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与民国宣誓制度之建立

作 者:

作者简介:
闾小波,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与行政管理学系教授 210093 许敏,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与行政管理学系硕士研究生 210093

原文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国家公务人员尤其是政要宣誓效忠宪法是西方民主政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美国颇为推崇的孙中山一生致力于在中国建立民主制度,他在反清革命及民国时期一直有意识地将宣誓制度移植到中国,并开中国政治宣誓之先河。由于孙中山示范作用,南京国民政府在30年代初颁布了《宣誓条例》,1946年的“制宪国大”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对政治宣誓又了作明确的规定。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3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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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领袖人物甚至国家公务人员在就职前举行宣誓仪式,在许多西方民主国家早已成为一种制度安排。美国宪法第2条第1款规定:“总统在就职前应作如下宣誓或郑重声明:我谨庄严宣誓,我一定忠实执行合众国总统的职务,竭尽全力,恪守和捍卫合众国宪法。”第6条规定:“参议员和众议员、各州议会议员以及各众国和各州一切行政和司法官员均应宣誓或郑重声明拥护本宪法;但不得以宗教信仰作为担任合众国任何官职或公职的必要资格。”

      在中国,历代帝皇登基时也要举行宣誓仪式,祭拜天地、诏告天下。据传,尧、舜、禹在即帝位的时候,就举行过祭拜天地、昭告天下的宣誓仪式。孙中山一生致力于在中国建立现代民主制度,因其长期的西方教育背景及在美国的生活经历,对美国的政治制度尤为推崇(注:孙中山1904年用英文写的《中国问题的真解决——向美国人民的呼吁》一文中明确要以美国革命为楷模。他说:“我们要仿照你们的政府而缔造我们的新政府,尤其因为你们是自由与民主的战士。”《孙中山全集》第1卷,〔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55页。)。早在反清革命时期,孙中山就开始借用了宣誓方式,整合革命力量。民国建立后,孙中山首开总统宣誓之先河。孙中山所为一方面实行了对中国传统的宣誓制度的创造性转换,另一方面使政治宣誓制度在民国时期得到逐步确立。

      一、反清革命时期借宣誓仪式使革命分子认同革命纲领

      1894年11月,孙中山在檀香山招集华侨志士创立了中国最早的反清革命团体兴中会,第一次提出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的民主革命纲领。成立会在当地华侨李昌(牧师)家举行,成立会结束后,举行宣誓仪式,入会者以左手置于一本打开的《圣经》上,右手向上高举,由李昌朗诵誓词。“总理令各会员填写入会盟书,其辞曰:‘联盟人某省某县人某某,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倘有二心,神明鉴察。’”(注:冯自由:《中国革命运动二十六年组织史》,1948年版,第15-16页。)

      1905年1月,孙中山自美洲抵达欧洲大陆,在留学生中建立革命组织。是月孙中山在比利时首都召集部分留欧学生,商讨筹组革命团体。孙中山说:“会党之宗旨本在反清复明,近日宗旨已晦,予等当然为之阐明,使复原状,且为改良其条款,俾尔辈学生亦得参加。盖会党之规章,成于明末陈近南先生(天地会的总舵主,类似《书剑恩仇录》里的人物陈家洛)。当时陈先生以士人无行,往往叛党,故以最粗最鄙之仪式及一切不通之文字为教条,俾士人见而生恶,不肯加入。”(注:《辛亥光复成于武汉之原因及欧洲发起同盟会之经过》,《建国月刊》卷2,第5期。)在孙中山与留欧学生就革命当依靠会党抑或知识分子讨论数日后,大家达成共识,留学生设晚宴款待孙中山。孙中山说:“革命之方略既定,当各言建国之要。”于是各抒所见。夜深,孙中山起立而言:“讨论已三日三夜矣,今晚应作一结束。”众人敬听之,孙中山提出要举行宣誓仪式,诸人又复纷纷持异议,谓:“我们既真心革命,何用宣誓?”孙中山反复辩论宣誓之必要,同人难者愈多。孙中山见众议不决,遂问留学德国的朱和中:“子英兄,尔意如何?”朱曰:“我辈既决心革命,任何皆可牺牲,岂惮一宣誓?”孙中山喜曰:“然则尔愿意宣誓乎?”朱曰:“愿。”孙中山曰:“即从尔起。”朱曰:“可。”大家无言。留学生以纸笔进,孙中山援笔直书:

      立具愿书人○○○当天立誓: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矢信矢忠,有始有卒,倘有食言,任众处罚。天运 年 月 日。某某押(指印),主誓人:孙文。

      当即有30余人宣誓入盟(注:朱和中遗稿:《欧洲同盟会纪实》,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辛亥革命回快录》第六集,〔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81年版,第6页。)。

      同年7月,孙中山抵达日本后,即与各省留学日本的革命分子亲密接触,筹组成立中国同盟会事宜。在30日召开的同盟会筹备会上,孙中山发表了有关革命纲领的演说,与会者无异议,孙中山即拟定盟书,与会者推黄兴和陈天华二人审定。盟书如下:

      联盟人,省 府 县人○○○,当天发誓: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矢信矢忠,有始有卒。如或渝此,任众处罚。天运乙巳年七月 日,中国同盟会会员○○○(注:《中国同盟会盟书及联系暗号》,《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76-277页。)。

      随后,孙中山带领大家举右手宣誓。

      另据张难先回忆,当有人对此种仪式表示异议时,孙中山坚持认为宣誓手续非常重要。“非此无以表决心,且书载《泰誓》、《牧誓》,自古已然。”(注:张难先:《湖北革命知之录》,上海商务印书馆1946年版,第104页。《尚书》里记载了先秦时期各国在战前举行誓师的事实,除泰誓,牧誓外,还有甘誓、秦誓等。)

      1906年4月初,孙中山从法国马赛抵达新加坡,陈楚楠、张永福、李竹痴等都到码头迎接。因孙中山“五年不得入境”的限制已经到期,因此可以在新加坡逗留,张永福等便安排他在晚晴园居住。6日,孙中山在新加坡设立“同盟会”分会,以晚晴园为会所。第一次加盟者有陈楚楠、张永福、李竹痴等。宣誓仪式在晚晴园二楼举行。张永福回忆道:“我还记得很清楚,孙先生自己亦写备了盟书,他自己先行起立,举起右手,以最庄严的态度,在我们的面前宣誓。我们心中忐忑,看着他宣读誓书毕,就是李竹痴及永福、楚楠均照孙先生仪式轮流做去。宣誓之后,他就解释那誓章上三民主义的意旨,并严重的说:我这同盟会的组织,是希望发展得很大很大的。我们的责任,当然是牺牲,但是牺牲到什么程度,我们总不能预说。设使牺牲到剩二个人存在,亦算是同盟会存在的一日。这话何等悲壮,我们听了魄战魂摇,感极欲泣!”(注:张永福:《南洋与创立民主》,载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组:《华侨与辛亥革命》,〔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97-98页。)“新加坡同盟会分会”的誓词也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与总会的宗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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