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历史主体吗

作 者:

作者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2 黄继锋(1958-),男,福建闽清人,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哲学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 主义哲学研究。

原文出处:
教学与研究

内容提要:

自卢卡奇以来,把人设立为历史主体并把历史看做主体——客体的同一,已成为解释 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一种流行的模式。本文通过考察马克思的相关论述认为,虽然人 在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中具有重要地位,但马克思从未把人设立为历史主体。事实上, 这种解释模式远离了马克思的科学历史观,并把对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解释引向了歧路 。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4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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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03)10-0037-06

      自卢卡奇以来,把人设立为历史主体并把历史看做主体—客体的同一,已成为解释马 克思历史理论的一种流行的模式。虽然这种模式对于反对第二国际的机械决定论、提升 人在历史中的地位和作用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它却远离了马克思的科学历史观,并 把对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解释引向了歧路。本文拟将探讨如下问题:马克思究竟是在怎 样的意义上把人看做历史主体?为什么不能把人看做历史主体?应当如何理解马克思关于 人们创造历史的思想?弄清这些问题,将有助于我们正确地把握马克思的历史科学理论 。

      一、马克思是在怎样的意义上把人看做主体

      我们首先要探讨的是,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来看,人在怎样的意义上可以作为主体而 存在?或者说,人在什么场合下可以作为主体而存在?

      主体总是相对于客体而言的,无论是主体还是客体,都必须以对方的存在为前提。也 就是说,如果主体存在的话,就必须有明确的相对应的客体。反之亦然。

      从这一前提出发,我们可以看到,在人与自然的劳动关系中,人是主体,自然是客体 。在这里,主体和客体都是非常明确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劳动过程时指出: “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 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1](P177)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但这种 自然力显然已经摆脱了纯粹的自然性。因为人已不仅仅是自然的奴隶,而是通过劳动使 自然满足自身的需要。“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身上 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 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他使自身的自然中蕴藏着的潜力发挥出来,并且 使这种力的活动受他自己控制。”[1](P177)这显然得益于人作为人与动物不同的主观 能动性,即人的意识的存在,使人的活动带有目的性的预见性。在这种主体与客体关系 中,虽然作为主体的人本身是客体(自然)长期发展的产物,但人一旦产生出来,就有了 把自身与自然区分开来的自我意识,并通过自己的劳动活动改造自然来满足自身的需要 。这种关系充分体现主体的目的性和客体的因果性、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和客体的必然性 之间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人总是作为主体而存在的,不论这个“人”是个体,还是 社会组织起来的力量,而自然也总是作为客体而存在的。这样,以人的主体为一方,以 自然的客体为另一方,形成一种不可逆转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自然的必然性作为客 观的东西始终制约着人的活动,但自然本身永远不具有人的目的性,而人的主观能动性 通过对自然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不断把必然性内化为目的,但人永远不可能消除必然性, 人对自然的主体地位始终是以遵循客体的必然性为前提的。

      马克思谈论的另一种具有主体意义的人是伦理价值意义上的人。众所周知,马克思的 社会历史理论既包括社会发展理论,也包括社会批判理论。前者是事实判断,后者是价 值判断。在社会发展理论中,马克思把历史描述为生产方式的不断变化、更新的发展。 在生产方式这一概念中,既包括人的因素在内,又不把人设定为历史主体。但在社会批 判理论中,作为一种伦理价值判断,马克思的立足点恰恰正是个体的人的主体地位,与 此相应的客体是以物化形式出现的社会。

      从社会批判的角度,马克思把全部人类历史划分为两个时期,即真正历史的史前时期 和真正的人类时期。迄今为止的人类史,仅仅是真正意义上的人类史的前史,还处在为 进入真正的人类史而创造条件的时期,只有在这个时期终结之后,才算进入真正的人类 史。这表明了马克思对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价值判断。但马克思是把价值判断建立在科 学判断的基础之上,并把二者辩证地结合起来,而不是从抽象的人的本质出发进行纯粹 的价值批判,从而超越了前人所有的社会批判理论。

      自近代以来,随着人们自我意识的觉醒,人们越来越感到人作为历史创造者的地位, 同时也越来越感受到人的异化的生存状态。既然历史是人所创造的,为什么人不能支配 自己的创造物,反而受自己创造物的支配?人如何才能消除异化?黑格尔试图在思辨哲学 的范围内解决这一问题。黑格尔认为,人在历史中的异化,这是自我意识在绝对精神范 围内自我异化的结果,是绝对精神辩证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然的阶段。他说,自我意识 在经历了必须把自己外化以便弄清自己的真理以后,这种外化了的自我意识即意识对它 自己来说却成了一个谜。人的创造活动的结果不再属于他的创造活动本身,而变成了他 的创造活动的对立物并支配着他的活动。这就是发生在历史中的异化:主体在自己的生 命活动中必然地导出了同它相对立、相异在的客体。而自我意识一旦意识到这种异化不 过是自身的创造结果之后,便能消除异化回归自身。

      早期马克思受黑格尔思辨辩证法的影响,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从 人的本质出发,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下人的异化的现象和人作为价值主体地位的丧失, 并把共产主义看做是对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 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 自觉的而且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 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 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 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2](P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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