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918年2月22日,苏俄政府外交人民委员部向靠近远东国家边境的西伯利亚地区苏维埃发出了一系列关于侨务、外交等工作的指示(简称“二月指示”)。不到三个月,这份苏俄政府文件的改写本就以呼吁书的形式出现在美国人在华创办的英文报刊上。虽然“二月指示”不像苏俄政府“致中国人民和中国南北政府的宣言”那样是专门面向中国人的,其改写本“呼吁书”在华发表后也没有像“宣言”那样引起轰动效应,然而,它却是苏俄在中国领土上最早发表的涉及中国的文件,其重要性不容忽视。 俄国学者米洛维茨卡娅(R.Mirovitskaya)在“中国最早对伟大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回应”一文中写道:“就目前所知,在中国报刊(先是上海,稍后是北京和天津等报刊)上全文刊登的第一份苏维埃俄国的文件,是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人民委员会1919年7月25日发表的‘致中国人民和中国南北政府的宣言’。当然,这个宣言在1920年3月底才刊登。”(注:Far Eastern A ffairs,no.1,1978,p.148.)许多中外学者虽然没有明确地这样说,但在各种著作中实际上也是把该“宣言”作为第一份在华发表的苏俄文件来处理。而“二月指示”于1918年春在中国报刊发表这件史实却长期隐没在历史的尘埃中。 苏俄外交人民委员部负责人契切林和加拉罕共同签署的“二月指示”是最早形成的涉及中国的苏俄正式文件,正像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1918年的“二月指示”包含了苏俄早期对华政策的三大基本要素。(注:Sow-Theng Leong,Sino-Soviet Diplomatic Relations,1917-1926.The University Press of Hawaii,1976,p.34.)然而,这个包含着苏俄对华早期工作布局和初始方针政策的重要信息、对于研究中苏早期关系有着非同一般价值的“二月指示”,迄今没有引起中国史学界足够的重视。此外,由于以往学界所看到的“二月指示”是苏联政府于1957年以后发表的删节本,而且直到现在,原始的、没有被删节的“二月指示”尚未见公布(注:俄国学者舍维廖夫(K.Shevelyov)教授曾协助笔者寻找“二月指示”原件。据他发来的电子邮件,目前很难得到藏于俄国外交政策档案馆的这份文件。),因此,这里根据1918年在中国发表的“呼吁书”来补充俄文删节本的缺失部分,并对大体上得到复原的“二月指示”重行加以解读和深入研究就十分有必要。同时,本文还试图对“呼吁书”发表的背景和过程进行较全面的考察,并对展示出的一些看似不可思议的历史现象进行必要的分析和提出尽可能合理的解释。 第一个在华发表的苏俄文件的确定 1989年,笔者在英国公共档案馆(Public Record Office)读到英国外交部档案内的一份“上海情报局会议纪要”,上面记载着:一个布尔什维克密使抵达上海后匿名在1918年5月18日的《密勒氏评论报》(Millard's Review of the Far East)刊登了《来自一名俄国无产者的呼吁》;纪要还十分简略地提到该“呼吁书”抨击了日本和在沪俄侨的反动领袖(注:FO 228/3214,1918年5月30日。)。由于意识到这篇呼吁可能包含更重要的内容,笔者根据档案提供的线索,十多年来在国内外许多图书馆努力寻找刊登此文的那一期《密勒氏评论报》,最后在国内一个中央机关的图书馆找到了。为与有关学者共同分享这份难得的史料,兹将全文迻译如下,并简称之为“英文本”(见下文)。这篇文字尽管是以一个“俄国无产者”、“俄国公民”名义写的“呼吁书”的形式发表的,但从全篇内容和口气来看,特别是文中所谈俄侨选出的领事候选人“要报请莫斯科批准。经由我们确认的领事候选人……”句中的“我们”即等同于“莫斯科”来判断,该文的叙述主体实际上是苏俄政府。 初读此“呼吁书”便有似曾相识之感,因为很多文句和段落与笔者以前看到过的1918年2月苏俄外交人民委员部给边区苏维埃国际处的指示的片断几乎相同。找来1957年以后苏联出版的有关文件集中收入的“二月指示”(注:Докуменmы внещнеǔ nолumuкu СССР.Москва:Госполитиздaт,1957,Том.1,с.109-111.Совеmско-кumaǔсue оmнощенuя,1917-1957,Сборнuк докуменmов.Москва:Издательство восточной литературы,1959,с.36-38.)仔细对照,发现果然如此。现将苏联政府公布的“二月指示”(简称“俄文本”)(注:以薛衔天、李玉贞等人编辑的《中苏国家关系史资料汇编(1917-1924)》(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第659-660页上的中译文为基础,据俄文版予以校正、补充。)也列在下面,以利对照。 英文本: 根据去年11月22日的政令(注:指1917年12月5日(俄历11月22日)苏俄外交人民委员部致俄国驻外大使、公使等的通电。),所有至今仍不服从人民委员会权威的外交笔者最初写作时因未看到中文本,故请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李玉贞教授和郭兴仁副研究馆员提供了俄文文件。使团和领事人员现已被解除职务。在有大批俄侨聚集的地方,凡已选出赞同苏维埃政权政纲的执行委员会的,俄侨可以自己提名候选人来取代已被撤职的领事,并将候选人[名单]随同候选人情况资料送交莫斯科苏维埃当局批准。前述规定主要适用于满洲、蒙古和东土耳克斯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