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03)04-0103-05 1 道光二十年(1840)以前,东北三省军政原统于盛京兵部衙门及三省将军衙门的兵司,其兵制主要是驻防八旗兵,约3.53万人,驻44处。[1]进入近代以后,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各方面均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 咸、同年间,在镇压太平天国农民起义过程中,各省多募勇自卫,出现了湘勇、淮勇等。太平天国农民起义被镇压后,各省险要悉以勇营留守,称为“防勇”,于是有了“防军”之称。咸丰年间,以勇营日多,屡令统兵大臣以勇补兵额,而以余勇备缓急,到同治元年(1862),清政府令各疆吏以练勇人数口粮,悉数报部稽核。同治二年,以直隶额兵酌改练军。同治四年,兵部、户部诸臣会议选练直隶六军,始定“练军”之名。练军营哨饷章,与防军同;重在屯防要地,作用也与防军同。所以,从本质上说,“练军亦防军”[2]。和以往的八旗兵及绿营兵相比,练军或防军是清朝军队系统中出现的新的军制。 光绪年间,东三省地区也有了练军或防军。光绪二年(1876),崇实因奉天换防旗兵日久弊生,乃于蚰岩、熊岳、大孤山、青堆子等处改设练军。光绪八年,崇绮裁并奉天各军,在八旗捷胜营及东边道标兵、蒙古练勇外,所有马步营中南方防勇,裁并为一营,余悉遣归原省。光绪十三年,穆图善整理东三省练兵事宜,每省挑练马队二起,步队八营,奉天、吉林、黑龙江各足成4500人,以克鲁伯炮60尊,分配三省防营。光绪二十一年,依克唐阿编定奉天炮兵三哨,合原有防军为五营,又以效力猎户2000人编为四营。据光绪二十四年(1898)兵部和户部的统计,奉天练军1.14万人,吉林防军8598人,练军4438人,黑龙江练军7971人。[3]光绪中叶以后,防、练军改为巡防队;光、宣之间,又改为陆军。不过,至宣统三年(1911),各省巡防队仍未裁尽。 光绪二十六年(1900)义和团运动之后,各省开始编练新军,有的是防军改编,有的是新法操练,此即新练陆军。到光绪三十年(1904),清政府统一划定军制,在京师设练兵处,在各省设督练公所,也称督练处,改定新军区为36镇。这以后,随着新政的实施,东三省的军制也发生了变化。不过,由于日、俄帝国主义对东北的侵略,特别是日、俄战争对东北所造成的破坏,东三省军政在改革的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 在奉天,日、俄战争爆发后,始改马步数千人为游击队,派赴各路驻防,此外,还有收抚添募者数千人。日、俄战争结束后,虽然两国军队陆续撤退,但是“游匪”蜂起,各州县兵力单薄,难资剿捕,将军赵尔巽遂改编各营队,分为八路,共计马步40营,分扎辽阳、新民等地及省城附近。又有新安四营,因招抚未久,尚未归并,暂驻彰武、镇安一带。还有省城及锦州所属招募马步兵480名,名为巡警备补队。又由北洋调拨步队一营,名为协巡队。还有马步小队两哨。这些军队,特别是八路马步营,名目繁杂,头绪纷繁,器械参差,操法混乱,统率不一,散漫无纪,甚至连正规营房也没有。只有协巡队、马步小队、巡警备补队情况稍好一些,士兵精神尚振作,军装房舍也较整齐。在器械方面,有由日本、德国购买的六密里五口径马步枪4000支,五生七格鲁森炮4尊,装备中路六营及协巡、备补与马步小队。省城设陆军学堂一所,光绪三十一年九月招收学生150名,授以武备功课。 在吉林,军制有三种:一是制兵,即旗营;二是常备军,即新练陆军;三是捕盗队,即原有练军。从制兵的情况看,旗营额兵有1.2万有余,咸丰年间镇压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应调出征,伤亡颇众,后虽有所恢复,但又在八国联军侵略过程中伤亡惨重,原本最强的吉林马队,后来竟成为兵额具存而不归营、不教操的虚设。水师营旧存船只已废,兵额尚存300余名。从常备军的情况来看,光绪三十二年二月,将军达桂从全省八旗兵丁内挑编陆军步队一协,于六月成军,驻扎省城东关外,并设督练公所。由于办理未尽合法,有的兵丁年纪太大,又吸食鸦片,以致开办以后,逃亡甚多;协标营队各官长多不解训练教育方法。全协有六密里五口径快枪500支。从捕盗队的情况看,有马队17营,步队23营,马队每营200人,步队每营400人,共有官兵1.54万余员,分为十军,驻延吉、宁古塔、珲春等地。枪械有40余种,极为参差,营哨也不划一。省城设有陆军小学堂,招学生120名,满、汉并取。附设将弁学堂,于八旗世职官员内挑选100人入堂学习,以便将来做陆军官长。 在黑龙江,军制有两种:一是制兵,即旗营;二是防营。制兵有满洲军,有汉军,有蒙古军,还有来自内地编入军籍的水师营、屯丁、站丁等。由于多次奉调出征,精锐丧尽,后虽还有1.3万余人,但多散漫窳惰,无械无饷,无教育训练,有兵之名,无兵之实。防营原有镇边新练各军,在八国联军侵略中,全行溃散,后经将军萨保收拾余烬,得3700余人,改为制军。以后章程屡更,裁留不一。光绪三十年九月,将军达桂将全省制军统改巡警八成马步队十营,分中左右三军驻扎各城。光绪三十一年三月,将军程德全以各处垦荒需兵弹压,添募马步两营,分驻各荒段。光绪三十二年三月,程德全又以受抚“马贼”编成马队一营,隶于中军,名副中营,后统名为巡防营,官兵共4943名。各营枪械,多半旧式,种类繁杂,也有少量新式枪械。兵丁良莠不齐,素无训练,不知军纪为何物。光绪三十二年秋,又扩充马队600名,新募巡防营200名。马队由各地制兵中挑选,主要用于剿捕“马贼”;新募巡防营由省城制兵中挑选,为将来改练常备军之基础。黑龙江制兵名额1.3万人,防营名额4000人,总共1.7万余人。 2 清末新政期间东北地区军事发生比较大的变化,还是在光绪三十四年(1907)四月行省设立之后,主要表现在整顿军制和筹练新军上。首先是督练处及相关机构的设立。前已提及,光绪三十二年,吉林将军达桂从该省八旗兵丁内挑编陆军步队一协,设督练公所,这是东三省有督练处之始,但仅限于吉林一省。徐世昌任东三省总督兼管三省将军事务后,奏调陆军一镇两混成协来东北,择要隘分路驻扎,同时对旧有营队改编;按照清政府的有关规定,奏设东三省督练处,“总辖三省兵事,掌管开练新军,整顿旗防各营”[4]。吉林原设督练处裁撤。东三省督练处以总督为督办,总督驻地即为督练处所在地;以三省巡抚为会办,由督练处派员分驻,遇事禀承会办办理,同时禀请督办核夺。督练处下设兵备处、参谋处、教练处。兵备处掌管考核章制及各营功过赏罚,筹备粮饷、军械、医务等事。参谋处掌管赞佐、调度、策划并考察中外舆图、形胜等事。教练处掌管考察训练兵队及审定学堂章程和海防等事。每处均设总办1员,分驻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帮办各1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