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456(2003)02-0005-08 当中国近代史的研究者们转换研究模式、以现代化为视角审视张之洞的作为之后,无论是事实性的发掘还是价值性的评判,观感均为之一变。不过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论及张氏与中国早期现代化关系的论文及著作,绝大多数集中于张氏如何兴工厂、练新军、办学堂、派游(留)学以及推动城市建设等方面,涉及到张氏与民间商人群体关系者,只散见于冯天瑜、何晓明的《张之洞评传》及宋亚平的《湖北地方政府与社会经济建设》两书。然而无论从现代化还是社会转型的条件来看,人,尤其是新型的结成群体的人,更是社会和历史考察的重要尺度。在清末的社会转型中中国社会出现了两个在当时与此后于中国影响甚巨的新型群体,这就是新式商人与新学生,而张之洞实为这两个新式群体的重要的催生者和保护人。限于篇幅,本文只能探讨张氏与民间商人的关系。 一、对“商务”及护商的思想认识 张之洞1882年出任山西巡抚,1884年署理两广总督(先署理后实授,1886年还一度兼署广东巡抚),在粤5年,至1889年秋调补湖广总督,在直到90年代初的十余年地方官生涯中,虽然一贯“重商”、“恤商”,但其着力点主要仍在开设官办的军工和重、轻工业制造上,对于民间商工活动,只限于主张“弛铁禁”,“晓谕”山西、湖南绅民开采“佳煤”、矿石,在广东和湖北整顿厘局,查禁局卡对商船的“留难苛罚”,以及札饬湖南湖北产茶州县“讲求制茶”等,仍然是停留于一般的号召。而且在这段时间里他对于商务和商人的重要性基本上没有发表议论,反映出他的思想认识还没有越出开明官吏“劝工、恤商”的传统范围。 从1893年开始,特别是经过中日甲午战争之后,张之洞的这一思想认识出现了较大发展。1895年夏张氏向朝廷上奏了《吁请修备储才折》,提出九条御侮图强之法,其中最为后人重视的是“广开学堂”和“速讲商务”这两条。关于后者,张氏扼要地指出,“中国上下之势太隔,士大夫于商务尤不考究,但有征商之政,而少护商之法。……至护商之要,不外合众商之力以厚其本,合国与民之力以济其穷。今宜于各省设商务局,令就各项商务悉举董事,随时会议,专取便商利民之举,酌剂轻重,而官为疏通之,勿使倾轧坏业,勿使作伪败名,凡能集巨资多股设一大公司者,奏请朝廷奖之;借招股坑骗者重治其罪,勿以瞻徇而宽之。并准其各派董事出洋学习,由使馆代为照料。现有之招商局,由其选任董事,速加整顿”[1](p997)。这段话言简意赅,实际上包涵了对中国的政治体制压迫商民、传统的文化思想轻视商务的批判,尤其是具体地提出了设立“商务局”,选出董事“随时会议”;官方对商界加强“疏通”、规范,奖能惩奸;并鼓励支持中国商人“出洋学习”等“护商”的具体办法。特别其中“合国与民之力以济其(指商人)穷”一语,可说大出人意之外,因为历来只有要求商人“便民”和“报国”,现在颠倒过来要国家与人民合力济商人之“穷”,虽然是过甚其词,但足以体现张氏对孵化强大新式商人群体工作的重视。 当然《吁请修备储才折》是由甲午科状元,此后成为著名实业家的张謇代拟的,故后来又以《代鄂督条陈立国自强疏》为题收进了张謇自己的文集《张季子九录·政闻录》。当时张之洞兼署两江总督,坐镇南京,而张謇在1894年中状元之后即因父丧回到江苏,办通海团练并任江宁(南京)文正书院山长,二张近在咫尺。故由张謇草拟、张之洞审阅并上奏丝毫不出人意外,而对“合国与民之力以济其穷”之语,张之洞并未视为石破天惊、乱经反常之论,否则他就会加以删改了。同年冬张之洞又奏上《创设储才学堂折》,表示拟在南京开办储才学堂,“分立交涉、农政、工艺、商务四大纲”,“工艺之学分子目四:曰化学,曰汽机,曰矿务,曰工程。商务之学分子目四:曰各国好尚,曰中国土货,曰钱币轻重,曰各国货物衰旺”。他认为工艺、商务与“交涉”、“农政”一样,“皆有益国计民生之大端,此乃修我内政,不得以喜新好异、学步外人为比”,并强调“工艺、商务之教习,宜求诸英国”[1](p1081-1082)。 对于工业与商业的地位及关系,张之洞的认识有一个变化过程。众所周知,早期洋务派的代表人物如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都是注重制造业(即工业)而相对轻视商业的,所以批判他们的郑观应特意提出“商战”和“以商立国”的号召。张之洞作为洋务派的殿军(或称后期洋务派),开始就承袭了曾、左、李等人重点抓制造业的现代化模式;再加上他又受到主张“以工立国”的张謇的影响,所以在那篇可视为反映两人共识的《吁请修备储才折》中带有重工轻商的倾向,“世人皆言外洋以商务立国,此皮毛之论也。不知外洋富民强国之本,实在于工,讲格致,通化学,用机器,精制造,化粗为精,化贱为贵,而后商贾有懋迁之资,有倍蓰之利”。然而仅仅一年之后,张之洞即修正了自己的看法,称“商务为富国第一义,内保利权,外筹抵制,居今更不容缓”[2](p10229)。强调应该高度重视“商务”。 到1898年,张之洞在那篇著名的《劝学篇》中全面、辩证、深刻地论证了工商关系。他说:“工者,农、商之枢纽也。内兴农利,外增商业,皆非工不为功。工有二道,一曰工师,专以讲明机器学、理化学为事,悟新理,变新式,非读书士人不能为,所谓智者创物也。一曰匠首,习其器,守其法,心能解,目能明,指能运,所谓巧者述之也”。那么“商”指什么呢?张氏说:“夫精会计,权子母,此商之末,非商之本也。外国工、商两业相因而成,工有成器,然后商有贩运,是工为体、商为用也,此易知者也。其精于商术者,则商先谋之,工后作之。先察如何器利用,何货易销,何物宜变新式,何法可轻成本,何国喜用何物,何术可与他国争胜,然后命工师思新法,创新器,以供商之取求,是商为主,工为使也。此罕知者也。”[2](p9756-9757)其基调是重视“工”(包括加工、制造、发明等),但更强调“商”的调查、谋划的指导作用,精于“商学”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