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朝鲜战争时期的印度对华政策

作 者:

作者简介:
四川师范大学 历史系,四川 成都 610068 杜俊华(1971—),男,重庆市丰都县人,四川师范大学历史系中国近现代史专业硕士 研究生,指导教师侯德础教授。

原文出处: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朝鲜战争时期,印度以“民族主义”为指导,对中国实行双重政策。一方面,出于反 对美英殖民主义和抗衡美国支持巴基斯坦的需要,印度曾极力发展与中国的友好关 系,为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和朝鲜战争停战谈判作出了显著的贡献;另一方面 ,它又继承了英印殖民时期从中国夺得的不法“遗产”,利用中国忙于朝鲜战争之机, 在西藏实行干涉中国内政和渐进的“前进”扩张政策。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2003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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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829.3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315(2002)04-0105-08

      史学界在论述朝鲜战争时期的中外关系时,往往多从中国与美、英、法、苏、朝、韩 等交战国或潜在的交战国着手加以论析,而对于此时奉行“中立”政策、对朝鲜停战谈 判作出重要贡献的亚洲大国印度却很少论及,即或有一些文章对此涉及,但也多略略谈 及,缺少对此阶段印度对华政策的具体详尽的论析。弄清印度此时对华政策的两面性, 对于研究印度的“民族主义”本质,分析在“中印是兄弟”的时代,为什么两国会发生 边界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多年前,中国与美国两个大国在各自境外进行了一场大规模的局部战争——朝鲜战争 ,这在二战结束后的历史中是绝无仅有的。此时,印度以一个刚独立的亚洲大国和中立 国“领袖”的身份,执行了对华友好政策。

      (一)印度强烈地反对美、英等国在亚洲挑起的“局部热战”——扩大化的朝鲜战争, 并坚持要求联合国尊重亚洲大国中国的意见和反应。

      早在1950年7月13日,印度总理尼赫鲁就亲自致电斯大林和艾奇逊,请求早日从事斡旋 ,以结束在朝鲜的流血冲突。在电文中,他强调苏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安理会的必 要性[1](19页)。当美、李军即将越过“三八”线时,印度政府不仅转达了中国对美国 的严重警告,而且力劝美国不要越过“三八”线。然而,美国不听劝阻、肆意扩大在朝 鲜的战争,并把战争向中国边境推进。对此,1950年8月,尼赫鲁代表印度政府发表声 明,严厉谴责美国对北朝鲜的大肆轰炸。1951年1月17日,美国政府向联合国提出关于 宣布中国为“侵略者”,对中国施行封锁的提案,并要求表决。印度代表劳氏不仅反对 此提议,而且宣读了中国外交部致印度驻华大使馆的备忘录,认为把中国说成是“拒绝 谈判”是没有根据的,要求搁置美国的提案。最后,联大政委会以27票对23票,通过了 印度代表的提议[2](88页)。作为联合国的成员,印度还顶住美、英等国的压力,拒绝 派兵参加朝鲜战争。1951年5月,当美、英等国要求印度根据“安理会和联合国大会的 建议”派军队参加美、英操纵的“联合国军”时,印度不仅拒绝派兵参加,而且明确声 明:“印度军队只能用于印度的国防目的,印度军队没有到海外服务的远征部队”[3]( 885页)。

      (二)印度亦以它中立大国的优势,为促成朝鲜停战谈判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在朝鲜停战谈判问题上,印度有着其他国家不具备的许多优势。

      第一,印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大使级外交关系。它没有出兵朝鲜,并一直表态要看 到朝鲜战争尽快结束。印度总理尼赫鲁同情中国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和在联合国的代表 权问题,也是众所周知的[4](887页)。

      第二,印度作为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与美、英、法等国家有着广泛的联系。英、法 等西欧国家,因害怕美国把它们深深地拖入朝鲜战场而影响欧洲防御,也极力主张停战 谈判,并对印度为寻找打破朝鲜停战谈判的僵局而作出的努力给予了大力支持。如英国 亚力山大勋爵在1952年6月去东京途中,曾专门与印度官员潘迪特·尼赫鲁讨论朝鲜停 战问题[5](441页)。

      第三,亚洲和阿拉伯新独立的国家,需要和平的国际环境来稳定国家政局和发展经济 ,它们对美、英、法等帝国主义国家深为不满,也极力主张朝鲜停战谈判,并把印度视 为他们这些中立势力的代表。印度就利用自己的这些优势,积极地斡旋于朝鲜停战谈判 活动中。1951年1月24日,印度总理尼赫鲁发表广播讲话,主张有关各国商谈远东问题[ 6](102页)。不久,印度又与缅甸等12个亚洲和阿拉伯国家提出关于朝鲜战争和平谈判 的修正提案,建议法、英、苏、美、印度、埃及等国政府尽快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 表会晤,为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及其他远东问题作出安排。

      (三)特别是对于朝鲜停战谈判中,中美双方分歧的焦点——遣返俘虏问题,印度更是 作出了很大的努力。

      1952年11月17日,以K.P.梅农先生为团长的印度代表团向联合国政治委员会提出了一 个提案,即设立一个特别遣返委员会,由社会主义的“中立”国家捷克斯洛伐克、波兰 和资本主义的“中立”国家瑞典、瑞士的代表组成,或由任何其他四个中立国的代表组 成,但安全理事会成员国的代表不得参加[7](441页)。印度的提议首先得到了急于退出 朝鲜战争的英、法等国的支持。11月23日,英国外长艾登说:“英国已放弃反对‘强制 遣返’的立场。印度的提案是迄今为止为签署停战协定提供的最好机会。”[8](442—4 43页)亚洲、阿拉伯国家对印度的提议也基本赞成。中国虽然认为该提案包含有“自由 遣俘”的痕迹,但认为可对其稍加修改。美国政府则认为印度的提案明显地过于迁就共 产党中国。在具体执行“遣返俘虏”的时候,虽然印度明知参加委员会是“两头不讨好 ”的事情,但它仍然参加了遣返俘虏委员会,担任主席,并采取措施制止美、蒋、李伪 特务对停战协议的破坏。1953年10月初,当反共战俘在特务煽动下发生动乱和企图逃跑 时,印度警卫被迫开枪。一部分南朝鲜政界人士威胁印度说:“可能利用南朝鲜军队来 对付印度看守部队。”[9](291页)对此非议,1953年10月10日,尼赫鲁在孟买举行记者 招待会,谴责南朝鲜当局破坏朝鲜停战协定,并对美方阻挠战俘释放工作表示不满[6]( 1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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