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哲学的对话

——访《社会哲学导论》课题负责人王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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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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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6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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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语〕开展课题立项研究,是发展我国科学事业的一种基本形式。为了更好的反映哲学研究的新动向、新问题、新成果,交流科研工作的心得和体会,本刊从本期起,新辟“课题研究追踪”栏。我们将有选择地追踪报道某些课题的研究状况、研究成果以及今后如何进一步拓展、深化该课题的设想等内容。欢迎大家向我们提供有关信息,以便为大家作出最佳的追踪报道。

      由王锐生、陈荷清等著的《社会哲学导论》一书,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它是中华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会资助的研究项目。日前,记者就社会哲学研究的有关问题采访了该课题的负责人王锐生(现为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首都师大教授),现将访谈录发表如下,以飨读者。

      问:由你带头,以社科院哲学所历唯定成员为主体承担的《社会哲学导论》一书已出版。请问,这一成果有何特色?

      答:80年代末,我曾担任中国社科院哲学所历唯室主任。那时,我与该室成员有一个共同心愿——把历史唯物主义研究扩展成为社会哲学研究。目前的这本书就是该项研究的初步成果。它的最主要特色就在于此。我用“扩展”这个词,正是要表明:社会哲学同历史唯物主义,对于我们来说,不是两种哲学。后者是前者的核心内容。《社会哲学导论》在以下几个方面超出了当前国内哲学教科书所阐述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容。

      第一,它力求拓宽研究的领域。

      历史唯物主义本身给我们提供的只是以唯物主义方式解决社会历史问题的理论框架。而不是提供解决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社会问题的现成答案。把唯物史观的理论框架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哲学的任务。我们就是这样理解社会哲学的。读者从《社会哲学导论》各章的题目就可以看到,除了第二、三章(社会起源论、社会实践论)外,其余各章(社会系统论、社会价值论、社会交往论、社会认识论、社会整体论)都是以往国内的历史唯物主义研究较少触及的领域。这里所涉及的不是某个新概念、新范畴,而是一些相对独立的崭新研究领域。

      第二,它在研究方法上力求与现代科学认识相一致。

      读者在本书的各章中可以看到,作者不但重视运用各门学科所发现的最新资料(例如在“社会起源论”中运用了民族学所发现的大量原始部落的资料),而且注意用系统方法观察社会,因为现代科学所认识的社会有机体是一个包括自然事物和社会事物在内的高度复杂系统。作者把社会整体论当作自己的研究课题,也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现代科学越来越证明,生命世界以其独特的整体性区别于非生命世界。而人类社会的整体性是在生物整体性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所以社会哲学应当把整体主义当作一种社会科学方法论来研究。总之,注意从现代科学认识中汲取新的方法,是社会哲学应当特别重视的。

      第三,它注意通过对日益丰富的社会生活的概括和汲取其他哲学学派的一切理论成果来丰富社会哲学自身。

      在这方面,我们认为,可以做的事情很多。比如说,马克思曾经给我们留下关于社会交往的重要论述。另一方面,当今西方社会科学中的交往理论同样是当代西方社会生活的概括。无视后者的存在,抹杀其理论成果的价值,是不对的。本书的“社会交往论”一章比较好地解决这两者的关系,作者细心地发现马克思对社会交往概念的理解与现代西方社会科学中的交往理论的某些融合之处,汲取其研究中的科学成果,以便从理论上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哲学。

      问:你们所理解的社会哲学在哲学体系中占有什么样的地位,它同历史哲学、自然哲学的区别何在?

      答:我认为,对于各种哲学派别来说,“社会哲学”这个词是中性的。霍布斯最早使用“社会哲学”一词。后来,恩格斯用“社会哲学”来称呼傅利叶的社会理论。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中的法兰克福学派也用“社会哲学”来称呼他们的“社会批判理论”。至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哲学的提法,可以追溯到普列汉诺夫。他曾经认为,《共产党宣言》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社会哲学”。由此可见,任何一种哲学学派都可以用社会哲学来表述该学派关于社会发展的观念。就实质上看,马恩创立的唯物史观也就是他们代表的这一哲学学派特有的社会哲学。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哲学同其他哲学学派的社会哲学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是唯一把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中贯彻到底的。

      如同历史唯物主义是与自然唯物主义相对应的,社会哲学是与自然哲学相对应的。社会哲学在哲学总体系中占有的地位是:它在社会历史领域中贯彻这一总体系的哲学观。实践唯物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哲学在社会历史领域所贯彻的哲学观。

      社会哲学与历史哲学所探讨的都是追求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当我们从历时态看人的活动时,呈现在我们思维中的是“历史领域”;如果我们考察的是现时态的人的活动,那么使用“社会领域”就比较恰当。假如撇开时态的不同,就区别于自然界的领域来说,“历史的”,也就是“社会的”(例如恩格斯曾经说,“历史思想家(历史在这里只是政治的、法律的、哲学的、神学的——总之,一切属于社会而不仅仅属于自然界的领域的集合名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第501页)在上述意义上, 社会哲学与历史哲学——就其以揭示人的社会(历史)活动的规律为自己的任务来说,并无本质区别。所以能够把社会哲学与历史哲学区别开来的界限,无非是观察人们的实践活动的不同视角而已。比如说,《共产党宣言》是马恩在19世纪中叶观察欧洲的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时所表达的一种社会哲学思想。而在今天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者看来,《宣言》所阐述的,又是一种历史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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