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新政时期乡民毁学述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齐福(1967-),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历史学博士。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福建 福州 350007

原文出处:
福建论坛: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清末新政时期,全国各地不断出现毁学现象,1910年毁学活动更是发展到顶峰阶段。乡民毁学蕴涵着复杂的社会原因,一是新政的横征暴敛使乡民视学堂“如横暴之关卡”;二是学堂的现代性得不到乡民的普遍认同;三是社会转型期乡民惊慌的心理惯性;四是乡民缺少文化归属感。虽然清末乡民的毁学并非是普遍性事件,只是“民变”一部分,但它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却不可低估。清末乡民毁学既有乡民对苛捐重税的反抗,具有维护基本生存权的正义性;同时也有乡民对新政举措的不满,具有反现代化的守旧与落后性,但它在一定程度上有力支持并侧应了波澜壮阔的辛亥革命运动。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3 年 02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中图分类号:K25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659(2002)05-0095-06

      20世纪初清政府为了摆脱日益严重的社会危机,挽救岌岌可危的专制统治,宣布实行“新政”,推行一系列改革措施,在文教方面集中表现在废八股、变科举、兴学堂。随着清政府“钦定学堂章程”和“奏定学堂章程”的颁布,全国各地出现了一股兴学热潮,尤其是1905年清政府宣布废除科举制度之后,人们竟相捐款办学,甚至出现人力车夫、孤寡遗孀等捐款兴学的现象。然而与此同时,全国各地也出现了一股毁学暗流,乡民捣毁学堂的事件屡出不穷。这种现象颇耐人寻味。有鉴于此,本文拟通过对新政时期毁学现象的考察,探寻其原因,挖掘其真相。

      由于乡民文化水平普遍低下,他们对新政举措不甚了解,遂“因疑生忌,因忌生恨”,捣毁学校、殴打警卒之事,“司空见惯,层出不穷。”(注:丁守和主编:《辛亥革命时期期刊介绍》(四),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265-266页。)1904年江苏无锡发生毁学事件,接着山东的沂州、江西的乐平、四川的夔州及广东等地皆发生乡民毁学事件。关注时务的《东方杂志》惊呼,“自无锡毁学之事起,四川、江西旋有毁学之事,今则广东毁学之事又见矣。”这些地方毁学,“考其原因,无非为抽捐而起。”(注:《毁学果竟成为风气耶》,《东方杂志》第一年第十一期。)民众“观于无锡、广安之暴动,以抗捐为惯习,尤而效之”(注:《破坏学堂匪徒之何多》,《东方杂志》第一年第九期。),于是毁学风波迭起。1905年8月江苏如皋石庄镇因布匹改为统捐,乡民疑为兴学之故,两月之内迭起毁学风潮。1906年7月直隶灵寿、平山两县数千百姓因“愤学堂捐,复将两县所设学堂焚毁”。(注:刘大鸥:《退想斋日记》,山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53页。)同年9月安徽歙县罗凤藻等人创办学堂,谣传将抽人口捐、米捐、菜子捐、牛猪捐等,民众于深夜捣毁学堂。(注:存萃学社编:《辛亥革命资料汇集辑》(第一册),香港大东图书公司印行1980年,第165页。)1910年毁学事件更是发展到顶峰阶段,全国各地接连不断发生毁学事件,有案可查的就达数十起。“自正月内江苏宜兴县乡民误会调查户口始以调查员皆学界中人也,于是群起捣毁学堂”,由是“湖南饥民焚毁巡抚衙门,并及学堂;浙江之慈溪、绍兴、严州、台州、处州、嵊县、奉化、长兴;江苏之太仓、东台、镇江、扬州、淮安、海州或焚毁十余校或焚毁数十校,而直隶之易州,安徽之怀宁,广东之连州,无不有毁学之事”。(注:蒋维乔:《论宣统二年之教育》,《教育杂志》第三年第一期。)尽管各地乡民的毁学都有各自具体的原因和不同的特点,但概括起来说,这些毁学大致可以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由于户口调查触发谣言,从而导致毁学。调查户口是清政府新政的一项活动,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具有现代性的人口统计,其目的在于“使他人编订宪法,组织议会,颁布自治制度之际,预核全国人民,厘定选举区,划分自治制,具权利者几何人,应负担义务者几何人,服役兵事者因是而定,征收国税、地方税因是而剂其平。”(注:《内务》,《东方杂志》第七年第四期。)然而乡民却对户口调查怀有强烈的猜疑心理,于是各种流言蜚语便在社会中迅速蔓延开来。

      乡民仍延袭反洋教思维惯性,疑调查户口为洋人指使。如江苏宜兴因清查户口而流行谣言,“谓将人名造具清册,售与外人作海中造铁轨三千里下桩之用,以致扰动乡民”,又“以清查造册诸人,大半为学堂教习”,于是“群集学堂,将书籍仪器等物,聚而焚之,教习学生,同被殴辱”。(注:《常州毁学》,《教育杂志》第二年第三期。)而浙江湖州也因调查户口而导致巫师造谣惑众,“言查去之户口,系卖与洋人作海塘打桩之用”,并称查去之户口若不从速收回,乡民必将死尽,真是危言耸听,乡民深信不疑,遂把学堂捣毁。江苏如皋也有调查户口风波,乡民因调查人员询问生辰而心生疑虑,继因某户死人而谣言四起,“谓学堂将八字卖与洋人,群谋毁学”。(注:《中国大事记》,《东方杂志》第七年第八期。)

      因新政不断扰民,乡民们更怀疑调查人口是朝廷为日后抽人丁捐、兵役税而耍的花招。江苏震泽县梅堰镇乡民以为地方自治局调查人口是为了抽收人丁捐,因而聚众与调查户口之绅士为难,继而拆屋毁学,伤及无辜。(注:《毁学类志》,《教育杂志》第二年第四期。)编钉门牌本是调查户口过程中一项活动,但它却引发了民众无限遐想。如广东连州乡民因疑编钉门牌为筹办人捐而毁学。调查户口、编钉门牌本与学堂毫不相干,只因参与调查者大多为学堂中人,乡民遂把学堂当作打击的靶子,毁学之事就顺理成章了。

      第二类是改庙宇为学堂,乡村旧俗受到冲击与乡民利益受损,这自然引起一些乡民的强烈不满。自戊戌维新后,改寺庙为学堂蔚然成风。新政兴起后,移风易俗日益开展,毁庙兴学更成风气。各地兴办学堂大多利用庙宇或祠堂为校舍,并挪用庙产等钱财作为办学经费。这种情况在江苏非常突出,以吴县、江都、高邮、南通、邳县、阜宁六地为例,学堂所占用的寺庙在各地寺庙中的百分比分别为67.8%、50%、78%、100%、30.9%、71%。(注:王树槐:《中国现代化的区域研究-江苏省》,(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4年,第210-211页。)这种直接冲击和破坏乡村信仰系统的举措自然激起民众的不满和反对。乡民因维护迷信旧俗而毁坏学堂屡见不鲜。如江苏东台梁垛场发生毁学之事“则缘改佛寺为学堂,乡民不悦而起”。(注:《中国大事记》,《东方杂志》第七年第四期。)安徽怀宁毁学是由于乡民认为“以神庙作学堂,于神像不利”(注:《闹学类志》,《教育杂志》第二年第七期。)。浙江慈溪乡民因学堂设在永明寺内,屡有啧啧怨言,乃借迎神赛会之机捣毁学堂。(注:《毁学类志》,《教育杂志》第二年第四期。)直隶易州乡民因天旱进城求雨,发现城中寺庙的佛象被自治局毁坏,怒不可遏,便焚毁自治局、中学堂等房屋百余间。(注:《中国大事记》,《东方杂志》第七年第八期。)由于宗族祠堂是乡民的思想和精神的集散地,是他们寄托对祖先的哀思与商议地方公共性事务的重要场所,而当祠堂被改为学堂时,乡民担心祠堂将被学堂长期占据,遂采取激烈的毁学手段。譬如浙江处州宣平乡民“疑祠宇将为学堂所占据,遂有焚毁黑板封闭祠门之举”。(注:《闹学类志》,《教育杂志》第二年第七期。)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