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化企业与嵌入性:近代侨批局的制度建构(1850s-1940s)

作 者:

作者简介:
戴一峰 厦门大学 历史系,福建 厦门 361005

原文出处: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内容提要:

本文力图借助地域社会的研究视野,把近代桥批局置于由东南亚华人移民所建构的环南中国海跨国社会空间内,并运用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集中考察侨批局制度建构的基本特征及其衍生的一系列特点。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3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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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22x(2003)01-0070-09

      自十九世纪中后期,在中国东南沿海的广东、福建和香港地区,以及东南亚各地华人移民聚集的地区,曾陆续出现一种专为华人移民递送汇款和信件,兼有金融与邮政双重职能的经济组织,即侨批局(注:侨批局在其存在的百余年里,名称因时因地而异,见之于文献的尚有“信局”、“民信局”、“批信局”、“侨信局”、“汇兑信局”、“华侨民信局”、“批馆”、“侨批馆”、“汇兑庄”、“侨汇庄”等多种不同称呼。)。这是一种颇具特色的华人民间企业。在其发展的黄金时期,上千家侨批局遍布环南中国海的各个大小口岸及其附近地区。其长达百余年的曲折发展历程,则向我们透露出极其丰富的发人深思的信息,值得多方面的深入探讨。(注:迄今为止,学术界的相关研究似乎是按侨汇-侨批业-侨批局这样的排列顺序,依次递减的。大多数研究都是在考察侨汇或侨批业问题时,才顺便关注到侨批局。除了一些业界人士的回忆性文章外,为数不多的专题论文,或简述侨批局的发展历程,或罗列侨批局的若干经营特点,未见就侨批局的制度建构问题,深入进行讨论的。)本文力图借助地域社会的研究视野,把侨批局置于由东南亚华人移民所建构的环南中国海跨国社会空间内,并运用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集中考察侨批局制度建构的基本特征及其衍生的一系列特点。

      一、侨批局产生的途径与业主构成

      华人向东南亚的移民——移民向中国的汇款——侨批业市场的出现——侨批局的产生,这是近代侨批局产生的历史逻辑,也是至今学术界广泛流行的基本解释框架。这本无可厚非。但研究者对侨批局与连接着华人移民移出地和移居地的跨国社会空间之间,以及侨批局组织营运网络与华人移民网络、商业网络、金融网络之间密切、复杂的内在联系,并没有做进一步的深入考察,因而无从准确揭示侨批局的制度特征。据此,我们拟从侨批局产生的途径及其初期的业主结构,开始我们的考察和讨论。

      现有文献资料表明,侨批局的产生大致经由两个途径:一是由水客或客头投资创办;一是由客栈、商号等经济组织兼营或转业。(注:部分研究者认为,早期侨批局还有一个产生途径,即由原国内信局兼营转化。此说不确。侨批局的创办在组织形式上固然受产生于明代中叶的经营国内银信的民间信局的影响。但两者嵌入的社会网络不同,故在近代中国的历史命运也不同。目前尚无确切史料可以支撑上述说法。持这一观点者所列举的郑顺荣批馆和如鸿信局,都是一开始就作为经营南洋移民银信的侨批局创办的,而不是由国内信局兼营转化的。)因此,早期桥批业经营者的出身便大致包括两大类:一是水客或客头;一是客栈、商号等经济组织的业主。以下我们逐一加以分析。

      “水客”源自于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民间对从事水上小型贩运生意(俗称走水)的小商贩的称呼,而后这一称呼也被用于指称川行于东南亚(南洋)和中国东南沿海地区间,贩运两地土特产等小宗商品的小商贩。(注:在潮汕地区,对从事国内走水生意的小商贩称“吃淡水”,对从事海外的则称“溜粗水”。(见《批信局侨汇业务的研究》,载《广东省银行月刊》第3卷第8期,1947年。)由于对旅途及两地情况的熟悉,水客也时常充任引领、介绍新移民(俗称新客)的角色。客头则指从事引领、招募和组织运送新移民的人。客头在自己的家乡招募移民劳工,代办移民手续及介绍在移民地的工作。对于旅费无着落的移民给予融资。与此同时,由于经常川行于中国东南沿海何东南亚两地间,客头也时常顺便贩运两地的小宗商品。(注:台湾银行调查课:“南洋华侨‘中国移民’付汇兑关系”调查报告。译文见杨建成主编:《侨汇流通之研究》,(南洋研究史料丛刊第十五集),台北:中华学术院南洋研究所,1984年,第39-40页。)由此观之,在现实活动中,水客和客头的职能多有交叉,重合。正因此,民间亦时常将其混称。

      水客和客头在桥批业发展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侨批局产生之前,东南亚华人移民寄回家乡的现款和家书,除了少部分托回乡的亲朋好友携带外,基本上是由水客和客头传递的。即使在侨批局产生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他们也仍然活跃于侨批业中。据文献所载,在19世纪40年代,“星洲(新加坡)商业区市街,每见华人拥挤其间。彼等多系苦力,当甘蜜园或胡椒园工人。其所以集诸市街,不外为办理由帆船汇款回乡之所有手续。彼等寄至故乡银信,多托交同乡水客,或相识之归侨,或由近日所见之每一帆船专司其事之搭客带返。寄款者将其银信交与此辈水客,由水客按金融抽收10%手续费”。(注:《星洲百年史话》,转引自中国银行泉州分行行史编委会编:《泉州侨批业史料》,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4页。)而据日本人的调查,到20世纪初期,厦门一地仍有客头1100人,汕头有800人,香港有200人,菲律宾有170-180人,爪哇有80余人。这些客头在招募新移民的同时,还接受乡里家族的委托,代送物品及书信给移民;或受移民委托,代送家书及现款。(注:杨建成主编:《侨汇流通之研究》(南洋研究史料丛刊第十五集),台北:中华学术院南洋研究所,1984年,第39,106-107页。)

      19世纪中后期,侨批业市场规模随着移民规模的迅速扩展而扩展,部分水客和客头也因应这一市场变化而投资创办桥批局。对此,文献中多有记载。我们试举数例,以见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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