过程中的“主—客”相关模式不能忘记“主体—主体”模式的介入与作用的同时,进而把“主体—客体”的相关模式本质化为“主体—主体”的创造生成模式。〔1〕 其次,在本体论与认识论的关系上。认为认识论在逻辑上是先在的,任何形式的本体论的建构,都可以通过对于认识过程的直接或间接的研究来确定其科学的可能性范围或限度。我们说,一般而言,本体论与认识论二者是互为前提的。一方面,任何一种本体论都必须以一定的认识论为前提,否则,便是独断论;另一方面,任何一种认识论,在其内心深处都自然地蕴含某种形态的本体论的“承诺”。认识论中心主义者并不是看不到二者之间的辩证联系,而是片面地把一方夸大,力主人的知性、理性第一的原则,从而用认识论来取消、代替本体论,各种形式的“拒斥形而上学”大概就是其中的表现。 再次,认识论中心主义的最大表现,最突出地反映在近些年来的关于实践唯物主义的讨论中。实践唯物主义讨论中的认识论中心主义倾向,主要是通过唯实践主义的形式表现出来。这即是,片面地夸大实践的地位与作用,对实践本身的性质暧昧不清,最后发展到用实践的精神性的活动来统摄其物质性的活动,结果是使人们很难把它与唯心主义划清界限。 在这场旷日持久的讨论内部,理论和实践的关系一直是问题的核心。先前“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观点”一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界的共识;但后来的讨论的实际进程已经聚焦到“实践的观点是否也作为马克思主义本体论的首要的基本观点”。由此就产生了唯实践主义的主要代表流派,即日本著名哲学家、日中哲学的比较研究专家山口勇所概括的,在中国出现了“高扬人的主体性的实践唯物主义学派”和“超越唯物论和观念论的实践哲学学派。”〔2 〕我们暂且不管这种归纳是否全面,但其基本的哲学倾向是确实存在的。有人认为社会存在是总体的实践活动本身,社会存在是在实践活动中形成和发展的,人类正是从实践本体的角度来考察自然界及社会事物的规律的。这种观点认为“人类的存在是一种实践中的存在,人类社会的存在也只是实践活动的存在,人类是通过这种实践存在来理解和把握世界的”。〔3〕还有人认为实践作为人类自由创造活动的范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心范畴,物质与精神,主体与客体这二对范畴可以从实践这一基本范畴中引申出来,因而,物质世界是为人及人的实践而存在,如果离开了人,物质世界就是抽象的,消极的、没有任何规定性的无,至多只是一种“潜在”。有的论者甚至更为露骨地说:“自然对人、精神的本原关系只有在初始的意义上才具有不可逆转的性质,当着它们产生以后,就处在相互作用中”。“人、精神转过来也可以成为本原,处于优先地位”,因为在属人的世界里,“人是自己生存条件的创造者,为什么还不能看作‘本原’。”〔4〕 这实际上是60年前的葛兰西思想的翻板,即“客观的总是意味着‘人类地客观的’,它能与‘历史地主观的’完全一致,即是说客观的就是‘普遍主观的’。”〔5〕通俗地讲, 按照唯实践主义的逻辑,那就是只有实践才赋予实在以意义,离开实践自然便不存在。唯一的结论就是:存在的意义在于实践对它的发现和赋形。用与大主教贝克莱的“存在就是被感知”相对应的话来总结,那就是“存在就是被实践”。 在我们看来,唯实践主义的内容和演进的逻辑大致可以概括为:从否认物质本体到主张物质、精神二元论,到实践本体论或实践一元论,再到以人为本。这样这种理论的性质就昭然若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