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信息中心于去年以“广州市居民家庭信息化”为主题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广州市已有超过六成的居民家庭拥有电脑,近四成的家庭有成员上网,无论在家庭电脑拥有率、上网户数还是上网人数等方面,都反映出广州是中国家庭信息化成长最快的城市之一。调查把上网居民分为在业,在校生和不在业三种情况,三种人员的比例分别为62.4%、20%和17.6%。在业、在校生和不在业人群中,上网比例分别为22.8%、43.8%和4.1%,调查显示年轻人是互联网主要的支持者,学生正在养成上网的习惯和爱好。 广州市居民家庭信息化的飞速发展,是广州市社会生活日益现代化的一个重要体现。在学生上网队伍中日益壮大的形势下,家长最关心的问题是:互联网能为孩子做什么?它将怎样改变孩子的学习与生活?应该说,如果运用得当,上网带给孩子的帮助还真不少:它能帮助孩子学习搜寻和使用信息资源的技能,更好地适应信息社会;它改变了孩子的交友模式,为孩子们带来新的朋友和新的经历;它增加了孩子接触世界的途径,使他们跨越了时空的障碍,打开了他们的眼界;它有利于培养孩子的创造精神、平等意识、主动参与和探索精神。然而,我们也应看到,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运用不当,也会给孩子带来各种各样的伤害,其中,孩子的“网络道德失范”就应该引起家长们的注意。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所教授劳凯声曾经对学生的上网情况进行调查,发现目前青少年网络道德失范的现象十分严重,主要表现为如下几方面: 一是网络言行随意放纵。调查发现,有18.8%的学生在网上聊天或发表自己的看法时使用过不文明的语言或符号缩写;有61.8%的学生表示在聊天室或论坛中曾遇到过其他网友使用脏话或带有人身攻击的语言。对使用不文明语言的动机的调查显示,6.6%的学生出于“好玩、表现个性”,21.3%的学生是因为“不痛快的时候发泄一下”、22.3%的学生是“别人对我用时我才用”、5.2%的学生是“大家都用我也用”。此外,有6.3%的学生偷看过别人的电子邮件,6.9%的学生私自用过别人的账号上网。 二是网络价值观念模糊。在调查“你认为在网上最应该具备哪些基本的道德品质”时,有66.1%的学生没有选择“诚实守信”、有55.1%的学生认为在网上聊天“可以欺骗对方,但只能以保护自己的隐私为限,则不能伤害别人”,甚至有13.2%的学生认为“网上聊天谁也看不见,互相欺骗是很正常的”,对于不文明语言,有22.4%的学生认为“网上可以使用。但是现实中不可以使用”,有10.6%的学生认为“网上和现实中都可以使用”,有35.1%的学生不认为在网上复制,抄袭文章是不道德的行为,有16.1%的学生不认为在网上私自使用别人的账号是不道德的。 三是人格冲突突出。调查显示,45.6%的中学生希望自己在网上成为“和现实中不一样的人”,其理由从高到低分别是“放松自己、新鲜、自由、轻松、刺激、有意思,不受限制”,“表现自己另一面,改变自己、完善自己”、“网络是虚拟的、神秘的、不信任、怕受骗、保护自己”、“尝试新的感受”、“体验不同于现实的生活、寻求另一种感觉”、“逃避现实,对现实不满”、“无聊”等等。相当一部分生活在网络中的青少年存在双重人格的倾向。 从上述调查中可以看出,当前青少年学生还没有完全协调好网上与网下的关系,他们对自己在现实社会与网络社会的道德要求不一样、实行的是双重道德标准。学生出现网络道德失范的现象、是与网络具有的开放性、隐蔽性与无约束性的特点密切相关的。然而、学生网络道德失范如此普遍则折射出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何其薄弱。这一问题已是到了我们必须引起重视的时候了。 加强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其关键在于形成一个社会、学校、家庭、媒体各方面结合的网络道德教育体系。就家庭教育而言,家长应当把网络道德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断提高自己的网络素养,增强对孩子网上生活和网络道德发展的指导能力的同时,教给孩子网络道德知识,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培养孩子良好的信息能力和正确的网络道德观。2001年末,团中央、教育部等七单位,发布了《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提出,“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这些要求,不仅是学生上网时应遵守的道德守则,也是每一位父母对孩子上网进行监护和指导的指南,另一方面,家长在对孩子进行网络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应该树立一种“教会选择”的教育观念,因为在无边无界的虚拟世界中,品德教育的目的再也不能仅仅要求孩子接受几条道德规范,而是要直面复杂多变的信息环境,培养孩子具有较强的道德判断和选择能力,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对孩子强化意志锻炼、培养自控能力,使其在没有人监督的情况下也能做到趋善避恶,文明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