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2;D03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873(2003)03-0007-08 晚清光绪三十年十二月至光绪三十一年三月(1905年1月—1905年4月),江苏江北地区被划为一个新省——江淮省。江淮省旋立旋废,生动地反映了清末政治的混乱。对于这一重要问题,学术界似末进行专门研究,倒是台湾作家高阳先生在其小说《瀛台落日》中作了一番描述。当然,文艺不能等同于学术研究。故本人不揣愚陋,对这一问题作一简单分析,以就教于海内外有关学者。 一 江淮分省,其根源在于漕督的裁撤。清承明制,定都北京后,其皇室、官吏、驻军及居民的粮食供应,每年需由南方诸省通过京杭大运河输运,共约400万石,是为天庾正供的漕运。为此,清廷于顺治二年即设置了漕运总督这一“以少司马领行台开府、握兵符、控制七行省”的“巍巍然大官”,(注:冯桂芬:《校邠庐抗议·汰冗员议》。)下领一整套冗员充斥的庞大的管理机构,以管理漕运。 然而,由于吏治腐败和自然条件的恶化,漕运在晚清日趋衰微,(注:参见谢世诚:《晚清道光、咸丰、同治朝吏治研究》,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道光六年即部分试行了海运,从道光二十八年后,海运恢复,且比重越来越大,直至光绪二十八年,河运、海运全停,一律改征摺色。相应地,裁革漕督的呼声越来越高。就在光绪二十八年,连当时调任漕运总督的陈夔龙也提出:漕督名实不符,而所管河湖各工及地方盗案,均属重要,请示应否予以裁革。但经政务处议复,暂缓裁撤。于是漕督又保留了两年,直至光绪三十年十二月才正式裁撤。(注:朱寿朋:《光绪朝东华录》,中华书局,1958年,总第5282-5283页。) 漕督缺裁,清统治集团中一些人却想将其改头换面予以保留。在江北设立巡抚,就是借尸还魂的一大举措。早在光绪二十八年此意即曾稍露端倪。当时署两江总督张之洞致户部尚书、军机大臣鹿传霖电曾称:“闻漕督裁后有人议设江北巡抚。”(注:《张文襄公全集·电牍》,沈云龙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469号,第13272-13274页。)只因漕督未裁,此议未成,但光绪三十年末此事终于正式出台。其直接肇因:一是御史周树谟再次奏请裁漕督,二是张謇提议,在徐州一带设立新行省。周摺称:“各省卫官已撤,屯户并改丁粮,归州县经徵,南漕半改摺色,半由海运,各省粮道亦次第裁减,漕督无官可辖,而体制极崇,殊非综合名实之道各等语。”(注:朱寿朋:《光续朝东华录》,总第5282-5283页。) 周摺所言,实事求是,内容也很实在,系单指裁漕督而言。但张謇所议,实属别出心裁。张謇此议系由江苏巡抚端方代奏。如张謇日记光绪三十年十月二十八日记载:“以函抵陶斋,请必上徐州建省议。”(注:张謇研究中心、南通市图书馆、江苏古籍出版社编《张謇全集》第六卷《日记》,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541页。)其大意为,徐州地势显要,为南北要冲,英、德两国势力北上南下冲突的交汇点。只有在此一带设立行省,才能进行有效的抗衡。同时,徐州及周边之安徽、山东、河南地区民情强悍,伏莽甚多,设行省也有利于进行控制。他更认为在徐州建行省,有二便:一是裁漕督后改为徐州巡抚,“未尽事宜以巡抚兼之,原有之厘金、协饷、苇荡所入以养标兵者,一转移间亦可资挹注。升徐州道为布政司,援镇迪道加按察司衔例,以淮海道兼臬事,增官不必添员”;二是可在徐州及周边一带编练民兵万人,开荒植林养马。因此二便更以训农、勤工、通商、兴学四者为地方要政,而以兴学贯之,“庶几标本兼图,缓急不匮”。其方案是:“以舆图分率准望略计之”,析江苏之徐州,海州,淮安之安东、桃源,安徽之泗州,凤阳之宿州、灵璧,颖州之蒙城、涡阳、亳州,山东之沂州,河南之归德,山东兖州之滕县、峄县,济宁之鱼台、金乡,曹州之城武、单县,共四十四州县划为新省。(注:张謇:《徐州应建行省议》,光绪三十年甲辰,《张季子九录》(一),《民国丛书》第三编第94,中华书局1931年版,上海书店1992年影印。 张謇此议,以在徐州独立建省作为防御英德侵略之屏障,其意虽好,但难以实行。在腐朽已极、行将就木的清政府统治下,英德之侵略冲突,并不会因为有徐州一省而能得遏制。正如全身衰竭的躯体,无论如何也长不出强有力的四肢一样,即使徐州新省建成,又能整合出多少新活力?何况在当时体制下,其能独立行使的职权也很有限,以一省之力来抗御争霸的两个世界头号强国,实属空想。想以此来加强对民众的镇压,也未必能奏效。编练民兵,也不一定需要新设一省。当然,张謇当时正在徐州一带开矿设厂,其议也明显带有便利工矿发展之意。同样,在吏治已彻底腐败的背景下,新设一省与其愿望只会是背道而驰。 如果从历史上看,安徽、江苏地区从明朝初年即被划为南直隶。清顺治二年改置为江南省,康熙元年,分建安徽省,康熙六年江苏省正式定名。(注:《清史稿》卷五十八《地理志》八;卷五十九《地理志》九。)两省皆跨江而治,虽有其不合理之处,(注:参见葛剑雄:《我国部分省界形成的历史——政治因素举例》,《地理知识》1986年第3期;《历史的启示:中央集权下的中央与地方》,《葛剑雄自选集》,广西师大出版社1999年版,第186页。)但至清末经过近六百年的磨合,体制已相当完备,江南江北已融为一体,民众心理亦早已认同并习惯,突然分为两省,人为割断其固有的政治、经济、文化内在联系,必然不会被民众理解。另一方面,此举要割周边邻省的众多土地,涉及各方面的利益,在当时各自为政愈演愈烈的情况下,实在难以行得通。所以,清统治集团对这些议论也并不认同。但张謇所谓设行省可以补裁漕督后之种种不便的议论,却正中其下怀。所以,政务处之奏即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