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与人的主体性建构

作 者:

作者简介:
韩民青,1952年生,现为山东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原文出处:
江海学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6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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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转型中人的主体性迷失

      社会的现代化转型,要求造就现代化的人。必须承认,由于改革开放,人们的自主意识增强了,权利观念提高了,竞争意识也大大强化了,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人的主体性。然而我们也必须看到同时发生的负面效应:信仰危机、理想淡薄、道德滑坡、社会责任感下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盛行。这些现象的本质是:人性在物化,人性在泯灭。对于这种现象,可以把它统称之为“人的主体性异化或迷失”。人的主体性的迷失:信仰、理想、情感、道德、人格等诸方面出现的问题,表明人被一种巨大的异己客体力量所支配,极大地削弱了人作为社会活动主体的自觉力量。

      马克思曾经说过:“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1〕。人之区别于动物,就在于人本身是一种具有主体性的社会存在。主体性就是人性之所在,这表现在信仰、理想、情感、价值观、道德、人格等诸多方面。在目前的社会转型中,人们的信仰、理想、情感、价值观、道德、人格等诸方面发生了跌落,从根本上讲就是人性的迷失、人的主体性的迷失。我们必须从人性的迷失、人的主体性的迷失的高度,来认识目前社会转型中出现的信仰危机、道德滑坡等现象。只有从人的主体性建构的视野去寻求解决办法,才能找到走出信仰危机、道德滑坡的迷宫的正确途径。说得再明白一点,这是社会转型中人的变化中出现的问题,就必须从人的主体性建构入手来正确引导和把握人的转变。

      人的主体性不是先天的,而是后天的,是在社会和文化环境中获得和形成的。所以,在某些特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中,人的主体性就会缺失。在西方现代文明中,一方面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另一方面被一种与人的人性、人格、尊严相异化的文化氛围所支配,发生了道德沦丧、人性泯灭的现象。这是西方文化给予我们的警示。然而,西方文化除其某些因素之外,现在已不再是某种地域文化,而是一种世界性的现代文化,即工业文化、科学技术文化。我国社会的现代转型,正是要汲取这些先进的文化因素。问题的困惑正在于此:物质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高度发达带来了物质文明的极大提高,这本来是人类的巨大进步,然而与此同时却又发生了人性物化、人性泯灭的主体性迷失现象,这不能不使人感到惊诧。由此可见,我们对于人的主体性及其建构还缺乏深入的认识,尤其缺乏对于现代文化(科学、技术、工业化生产力、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与人的主体性建构的内在关系的深入认识。

      现代社会、现代文化中的人的主体性迷失,在西方早已尖锐地表现出来,并形成了巨大的社会弊病。目前,在我们的社会转型中,人的主体性迷失现象也逐渐暴露出来,已经带来了一些负面效应,这些负面影响,正在或将会严重破坏我国现代化事业的顺利进行。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为了使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顺利实现,并避免重蹈西方社会的旧辙,必须深入地研究人的主体性结构,研究人的主体性建构与现代文化的关系,从中寻找到社会转型中如何建构人的主体性的正确方法。

      客体意识与主体意识

      对于作为活动主体的人来说,意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人的意识是一个观念性的主观世界,人的主体性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在人的意识性上。然而,对于意识在人的主体性建构中的作用,却不能一概而论,必须给予具体的分析。

      从意识的组成上讲,大体可以划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客体意识,二是主体意识。列宁说过:“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2 〕列宁这是从功能上对意识作用能力的划分:反映与创造,也可叫作“反映意识”与“创造意识”。“反映意识”是对客体的认识,所以又表现为一种“客体意识”。“创造意识”则显示的是主体的意志而不是客体对象,所以又表现为一种“主体意识”。列宁在转述黑格尔关于“观念是以……作为认识和意志的真和善的观念”的说法时写道:“观念是(人的)认识和意图(意欲)……”〔3〕。在这里,列宁更明确地把意识分为两个方面:认识和意图。认识显然是一种“客体意识”,而意图则显然是一种“主体意识”。

      客体意识从本质上讲即是关于客体的知识,包括关于自然、社会等诸方面的各种知识,它是人的意识对客体的把握方式。由于客体意识向主体提供的是各种关于客体的知识,因此,客体性和知识性就是客体意识的特点。人作为活动主体,离不开各种知识,否则不能把握客体对象。知识是人的智力因素,因而参与了主体智力的构成,知识的获得就是一个智育过程。

      主体意识,有时被人称为自我意识,应该说主体意识包含自我意识,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内容,并且从本质上讲它不是关于主体的知识,也就是说,它不是知识,而是主体的意识状态、对实践活动和客体对象的主体态度、意图。主体意识的具体表现,是人的信仰、理想、意志、情感、道德、尊严等等,它们参与构成了人的主体态度。因此,主体性、意向性就是主体意识的特点。人作为活动主体,务必具有自身的意识态度,否则就不能作为主体去活动。主体意识是人的品质、品格因素,因而参与了主体的人格的构成,信仰、理想、意志、情感、道德、尊严的获得,就是一个德育、美育的过程。

      客体意识与主体意识在人的主体性建构中,均是不可或缺的。客体意识作为知识,是人的主体性建构的基础,决不能设想没有知识的主体性。然而,与客体意识相比,主体意识在人的主体性建构中具有更为重要的作用。这种重要作用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人的主体性主要表现为主体意识的意向性,否则实践活动便失去了内驱力,人也不可能具有实践的本体性,实践的主体性起因于人的主体意识;二是人有主体意识对于客体意识即知识具有支配作用,知识是被动的中性的,能否运用知识和如何运用知识要取决于主体意识。所以,主体意识是人作为活动主体的关键,人的主体性建构的最要害环节就是主体意识的建构,亦即信仰、理想、情感、道德、尊严等等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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