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与近代文化”笔谈

——康有为“以商立国”与岭南人的“重商”思潮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明同(1943-),女,广西合浦人,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主要从事中国近代史研究。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历史研究所,广东 广州 510000

原文出处:
韶关学院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3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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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有为是一位学贯中西、汇通古今的改革家和思想家。他既是一位有远大抱负和激情的政治家,又是一位在学术思想上有所建树的学人。他的思想学说和改革主张,既是对中外文化的承袭和吸取,又是近代中国尤其是广东的商品经济和“重商”意识的产物。

      康有为在《上清帝第二书》中,第一次向皇帝明确提出把“以商立国”作为经济改革的目标,以改变中国几千年“以农立国”的国策,从而发展商品经济。百日维新期间,又上《为商务不兴,民贫财匮,请立商政以开利源而杜漏卮折》(《戊戌奏稿》中称作《条陈商务折》),进一步提出实施“以商立国”的具体措施。

      康有为对为何要“以商立国”和如何“以商立国”,皆有独到见解。他站在时代的高度指出,“凡一统之世,以农立国”,“并争之世,以商立国”,“以商立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他借鉴于中国和世界的经验和教训提出,“古之灭国以兵”,“今之灭国以商”,“中国之受毙,盖在此”,“以商立国”是中国救亡图存的良方;他从商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出发指出,“商之源在矿,商之本在农,商之用在工,商之气在路”,“以商立国”才能确立商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康有为提出特设通商院和专官,发展矿业、农业、机械业和交通业,开商学、译商书、出商报,立商律和设兵舰,免厘金税、减出口征,给文凭、助游历经费,行比较赛珍厂,定专利严冒牌,定册籍草簿之式,等等,从方方面面全方位地为整顿和振兴商务开拓道路,打造“以商立国”的平台。

      康有为“以商立国”的经济改革目标,是近代中国“重商”思潮发展的结果。从王韬、马建忠、薛福成先后提出“商为四民之纲”、“以工商为本”,郑观应集大成而尖锐批评“中国以农立国”,提出学习“外洋以商立国”。康有为在前人的基础上,进一步把“以商立国”提到治国之策的高度,敢于向皇帝呼吁,以使之能付诸实践。

      康有为的“以商立国”,又是岭南商品经济和岭南人的“重商”意识发展的产物。广东地处梅岭以南,“山高皇帝远”,但又依山面海,拥有较长的海岸线和较早开发的港口。海上对外贸易时刻刺激着广东商品经济和商品意识的孕育和发展,明清时期,康有为的家乡珠江三角洲率先突破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模式,阔步迈向以牟利为目的的商品经济。至晚清,广东的工商业发展曾一度居全国领先地位。

      古代中国“以农为本”,但广东人素有讲实效和重商的倾向,既“重农”,又不“抑商”,除务农种稻,还养鱼、植桑、种果,注重多种经营。唐代刘恂的《岭南录异》记述广东人在稻田里养草鱼,鱼把稻田中的稗草吃了,既肥了鱼,又除了草,一举两得。广东人的屋前路边植桑种果,十分常见。广东人早在西汉,便开辟了“海上丝绸之路”,徐闻、合浦(今广西)即为最早的始发港,还有全国屈指可数的商业都会——番禺(今广州)。然而,广东商品经济发达的直接导因则在明清时期对外贸易的急剧发展。一方面西方自由主义国家急于向外开拓市场,进行资本的原始积累;另一方面,中国政府于明隆庆元年(1567)开始取消海禁,万历年初准允外国商人进入广州港。康熙二十四年(1685),宣布“开海贸易”,开放粤、闽、浙、江四海关,至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政府又宣布关闭三海关,仅保留粤海关独口对外贸易,广州成为中国惟一的国内外商品集散地,于是迎来了广东外贸的黄金时代。

      外贸的发展,给广东带来了连锁反应:外贸的强刺激,带来弃农从商的新景象,新的农业结构方式——“桑基鱼塘”和“果基鱼塘”催化着农业的商品化,带动手工业发展,进而又促进外贸的发展和商业活动活跃,社会生产和社会流通形成了良性循环。

      明清之际,在商品经济发展的氛围下,广东人的价值观念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广东社会涌现了较他省更浓烈的“重商”思潮。广东人的“重商”意识,古已有之,因为商品生产的目的在于获利,广东人注重商品生产,正是商品意识的驱动,宋代庄绰的《鸡肋篇》曾称:“广南可耕之地少,民多种柑橘以谋利。”至明清,这种“重商”意识发展为社会思潮。据屈大均的《广东新语》指出,在外贸的吸引下,广东人“逐番舶之利,不务本业”,“不务农田”,人们或筑海造基,或“弃肥田以为基,以树果木”,“基下为池,以蓄鱼”。明万历年间,南海九江基塘面积已占全乡耕地面积的60%~70%,“地如棋枰”,道光年间,九江境内,已是“有桑田,无稻田”了。明万历九年(1581),政府清丈田地山塘,鱼塘面积达到惊人数字:南海48326亩,顺德40084亩,番禺10702亩,三水10250亩,东莞32659亩。民谚曰:“九江估客,鱼种为先,左手数鱼,右手数钱。”这无疑是形象描绘了当地农民的商业活动,刻画了富于“重商”意识的新型农民形象。广东农业走上商品化道路,农产品渐渐以商品的形式出现于市场,连人们生活所必须的粮食,也需要通过市场交换或从国外进口,有所谓“东米不足,西米济之;西米不足,洋米济之”,雍正二年、三年、五年、六年,清政府准予粤海关对进口米给予免税。据《广州府志》称,雍正五年,上谕批评“在广东本处之人,唯知贪射重利,将土地多种龙眼、甘蔗、烟叶、青靛之类,以至民富而米少”,是“图目前一时之利益”。

      广东人的趋利观念,是广东商品经济的产物。人的思想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一种思想观点、价值理念,它不可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地理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不同的地理环境产生着不同的文化,而人们的思想离不开特定的不同的区域文化背景。美国学者路丝·本尼迪克在《文化模式》一书中提出,“个体生活历史首先是适应由他的社区代代相传下来的生活模式和标准。从他出生之时起,他生于其中的风俗就塑造着他的经验与行为。到他能说话时,他就成了自己文化的小小创造物,而当他长大成人并能参与这种文化活动时,其文化的习惯就是他的习惯,其文化的信仰就是他的信仰,其文化的不可能性亦就是他的不可能性”。也就是说,一个人从一生下来,便受着地理环境、区域文化的影响,而且他的一生都离不开这种影响,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影响会愈来愈大。中国有句俗语:“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古时有“孟母三迁”的故事,孟母三次改变居住地,目的在寻觅能让儿子成就圣贤的好环境。事实上,中国文化流派的产生与地理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在西周礼乐保存得最多的齐鲁地区,产生了重德礼的孔子儒家,而在比较宽松而自由的南越地区则产生了老庄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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