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F4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3)10-0038-06 整个晚清时期,围绕着近代民用企业到底应采用商办还是官办形式,清统治集团内部进行了数十年的斗争,并可将这些斗争分为3个回合。这些斗争,对近代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产生了直接影响。本文将对这些斗争展开初步论述和探讨。 第一回合:围绕轮船招商局经营形式的斗争 为解决漕粮北运的问题,1872年,北洋大臣李鸿章创办了轮船招商局,这标志着近代民用企业弛禁。但顽固派把该企业视作眼中钉,不断群起非议,必欲毁之而后快。 在竭力诋毁的同时,舆论上对招商局采用官督商办,即官府监督控制下商股商办的形式不满。1877年秋,山西道监察御史董儁翰奏请“轮船招商局关系紧要,急需整顿”,并称“论者或谓该局应仿照船政成案,专设大臣一员管理,臣愚以为,易商为官,徒滋浮费,且恐转多掣肘,不如仍存商局之名,由南北洋通商大臣统辖,庶查察较易周密,而经费无须再增”。[1](p19-20)提醒变商办之局为官办的呼声已经很高,要求加强官府的监控。3年后,又“有人奏招商局办理毫无实济,请饬认真整顿经理”,包括“调簿清查”[2](p35-36),要求加大官府的监控力度,乃至实行统制。对这些指责,李鸿章以“此举为收回中国利权起见”,“商局关系国课最重”,任意干扰“殊于中国商务大局有碍”等言词进行了反驳,并强调: 遵查轮船招商局之设,系由各商集股作本,按照贸易章程,自行经理,已于同治十一年创办之初,奏明盈亏全归商认,与官无涉。诚以商务应由商任之,不能由官任之也。轮船商务,牵涉洋务,更不便由官任之也。与他项设立官局开支公款者,迥不相同……[2](p35-36) 岂料时隔不及1年,1880年冬,国子监祭酒王先谦又上疏弹劾轮船招商局。王以经世自诩,同意引进先进的西方科学技术,曾奏请购买巡洋舰,认为“以之防海,可期得力”[3](p10)。但他对商人牟利怀着鄙夷、厌恶的情感,便从官本位的角度出发,亟言“夫妇商不归官,局务漫无钤制,流弊不可胜穷”[1](p39),要求把招商局收归官办。 随后,两江总督刘坤一在议复中,一方面指出“揽载贸易,未便由官出场,与商争利。且揽载必与华洋商人交涉,一作官局,诸多掣肘,兼之招股则众商必不踊跃,揽载则市面亦不乐从,不得不以商局出名”;但另一方面又抛出折衷方案,以所垫借官款本息“一百四十万两,概作官股存局,一切均照商股办理”[4](p15-16,20),改官督商办为官商合办。 在轮船招商局已成众矢之的的情况下,李鸿章为了保护自己监控下的企业,坚持通过自己亲身实践证明是相当成功的经验,奋力进行抗争。他肯定了该局成就的同时,对抨击进行了反击,指出:“惟是经理商局与别项官事稍有不同,只能综其大纲,略其细故,头绪既繁,岂能处处尽善!交涉既广,岂能人人惬意!若必吹毛求疵,朝令暮改,则凡事牵掣,商情涣散,已成之局,终致决裂,洋人必窃笑于后,益肆其垄断居奇之计。是现成生意,且将为外人所得,更无暇计及东西洋矣。”他坚持“商为承办,官为维持”,“缴清公款”,“此后商本盈亏与官无涉”。他还故作撒手不管的姿态,“局务虽渐有起色,究竟用人立法是否合宜,臣亦未敢自信,才力实愧竭蹶,可否请旨敕下南洋大臣刘坤一,询其立法用人,与保利权而息浮言之道。如已确有把握,请即责成刘坤一,一手经理,臣即勿庸过问,以一事权。”[1](p60-61) 最终,总理各国事务大臣恭亲王奕下结论:“臣等公同复核无异,应请毋庸再议。”[1](p69)在李鸿章的坚持下,轮船招商局未被收归官办或改为官商合办,维持在官府监控下商股商办的原状。 李鸿章倡办的洋务民用企业,虽须官府监督控制,但一定要商股商办,而且李氏始终不渝地坚持这一点。根本原因何在呢? 这些洋务民用企业商股商办的一条重要原因,正如郑观应所说,“全恃官办,则巨费难筹,兼集商资,则众擎易举”[5](p704)。但最根本原因并非如此。如果单纯因为“巨费难筹”,而去“兼集商资”,则可能实行商股官办,绝不肯轻易交出企业经营权,1894年的湖北织布、纺纱二局即是一例。 就当时情况而言,晚清中国固然十分贫穷落后,又奉行轻徭薄赋政策,但毕竟是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全国年度财政收入总额还是比较可观的,虽然作不到全面并举,却有力量办个别大型近代企业。自称“鄙人好糜费”[6](p19)的张之洞,请拨部帑时声称,“度支虽绌,断无合天下全力不能岁筹二百余万两之理”[7](p20)。实际上,不仅中央,而且直隶、江苏、福建、广东、湖北等一些沿海、沿江富裕省份也有办大型近代企业的能力。在第一家华资大型民用企业轮船招商局诞生前,就已先后出现江南制造总局和福建船政局等大型官办近代军事工业企业。江南制造总局定址高昌庙初期,从1867年至1873年,共支出规银2927457.9两;[8](p311)以后常年经费,“每年虽无定数,约计不下五六十万两”[9](p65)。福建船政局从1866年12月23日开工到1874年8月11日止,第一期用款库平足银593万余两[10](p512-514);此后,不含南北洋、广东造船协款,单单闽海关四成和六成洋税项下所拨常年经费,中法战争前10年间每年40多万两,中法战争后到中日甲午战争前每年30多万两。[11]此外,还有天津机器局。它开办的最初3年用款不算很多,为483974两[8](p367);李鸿章接管后,常年经费保持在24万余两至64万余两之间[8](p367),使“工厂日增”[8](p353),一改当初“规模粗就,机器尚少”[12](p36)的局面,发展成大型军工企业。后来,张之洞办民用企业湖北铁政局,短短数年间花掉官款约583万两。[8](p887)就拿轮船招商局来说,创办时借拨直隶练饷制钱20万串,实收188000串[13](p18);几年后,为购买美商旗昌轮船公司的固定资产,由南洋大臣沈葆桢奏准借拨官款九八规元100万两[1](p14-15);到1879年,累计垫借官款达1928868两,而这时募集的商人股款不过才800600两[14](p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