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资政院中的立宪派议员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开玺(1949-)男,河北辛集人,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晚清政治史。北京师范大学 历史系,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史学集刊

内容提要:

资政院开会期间,立宪派议员展开了积极的政治活动,在他们的努力下,资政院讨论并通过了一系列议案。立宪派议员表现出明显的软弱性和局限性。他们对许多重要的议案不能始终坚持,往往不了了之;他们没有形成统一的组织和领导,意见不一致,行动不协调;他们敌视群众运动,主张予以镇压;他们对时局的影响也因受许多方面的制约而十分有限。虽然立宪派议员提出的许多议案没有得到实施,他们关于实行立宪制度的主张也因而没有能够实现,但是这些议案符合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具有进步意义。而且,这些议案的提出,对于破除专制思想和动摇清朝专制政府的权威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与其他立宪派相比,资政院中的立宪派议员具有更大的政治影响;立宪派议员与革命派在改革政治、推翻专制制度和救亡图存方面是一致的;立宪派议员与清朝统治者之间实质上是相互斗争的。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3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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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59-8095(2003)03-0022-06

      1910年10月,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在北京召开。其间,民选议员(又称互选议员),以半在朝、半在野的姿态形成一股立宪派政治势力。他们提出过哪些政治主张?有哪些局限?与清政府的关系如何?地位与作用如何?史学界尚少有论说。笔者拟就上述问题略予论陈,不当之处,敬请贤者指正。

      一、策略与妥协

      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期间,外患日逼,民族危机日趋严重;国内政治腐败,阶级矛盾尖税,反清革命风潮日涨日高。资政院内的立宪派议员,以全国人民的代表自居,不但毫不含糊地提出了速开国会的政治主张,并揭露清政府假立宪、真专制的真面目,弹劾军机大臣,论驳上谕,表现出蓬勃向上的政治进取精神,[1]而且提出了一系列颇具近代民主色彩的议案。这些提案、议案,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文教、风俗、地方事务等各方面。诸如速开国会、申明资政院立法范围、请赦国事犯罪人员、铁路公司适用商律、商办铁路非经国会协赞不得收归国有、著作权律、修正报律条文、修改结社集会律、改定教育法令、停止学堂奖励明定学位、制定地方学务章程、规定通俗教育、确定义务教育以谋教育普及、修正优待小学教员章程、推广私立法政学堂变通办法、全国中学堂改习兵操、采用音标试办国语教育、禁烟、禁赌、禁止妇女缠足、剪辫易服、改用阳历纪年、优待军人学生以资鼓励、广设宣讲所以开民智、振兴外藩实业等。

      由于民选立宪派议员与钦选议员、议长、军机大臣等人社会政治地位殊异,既得利益不同,因而在一系列问题上彼此间各逞词锋,甚至是激烈诘责或嘲讽。如在第27次会议上,立宪派议员刘春霖揭露指斥某些钦选议员“纯以趋附政府为宗旨”,会上“每每用调停主义”,会后则奴颜婢膝地“昏夜叩权贵之门”,[2](下编27号,P64)因而导致资政院内部意见纷杂不一,屡次弹劾军机大臣而无效。在第26次会议上,钦选议员杨锡田公开反对剪辫易服,声称“剪发易服非惟无益于中国,反使中国利权外溢……变改祖宗的制度,丧失自己的廉耻”。这种顽固论调一出,立即遭到立宪派议员的驳斥、奚落与嘲弄,“此是前三十年的话……本无可驳之价值”。[2](下编26号,P12-13)立宪派议员对资政院议长也是时有指摘,在第18次会议上,立宪派议员陶峻公开批评议长“故意袒护政府委员”,希望议长今后能“维持大局,勿存私见”。[2](上编8号,P14-15)

      但是,资政院内的立宪派议员对于钦选议员、军机大臣,特别是议长,并非事事冲突,截然水火,而是因时、因事而有所节制、注意分寸的。这主要表现在“拉”和“逼”两个方面。

      所谓“拉”,就是对钦选议员、军机大臣和议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利,喻之以害,尽可能减少政治上的阻力,以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在讨论是否弹劾军机大臣的会议上,立宪派议员雷奋说:“今天议决弹劾军机大臣的问题,二百名议员都应发表意见,不要存一钦选、民选的心事。”[2](上编21号,P65)立宪派议员陶峻也说,资政院内虽有钦选、民选两派议员,但“议院责任在维持国家安宁”,因为军机大臣不负责任,民选议员要弹劾他,想必钦选议员也不会“为军机大臣袒护而置国家安危于不顾的”,否则,国家灭亡了,“试问钦选议员还能坐在这个地方吗?”[2](上编21号,P61)在立宪派议员的鼓动争取下,资政院终于以112票(到会134人,每人1票)的绝对多数通过了弹劾军机大臣的具奏案。

      立宪派议员对于军机大臣也不是自会议之始即激烈弹劾的。在讨论速开国会问题的第12次会议上,来院答辩的军机大臣毓朗堂而皇之地声称:速开国会之事,需“决于公论,方能筹策万全”。立宪派议员立即顺水推舟地争取说:天下人民无不企望速开国会,“就是军机大臣于此事大约无不赞成者……望军机大臣竭力主持,早日成全此事”。[2](上编12号,P4)但是到了后来,清政府及军机大臣们在实行立宪问题上不断敷衍延宕,立宪派议员大失所望,才开始日趋激烈地批评军机大臣“辅弼无状”,“挟天子以令诸侯”,“由立宪复返于专制”。[2](下编27号,P57-58)

      立宪派议员对议长更是注意团结拉拢。在第15次会议上,立宪派议员罗杰要求议长通知军机大臣来资政院接受质询,阐明这样做正是出于尊重皇上、民权和法律,如果“这回争得转”,不但于国家、议员有名誉,“议长亦有名誉”。[2](上编15号,P62)

      所谓“逼”,就是利用在资政院内形成的不可逆转的政治舆论趋势,逼迫钦选议员顺从自己的政治要求。例如,在表决速开国会和剪辫易服的具奏案时,立宪派议员坚决反对无记名投票法,而是坚持使用记名投票法。其目的十分明显,即不给钦选议员以阳奉阴违、含混搪塞的余地。结果,前案以全体赞成通过,后案以101票赞成、27票反对的绝对多数通过。就连庄亲王载功、贝勒载润等满族亲贵也因大势所趋而投票赞成剪辫易服。弹劾军机大臣的具奏案也是以起立表决的形式,以112人的绝对优势而获得通过。所以《公论西报》极力贬斥钦选议员于资政院会议期间,“不顾大局,如冷血动物而已,致使一切讨论均为民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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