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5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59-8095(2003)04-0055-07 在罗马—拜占庭的长期历史中,即自戴克里先时期到1204年西方十字军攻克君士坦丁 堡期间,执事官制度的兴衰是一个极其引人注目的现象。(注:执事官,英文为master of offices,拉丁文为magister officiorum。该译名借鉴于列夫臣科《拜占庭》,三 联书店,北京,1959年版。徐家玲在其“查士丁尼与拜占庭专制皇权”(《古代王权与 专制主义》,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一文中,曾将此词译为“总理大臣 ”。经过本人深入研究,感觉上述译法不能涵盖执事官的特点。故仍取列夫臣柯的译法 。)最初,在戴克里先时代,执事官没有什么特殊地位;从君士坦丁王朝之后(4-6世纪) ,[1](P6-12)执事官们的权力不断膨胀,成为帝国文官中地位最显赫、影响力最大的朝 廷重臣,其权力触及到政府和国家众多不同领域。[2](P1)7世纪以后,执事官的权力不 断衰弱,其把持的权力也逐渐转移至其他宫廷官员手中,最后只剩下一个空头衔,沦为 宫廷礼仪中一个普通队列成员。 执事官制度在早期拜占庭的兴衰,长期以来引起了众多学者的关注。本文拟就执事官 制度自产生至其高峰期的职能加以研究,以更好地理解它在早期拜占庭皇权专制形成过 程中的特殊作用。 “执事官”一词的拉丁文名词是“magister officiorum”,而“magister”的头衔通 常授予那些“睿智明理、责任心强,并拥有特殊监督权”的人。[2](P5)“magister of ficiorum”则是戴克里先之后出现于宫廷机构中的特殊人物,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柏里在 《剑桥中世纪史》中如此描述执事官:“执事官,穿着白色金丝镶边紧身上衣,戴着镶 金斗篷,系一条玉石腰带”——这是皇帝所授的“权力的象征。”他是帝国最高等级的 官吏,“提起权力就会联想到执事官的影响”。[3](P20,21)执事官所拥有的无限权力 ,是他在强化皇权专制的特别时期发挥重要作用的有效保障。 一、执事官制度的形成 “执事官”这一官衔的起源时间不是很确定。史料记载中第一次出现领有该衔的人物 是利西尼厄斯时期的马丁尼亚努斯(Martiniaus,307-324年任职)。他在利西尼厄斯与 君士坦丁的战争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曾被利西尼厄斯封为恺撒。但是,由于公元324年 君士坦丁最后取胜,马丁尼亚努斯也与他的恩主一起被杀。[2](P24)5世纪时修订颁布 的狄奥多西法典中提到,君士坦丁皇帝时期,有过数位“执事官”,但那时,他们的官 衔是“tribunus et magister officiorum”。而关于“master of the offices”的最 正式的文字记载实际上出现于君士坦丁皇帝的后人康斯坦斯时期,一则纪念弗拉维乌斯 ·尤金尼斯(Flavius Eugenius)的铭文上记载,他在346年被任命为执事官。[2](P25) 显然,至少在君士坦丁和利西尼厄斯内战时期,罗马帝国的东方和西方都有一位“执 事官”。据此推断,执事官这一名称之出现不应迟于戴克里先时期,而且他的任职场所 就是在奥古斯都(皇帝)的宫廷中。就是说,有几位奥古斯都,就会有几位执事官,恺撒 似乎无权拥有执事官。[2](P33)据相关史料披露,戴克里先时期的执事官是半军事性质 的官员。当戴克里先按照军阶在宫廷官员内部划分等级时,其最高管理者(相当于中国 古代的吏部主官人员)就被称为“the master of offices”。[2](P23,25)324年,君 士坦丁在战乱之后重建了罗马帝国,决定将首都迁至博斯普鲁斯海峡的欧洲岬角古城拜 占庭。虽然真正的迁都时间是公元330年,但实际上,君士坦丁重建罗马帝国的总体方 略已经从这时开始,因此,这一年可视为是拜占庭帝国历史的开端。[1](P6-13)君士坦 丁在结束内战重新统一帝国后,解散了过去的禁卫军,重新组建了7支宫廷禁军(scholae),并任命执事官统辖所有各支禁军长官(tribuneus(注:Tribunus一词旧译为 “军事保民官”,词根源自“部族”(Tribus),在共和时期应该是部族或氏族的代表, 兼有行政和军事领袖的职能。罗马帝国时期一般称军团的指挥官为Tribunus,亦或译为 军团长;但在戴克里先时期,tribunus只是对一类半军事性质的官员之称呼,代表一种 职级和身份。))。[2](P26-27)后来,为了抑制各大区总督(preatorian prefect)的地 方势力膨胀,保证皇室的稳定和安宁,皇帝不断扩大执事官的职权,以监督和削弱各大 区总督的权力,从此,执事官成为皇帝从事专制统治所能依赖的有力膀臂。从君士坦丁 王朝到查士丁尼王朝,执事官的权力日益坐大,其所管辖的方面也越来越多,逐渐成为 帝国最重要的官员。 为了保证自己家族对帝国的控制权,君士坦丁放弃了戴克里先时期确立的“四君共治 ”体系(四头政治),将自己的子侄们封为恺撒,使之分别驻守在高卢、意大利、伊利里 亚和东方大政区,每个恺撒都由一位禁卫军长官(后称大区总督,即Preatorian prefect)相辅佐,[4](P48)并剥夺了他们的军权,使之成为纯文职官员。而所谓禁卫军 长官,曾经是中央政府中掌管军事、行政和司法大权的最高官员。随着它的权力之分散 到四个地区,皇帝需要树立另一位中央集权的代表人物,于是,执事长官的地位开始扶 摇直上,发展成为帝国官阶体系中最为重要的层次。[2](P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