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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哲学的总体性质——马克思“新唯物主义”世界观的总体性质

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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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

原文出处:
人文杂志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4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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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体性质、马克思实现的哲学变革的实质等问题的理解上, 我国哲学界经历了从物质本体论到实践哲学的转变。近年来许多学者都认为:马克思的 新唯物主义是历史唯物主义。但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总体性质的理解却存在很大的分歧: 有人把历史唯物主义叫做“社会生产关系本体论”(注:俞吾金:《马克思哲学是社会 生产关系本体论》,《学术研究》2001年第10期。),也有人把它叫做“历史现象学”( 注:张一兵:《马克思哲学的当代阐释》,《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3期。)。我认为 ,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建立在生存论基础上的“历史生存论”(注:参见拙作:《 生存的关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原则》,《理论探讨》2002年第2期。)。

      一、传统教科书:辩证唯物主义

      我国学术界对马克思哲学总体性质的理解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以传统哲学教科书为代表的辩证唯物主义。它的唯物主义原理被归结为:( 1)世界是物质的,世界统一于物质,意识是物质的特性和反映;(2)物质是运动的,运 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3)物质在时空中运动,时空是运动的形式;(4)运动是有规律的 。我们把它概括为“物质本体论”。教科书讲的那种唯物主义,实际上没有超出十六至 十八世纪英法唯物论的水平。作为它的基本原理的上述命题,都是旧唯物主义的命题。 事实上,这些命题确实都是那种旧唯物主义提出来的。教科书企图通过给这种唯物主义 “加上”辩证法来创造“辩证唯物主义”。这就把问题简单化了。如果没有一个彻底的 哲学革命,企图简单地把旧唯物主义嫁接在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上来创造辩证唯物主义 的路数是根本行不通的。这是因为,这种唯物主义在本质上是机械论的,是反辩证法的 ,它与辩证法不属于同一个“血统”,因而我们是无法给这种唯物主义“输”辩证法之 “血”的。黑格尔正是在对这种机械唯物主义的批判中才创立了辩证法的概念体系的。 在黑格尔那里,辩证法是精神自我生成、自我创造、自我超越的辩证法,是概念的辩证 法,是反旧唯物主义的。

      人们往往这样简单地理解辩证唯物主义:因为我们承认世界是物质的,又承认事物是 辩证地运动和发展的,我们也就做到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结合,我们(教科书)讲的唯 物主义就是辩证唯物主义。

      这种解释是没有道理的。论证了“外部世界是辩证运动的”,并不等于论证了这种“ 唯物主义是辩证的”。这是因为,当我们说“世界是辩证地运动发展的”时,我们回答 的是一个科学问题而不是一个哲学问题,它并没有解决这种哲学“唯物主义”如何是“ 辩证的”这一哲学问题。回答哲学唯物主义问题的辩证法,只能是在对哲学基本问题的 回答中表现出来的辩证法。这种辩证法才是规定唯物主义性质的辩证法;这种唯物主义 才是被辩证法改变了形态的唯物主义。当辩证法和唯物主义回答的是同一个问题、而且 是哲学的基本问题(思维与存在、物质与意识)时,才能做到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统一。 也就是说,唯物主义的辩证法解决的是思维与存在、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上的辩证法 。

      思维与存在、物质与意识关系上的辩证法,就是人的实践活动中的辩证法。因为这一 关系正是在实践中发生、而且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解决的。在这个意义上说,旧唯物主义 只是坚持了物质第一性的基本原则,而没有解决意识如何从物质世界中产生、如何反映 物质世界、如何作用于物质世界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离开实践是不能解决的,而旧唯 物主义不仅不理解实践,而且在本质上是反实践的。因此,旧唯物主义并没有、也不能 解决哲学的基本问题。

      实践是物质和意识的现实的统一,是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因此,实践中的物质和意 识的关系已经消除了“何者是第一性的”这一本体论的问题。恩格斯说:“相互作用消 除了绝对的首要性……”(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506页。),而本体论 的问题追求的正是“绝对的首要性”。实践概念本来就不是一个本体论的概念。近代哲 学的历史告诉我们:如果用本体论思维去看实践,那么,最终不是把实践还原为物质( 唯物主义),就是把实践还原为精神(唯心主义)。虽然还原的后果相反,但二者都消解 了实践。因此,实践哲学只能在本体论思维之外才能存在。

      这样,“实践唯物主义”就遇到了一个新的问题:如果说实践概念“消除了绝对的首 要性”,只能在本体论之外存在,那么,我们为什么又把马克思的实践哲学叫做“实践 唯物主义”?实践哲学成为唯物主义的根据又是什么?我认为,实践唯物主义对于旧唯物 主义来说,是一种改变了形态的新唯物主义。这种新唯物主义之所以仍然被称为唯物主 义的根据,已经不再是思维和存在、物质和精神何者第一性的问题,而是是否承认人的 实践活动有客观规律性的问题。正是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既不同于传统 的唯心主义(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实践的能动的方面,否定实践的客观性),也不同于 旧唯物主义,因为旧唯物主义也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客观的活动”(注:马克 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这种新唯物主义已经不再是同传统的唯心主 义相对立的旧唯物主义,而是一种全新的既同唯心主义对立、又同旧唯物主义对立的唯 物主义。因此,真正的辩证唯物主义是实践的唯物主义。

      二、体系改革:实践唯物主义

      马克思创立了“新唯物主义”,并不是简单地回到十六至十八世纪的机械唯物主义; 马克思对黑格尔唯心主义的辩证法的“颠倒”,也并不是把精神颠倒为物质,而是把黑 格尔的抽象的精神活动史颠倒为现实的人的感性活动史。因此,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关于 现实的人的现实的感性活动以及感性活动史的辩证法,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是关于 人的感性活动史的唯物主义。教科书讲的那种唯物主义,即使对于费尔巴哈来说也是一 个倒退。德国古典哲学已经把哲学的问题归结为人的问题。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是一种 人本学的唯物主义。这种连费尔巴哈都不能接受的唯物主义却被安在马克思的头上,是 货真价实的理论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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