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年来,中国当代艺术的一个趋势,即始终在寻求艺术表达的自由。我们从艺术家的个展和群体展中可以看出,这种表达的自由,表现为两方面,一是艺术内容的表达自由,即对艺术的定义、艺术的功能与作用、艺术思想的讨论与拓展。拓展的结果是艺术内涵的扩大,艺术定义的泛化(包括艺术与生活的界限、艺术种类的界限、艺术的功能与作用的界限,较之以前都更为模糊和宽泛)。二是艺术表达方式的自由,即艺术体制的开放和艺术活动方式的自由。它表现为展览方式、作品收藏、艺术出版等艺术机制的自由。 我们知道,任何一种自由是在一定框架和限制中的争取。在计划经济时代,从体制到艺术,都受到意识形态的支配;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艺术也没有成为一块不受限制的“飞地”,它仍然受到市场经济的限制。市场经济具有强大的控制力,它也是一种意识形态,即反映一定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的思想观念的体系。在全球化思潮与民族主义冲突的今天,作为一种对群体意识的逆反和确立自我的需要,艺术家的个人价值观往往成为艺术创作的出发点,特别是青年艺术家对个人经验与感受的重视,超越了对于普遍性理想与社会群体价值观的关注。 那么,如何认识当代艺术中个人创作的自由与社会公众的对话沟通?在现代信息社会条件下,当市场经济中的强大的流行文化成为普遍的精神生活的符号与代码时,它能否满足现代人自我表达与交流的需要?艺术能否通过对传统文化与流行文化的挪用和重组,来呈现当代人的心理状态与精神象征,就成为当代艺术公共性的基本问题。 从现状看,艺术对表达自由的寻求,在90年代以来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经济不断发展,社会日益开明,政治也在走向民主与法制。但是,在这种发展中,要注意当代艺术特别是公共艺术中对自由的理解,应该是有限度的自由。 艺术是一种对自由的追求,更是一种对交流的追求。当代艺术中的公共性,首先是建立在一种个人表达的自由中,还是建立在大多数人共同认可的社会基本价值基础之上?也就是说,当代艺术中的个性表达,在材料运用与形式语言上,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自由度,但是这种自由度的落脚点,是为了突出艺术家的个性,还是为了更为深入地切入当代生活,使观众产生更大的共鸣和参与兴趣?我想,在当代艺术的自由与交流中,艺术家要更多地关注交流的可能性。它体现在两方面: 一、在制度上,公共艺术(如城市雕塑、建筑壁画等)的发展,过去是领导说了算,意识形态的考虑、教育功能放在第一位,不重视视觉与观念。现在,专家的参与,使艺术家的选择有了专业性基础,但我们也要考虑“精英的专制”,即由专家决定,给予市民和公众哪些艺术作品和视觉环境。在现代艺术的发展史上,某些现代主义建筑中存在着这样的“精英专制”,即由某些环境规划师、建筑师规定市民的居住方式、生活方式,居民对于已建成的房子,除了入住,别无选择。从理论上说,专家、领导、群众对社区环境的公共艺术都有发言权,只不过角度不同。应该增加社区居民对环境中的公共艺术的发言权,特别是大型公共艺术项目的建立,应该征求居民的意见。 二、在内容上,50年代以来,公共雕塑力求明确的意义,教育第一。现在艺术家的创作自由度大大增加,但要考虑艺术家的个人自由是有限度的,这个限度就在于当代艺术对观众的参与和交流要给予更多的关注。 公共艺术不同于美术馆艺术,持久性、强迫性是其特点,它必须考虑公众的接受与参与问题,它不应该成为艺术家对公众的“视觉专制”,艺术家要特别注意研究城市、社区、民众的历史与文化构成,寻求交流的可能性。即使在美术馆环境中展出的实验性艺术,如带有边缘特点的装置性雕塑,它虽然较之以往的主题性雕塑,具有更多的理解的可能性和多义性,但这种可能性应该是对观众的智力与理解力的启发,而非一种漠不关心的谜语设置,多义性不应成为对观众的戏弄。当然,公共性难免通俗,即注意运用观众熟悉的流行文化符号或启发观众个人的生活经验,但这不是庸俗的迎合,公共性仍然注意以独特的创意、机智的构思、精到的制作引导观众进入更为开阔的文化视野。 强调当代艺术中的公共性是为了什么?也就是说我们为什么提出当代艺术对自由与交流的关注?我想艺术中的公共性,首先是为了对艺术受众的现代性的培养。哈贝马斯指出:“我们必须对‘现代性’这一令人难以理解的概念的真实含义予以界定划分。18世纪末,曾经有过这样的一个社会知识和时代,其中预设的模式或者标准都已经分崩离析,鉴于此,置身其中的人只好去发现属于自己的模式或标准,由此看来,‘现代性’首先是一种挑战。它是一种个人自由的表现,即作为科学的自由,作为自我决定的自由——任何观点如果不能被看作是他自己的话,其标准断难获得认同接受,还有作为自我实现的自由。”(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地平线》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版第122页)无论是作为对现存社会价值规范的挑战,或是作为对现存社会价值失范的回应,“现代性”并不等于公共性,公共性并非一味地强调个人对于社会价值规范的破坏与越界行为。对此,哈贝马斯认为自己并非现代性的卫道士,他充分意识到现代性自身充满矛盾,有其黑暗面。 艺术是个人与社会的界面,应该与社会达成交流。在对传统的限制冲击之后,大都市中现代人的无所适从是一种自我的失落,现代人在获得某种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的同时,也有一个重新构建自我的任务,即在一个日趋自由的现代社会中如何与他人共处和交流。现代性的一个重要成果是对个人主义的承认与发展,个人主义成为社会发展的动力,但个人主义也易于使人沉溺于对政治和公共事务的冷漠,使社会生活整体上趋于平庸化、平面化、公式化。在当代青年艺术家中,对于宏观理想话语的厌倦,对于自身日常生活的崇拜,对于无目的的随机生活方式和对个体心理感觉的放任,正在流行文化的牵引下,成为一种文化流行。“我喜欢,我愿意”即是追求日常生活的快感和个体生理感觉的快感。这种生存方式的存在,也许从社会的整体生活来看,是多样化的表现,是紧张的现代经济生活中的必要补充,无可厚非。但是,是否任何一种琐碎的感受,都可以发展成为艺术的构思,获得艺术制作与评价的价值?当代艺术有必要成为一种文化沟通与精神的激励,它表现为对公众想象力的培养和对公众民主性的培养,前者是以艺术家对现代社会各种信息的独特处理方式激发观众对现实生活和个体日常生活经验的联想,后者更加注重培养观众开放、平等的参与意识,使其在当代艺术的接受与参与中获得自我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