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孩子进行什么样的素质教育,如何培养孩子自立、自强的精神,不仅是学校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也是家长们面临的重大课题。外国的一些做法值得我们好好借鉴和学习。 美国的家庭教育是以培养孩子富有开拓精神、能够成为一个自食其力的人为出发点的。父母采取种种有效的方法,让孩子从小认识劳动的价值。比如让孩子自己动手装配自行车,修理小家电,做简易木工,粉刷房间和到外边参加义务劳动等等。即使富有的父母,也十分注重对孩子自谋生路的能力培养,以及道德观和价值观教育。美国南部一些州立中学为培养学生独立生存的能力,还特别规定:学生必须不带分文,独立谋生一周才允许毕业。美国中学生的口号是:“要花钱,自己挣!”不管家里经济状况如何,孩子在12岁以后就得给自家的庭院剪草,给别人送报,以换取零花钱。一些家庭还要求孩子外出当杂工。美国的父母们常说,只要有利于培养孩子谋生的能力,让他们吃再多的苦也值得。 日本教育孩子有句名言:“除了空气和阳光是大自然的赐予,其余的一切都要通过劳动才能获得。”在这一教育观念指导下,许多日本父母在教育孩子学好功课的同时,还要求他们利用课余时间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到外面参加劳动挣钱。在日本大学生中,勤工俭学非常普遍,他们靠在饭店端盘子、洗碗,在商店售货,做家庭教师,陪护老人等,挣自己的学费。孩子很小时,父母就要给他们灌输一种思想:“不要给别人添麻烦”。全家人外出旅行,不论多么小的孩子,都要无一例外地背上一个小背包。父母说:“这是他们自己的东西,应该自己背。”总之,培养孩子的综合素质,培养孩子的自理能力和自强精神,是日本父母的根本出发点。 德国一贯重视培养孩子勤奋、正直、可靠、乐于助人和作风正派等品格。因此,父母们从不包办孩子的事情。他们将子女视做独立的个体,给他空间,让子女学习成为独立的人应该做的事。譬如,在孩子1周岁左右,父母就鼓励他们自己捧着奶瓶喝牛奶,喝完了,父母对孩子加以赞许。随着孩子年龄和能力的增长,父母再引导他们完成一些更难的事情。这样,当他们走入社会时,在别人的眼里就不会成为低能的“废物”。不仅父母们注重培养孩子的责任感和自信心,法律也有这样的要求。德国法律规定:孩子到了14岁,就要在家里承担一些义务,比如要替全家人擦皮鞋等。德国人常说,自己的首要责任就是让孩子懂得,一个人走向社会,最终是靠自己,靠自立和自强,要对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