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与近代文化”笔谈

——康有为的修辞观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名方(1934-),男,江苏扬中人,东南大学文学院特约研究员,主要从事汉语修辞学研究。东南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6

原文出处:
韶关学院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3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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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有为是中国近代的修辞学家,其修辞学论文是中国修辞学的宝贵史料。但现行的几部中国修辞学史和《古汉语修辞学资料汇编》,均未提及康有为的修辞论,也许这是一个疏忽或遗漏。

      康有为的修辞论主要见于他的《知言篇》和《修词》,前者收入《康子内外篇》,后者收入康同璧、任启圣编校的《万木草堂遗稿》。

      语言是表达思想的工具。我国古代早有“言为心声”之说。康有为继承传统的语言观,提出:“文者,心声之精粹者也。”“文”同样是表达“心声”的工具。康有为认为,文章表达的“心声”应该是精纯粹美的“心声”。这一论断,反映了康有为的修辞观主张情文并重、文质相适。

      孔子说:“言之无文,行之不远。”“文”是文采的意思。孔子很重视文采,康有为同样如此。他写道:“有文,然后能达胸中之意;有文,然后能通意外之言。否则,一物不见,一步不行矣。”文采是对语言进行修饰加工的结果,修辞就是美化语言、增加文采的手段。康有为以“有文”强调言语表达要有文采,强调有文采的言语才能充分表达“胸中之意”,“通意外之言”。康有为还形象地比喻说:“人之有文,犹人之有四体,体不备不足为人,词不备不足成文”,把文采看得如同人的四肢一样重要。人无四肢不行,词无文采也不行。重文采是康有为修辞观的一个特点。

      康有为在《修词》的开头即说:“修词之家,禀经制式,酌雅制言。”“禀经制式”,意思是以古代经典著作为规范,选定文章的体制、体裁。康有为以“制式”为修词的第一要事。“酌雅制言”,意思是按照雅洁的要求选用有文采的言词。“制式”、“制言”是修辞的两大内容。按照康有为的修辞观,修辞学就是关于说话、作文“制式”、“制言”的学问。

      言辞是传情达意的。言辞达意才能进行思想的交流。“辞达”是修辞的一条基本原则。

      如何把握“辞达”的标准,修辞学家们发表过不少意见。清代修辞学家的意见可以归纳为三类:一主简达。以方苞、刘大魁、姚鼐为代表。二主繁简并重。以钱大昕、魏际瑞为代表。三主繁简适中。以顾炎武、洪亮吉为代表。

      康有为的繁简论另有特点。他一方面肯定“简要,欲其易诵也;繁条欲其易备也”;另一方面又强调“文章之妙,全在说而不说,说而又说”。所谓“说而不说”,就是文约义丰,词简义明,含蕴而不尽说;所谓“说而又说”,就是“必须重叠而情事乃尽”(顾炎武语),不得不繁,尽说而不含蕴。康有为实际上是主张繁简当因文而异。他认为,文章本来就是“以曲为主”,应将多余的字、句、段割截削夺以求“繁简得其中”。他认为,文章之妙,不在形式上的繁简,而在畅意尽情。写道:“文章家犹兵法家,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固不为法度所困。……文章之道至大,精鹜八极,心游万仞,笼天地于形内,挫万物于笔端。文有时尽情敷衍,必畅其意而后止,有时极简括,一宽一紧,一收一敛,一纵一横,精神团结,使读者眉飞色舞。如《项羽本纪》八千余字、《赵世家》万余字,不厌多。《颜渊传》八十余字、《仲子传》六十余宇,不嫌其短。”这是说形式的繁简应当随内容和技法而用,不必困守于“法度”。

      康有为认为,文章的繁简,从根本上说,决定于表达者的思想感情和被表达的实际内容。他写道:“有以高简为文者,夫文岂高简之谓哉?有以详赡为文者,夫文岂详赡之谓哉?凡人有忠爱之心缠绵于中,其发于言也,必谆谆繁复,重碎叠叠,其不可已也。有裁制之心蕴结于中,其发于言也,必严简短朴,剪截刚断,其有节也。此发于心形于外者也,不可强为也。忠臣之告君,慈父之诲子,良吏之教民,若是者,岂能自已哉?英主之发诏,猛将之下令,直史之载笔,若是者,岂能使之繁复也?此仁义有所厚也。以六艺言之,《诗》、《书》、《乐》者,仁之发也,故有长言依永之神,咏叹舞蹈之节。‘参差荇菜’凡三言,‘采采芣苡’凡六咏,皆爱乐之意也。‘清庙’之瑟,一唱三叹,亦乐之也。《离骚》之文,重之乱之;《出师》之表,谆之复之,缠绵而莫解于怀也。寡妇之夜哭,如往而复,爱慕之深也。若夫《春秋》之笔,记礼之文,严重庄简,无言外之咏叹,立制裁法,尚节度义之类也。”这段论说,表明康有为的繁简论,不仅紧扣繁简本质,而且紧密联系实际,是很有说服力的。他继承和发展了杨慎提出的“文无繁简,唯求其美”的观点。

      “积理”、“积词”是康有为修辞论中的两个重要概念。“积理”指学习道理,“积词”指学习言词。康有为认为“积理”与“积词”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理犹根本,词犹枝叶”。“根本”深稳,才能“枝叶”茂盛。“积理”与“积词”是为文的基础。故云:“未有不读书而能文者。”

      康有为主张“积理”、“积词”必须学用结合,古为今用。他写道:“积理有二:一读书通古义;一阅世达今情。”又说:“若积词者,凡读古人之文,记其词采,记其事样,撇画时文之调,以古言为言,积词之谓也。”“通古义”,“达今情”,就是古为今用;“读古人之文”,“撇画时文之调”,就是学用结合。康有为说:“文贵适用,又宜阅世。若不合时宜,纵与上古同风,不过图书彝鼎。”并且指出:“征引古事必求其至切,写古人即是写今人,抚古思今,血泪俱迸。”这些论见说明康有为对待古代文化传统具有立足现实、古为今用,以推进社会进步的观点和立场。

      “贵适用”、“合时宜”,是康有为经世致用修辞观最简明的概括,也是康有为修辞论中最具生命力的一条基本原则。

      关于积词与修词的关系,康有为说:“积词后贵修词。”积词是修词的基础。修词实际上就是选择最能达意的词而用之。“情欲信,词欲巧”。只有“情”与“词”的统一,“信”与“诚”的和谐,才符合“修词立其诚”的要求。康有为认为,六朝的淫丽,秦汉的冷僻,考据家的冗曼,都违背了“修辞立其诚”的根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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