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不宜对孩子期望过高 每个孩子的先天条件、身体状况和生活环境不同,而社会需要的人才各异,因此,父母管教子女应采取适合自己孩子的实际措施,才会收到预期的效果。如果孩子本来没有某一方面的天资或者特长,做父母的却不惜花钱耗时费力硬要孩子往某一目标努力,这样,往往会给孩子心里上造成巨大的精神负担。久而久之,就会使孩子失去学习的乐趣,甚至会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结果事与愿违。 二是不宜对孩子过分保护 孩子的成长过程,就是孩子学知识、学做事、学做人的过程。然而,随着“独生子女”的越来越多,上下几代人围着一个孩子转,任何事情都由父母包办代替。这样,就会使孩子失去正常、积极、自由发展的个性,结果只会使孩子变得怯弱、依赖和无能甚至连生活的自理能力都没有。 三是不宜对孩子放任自流 父母对子女有着伦理道义的法律教育责任,如果父母整天只忙于自己的事业、挣钱、或者成天沉迷于打牌赌博、吃喝玩乐,而忽视了对孩子的监护,对孩子的成长不闻不问,这就很容易使缺乏社会认知能力的孩子成为脱缰之马,浪迹于社会与渣滓合群,甚至跌人犯罪的深渊。 四是不宜对孩子过多干涉 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是丰富多采的。每一个孩子对任何事物都有他们自己的看法和见解。父母不可能强求一律,对孩子的言行,可管可不管的就不要去管,该管的也要注意管理的方法和策略,给予积极、恰当的引导。如果过分干涉,不让孩子独立处理自己能够处理的事务,就会使孩子不敢超越父母的认识,其结果只会造成孩子发散思维和创造力的减弱与衰退。 五是不宜对孩子专制粗暴 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一样,必须坚持以理疏导,耐心说服。如果采取封建家长式的管制,迷信所谓的“棍棒之下出孝子”、“棍棒之下出才子”,孩子动辄得咎,不是训斥责骂,就是棍棒拳脚相加,这样就会使孩子性格压抑、心理自卑、敏感多疑、粗暴狂妄、没有教养,容易养成任性、反抗的心态,时间一久,孩子便会到家庭以外去寻找温暖和依托。在这种情况下,一旦遇到犯罪分子和不良团伙,在其引诱下,就会很轻易地陷入越轨、犯罪的泥淖之中。 六是不宜对孩子金钱利诱 如果父母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视金钱利诱、物质刺激为促使孩子健康成长的催化剂,就会使铜臭腐蚀孩子幼小的心灵,形成“金钱至上”、“金钱万能”的拜金主义思想,从而缺乏向上的动力,丧失崇高的理想和追求。 七是不宜对孩子溺爱娇宠 如果父母对孩子钟爱过分,对其百依百顺,一味满足孩子的要求,而对子女的缺点和错误却视而不见,任其发展。这样,就很容易使子女被娇宠为家庭中的“小皇帝”,极易形成“唯我独尊”、为所欲为的不良个性,从而养成缺乏社会责任感、自私贪心、率性而为和目无法纪等种种恶习,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父母正确的态度应当是对孩子严爱相济,爱中寓严。 八是不宜对孩子一严一松 父母对孩子必须相互配合,教育一致,特别是在孩子有了错误时,基本态度应该是相互协调,口径一致,切不可一个严,一个松;一个打,一个拉,否则,就会使教育影响相互抵消,甚至还会促使孩子利用家长矛盾掩盖自己的缺点和错误,或者养成两面讨好、投机取巧的坏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