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政治传统中,“君子不党”是士大夫政治的重要标识。然中国士人却又向有结社之习性,明清时期尤盛(注:参见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从某种意义上说,士大夫的身份意义,即是依靠从宗族、宗教、学校,到行会、会馆、同乡会等“中间团体”(intermediate),构成民间社会的基础;“土”之成为“四民之首”,占据中心社会位置,也意味着“士”形成了具有某种组织意义上的“共同体”(注:余英时:《中国知识分子的边缘化》,《二十一世纪》(香港)总第6期(1991年8月);参见艾森斯塔特《帝国的政治体系》(阎步克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晚清以降,随着科举制的废止,中国读书人通向政治的晋升之路也遭瓦解,相应地需要在新的政治格局中谋求新的力量呈现方式。这不难理解,如政治学者所强调的,政治生活首先应当被看作集团生活,每个人都会以某种方式卷入到政治体系中。在受到变化影响的每一个社会中,新兴的社会集团起而参政,是不可避免的现象;甚至现代化在很大程度上所反映的即是民族、宗教、地域、经济或社会身份的社会集团猛增并多样化的过程(注:塞缪尔·亨廷顿:《变动社会的政治秩序》,张岱云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第9页;罗伯特·达尔:《现代政治分析》,王沪宁、陈峰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第5页。)。 有关近代中国读书人对新的角色与身份的寻求,不少论著已有所阐述,涉及“学术共同体”及新的社会集团形成等问题(注:参见艾尔曼《从理学到朴学——中华帝国晚期思想与社会变化面面观》、《经学、政治和宗族——中华帝国晚期常州今文学派研究》(赵刚译,江苏人民出版社分别于1995、1998年出版);孔飞力《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1796-1864年的军事化与社会结构》(谢亮生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杨念群《儒学地域化的近代形态——三大知识群体互动的比较研究》(三联书店,1997年)。)。“公共空间”(public sphere)与“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概念的流行,尽管可能落入“自由主义萌芽论”之窠臼(亦即“资本主义萌芽论”在政治上的翻版),却也催生出相关的问题意识,即探讨近代中国各阶层与群体,如何经由地缘的、家族的以及共同利益、共同信仰的关系联结为网络,介入到公众事务中(注:参见孔飞力《公民社会与体制的发展》(《近代中国研究通讯》(台北)第13期,1992年3月)。有关这一理论的述评,参见魏斐德《清末与近代中国的公民社会》,收入汪熙、魏斐德编《中国现代化问题——一个多方位的考察》,复旦大学出版社,1994年。)。在稍前一篇文字中,笔者已就科考废除后读书人建构“学术社会”所形成的“权势网络”略作疏理(注:参见章清《“学术社会”的建构与知识分子的“权势网络”——〈独立评论〉群体及其角色与身份》,载《历史研究》2002年第4期。),本文则试图立足近代中国“集团力量”的兴起,就此作进一步申论,主要检讨近代中国读书人如何经由“地缘”因素有了最初的聚集,随之超越地缘的“业界”意识如何构成聚集的基础;进一步地,阶级意识的提升又如何影响到中国集团力量的形成。在我看来,集团力量兴起所涉及的是社会动员方式的转变,是在国家与个人之间建立一种纽带。检讨读书人聚集方式的转变,以及“省界”、“业界”、“阶级”等亚文化圈世界的形成,或有助于揭示读书人在形成集团力量时值得注意的一些特性,尤其有裨于把握近代中国形成政治共同体的难局。 一、国家·社会·个人 孟子尝谓:“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注:《孟子·尽心下》。焦循《孟子正义》注曰:“诸侯正其封疆,不侵邻国,邻国不犯,宝土地也。使民以时,民不离散,宝人民也。修其德教,布其惠政,宝政事也。”(中华书局,1987年,第1001页)今人解其意,则谓:“这至少在形式上已接近西方政治学上以土地、人民、主权来界定‘国家’的说法。”(参见余英时《文化评论与中国情怀》,台北:允晨文化公司,1990年,第18页))不可否认,在中国传统资源中,也包含着对政治秩序的安排。只不过古代中国主要“将中国看成一文化体系,而不是一定的政治疆域”(注:参见邢义田《天下一家——中国人的天下观》,收入刘岱总主编《中国文化新论·根源篇》,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81年,第452页。),这在顾炎武《日知录》关于“亡国”与“亡天下”的著名论辩中,已有清楚阐述。而在有了西方学理之后,如何安排一个国家的基本秩序才逐渐清晰起来,时间当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围绕梁启超的研究中,不少学者即充分肯定了梁氏对此探索所具有的意义。列文孙(J.Levenson)指出梁启超打通了从文化主义通向国家主义的道路,而据张灏的分析,1890年后的10年间梁的思想发展,可看作儒家经世致用这一古老传统和寻求现代思想新方向之间的重要纽带,涉及两个过程,一是摈弃天下大同思想,承认国家为最高群体;二是把国家的道德目标转变为集体成就和增强活力的政治目标(注:参见列文孙《梁启超与中国近代思想》(刘伟等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45页;张灏《梁启超与中国思想的过渡(1890-1907)》(崔志海、葛夫平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11页。)。关于中国具有近代意义的“国家意识”的萌生,以及纠缠其间的民族与民族主义,一向是把握近代中国变革图景的焦点问题。较有代表性的看法是,“近代中国思想史的大部分时期,是一个使‘天下’成为‘国家’的过程”(注:列文孙:《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郑大华、任菁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87页。)。汤森(J.Townsend)也将支配这一见解的模式称为“从文化主义到民族主义的理论”(注:James Townsend,Chinese Nationalism.In Jonathan Unger(ed.),Chinese Nationalism.M.E.Sharpe,Armonk,1996,pp.1-30.)。就本文所涉及的问题看,对此略作疏理也是必要的。最基本的乃在于,摈弃“天下”观念的潜在意义,是接受对等的政治实体的存在——“以国家对国家”;有了近代意义上的国家意识,也便确立了新的政治边界,如何安排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等涉及政治生活的问题,才会被重新提上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