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服务”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实现方式

作 者:

作者简介:
熊建生(1961-),男,湖北省大悟县人,武汉大学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思想道德教育理论。湖北 武汉 430072

原文出处: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为人民服务”思想,既是一种政治觉悟,又是一种道德境界,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宗旨和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准确把握“为人民服务”的科学内涵,探讨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相结合的实现方式,对于继承和发展毛泽东思想,加强与改进党的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03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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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1](P283)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思想,列宁提出了为千千万万劳动人民服务的观点,而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最明确、最集中、最坚决地提出“为人民服务”思想的,是毛泽东同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是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的革命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实践中形成的宝贵的精神财富,它涵盖了人类最正义的感情和人生最崇高的价值,曾经培育了一代代共产党人为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为人民的事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而前赴后继,英勇奋斗,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行为准则和大多数社会成员普遍接受的基本道德原则,具有极其广泛的社会影响。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准确把握“为人民服务”的科学内涵,探讨其多层次要求和多样化实现方式,对于继承和发展毛泽东思想,加强与改进党的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重大命题:“为人民服务”思想的提出和发展

      “为人民服务”思想的提出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1942年毛泽东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第一次使用了“为人民服务”的概念。1944年9月8日在张思德同志追悼会上,毛泽东以“为人民服务”为题发表演说。在1945年党的七大上,毛泽东对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作了深层次的论述。首先,毛泽东第一次使用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概念。指出:“我们应该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2](P1027)并把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优良作风的核心内容之一。其次,毛泽东第一次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问题提到“唯一宗旨”的高度。毛泽东在阐述军队性质时,首次使用了“唯一宗旨”的提法,指出:“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就是这个军队的唯一的宗旨。”[2](P1039)第三,毛泽东对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内容,作了系统完整的论述。在党的七大政治报告中,他指出:“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2](P1094-1095)“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为,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2](P1096)“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3]由此可见,“为人民服务”已经形成了内涵丰富的思想体系,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共产党把毛泽东“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作为对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党的七大郑重地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写进了党章。党的八大通过的章程,在总纲和党员部分,都写入了“必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邓小平在八大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更进一步地概括说:“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4]党的十一大通过的章程,在党员义务的第2条写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取私利”。党的十二大、十三大通过的章程,不但继承和发扬了七大和八大党章的优点,在总纲部分恢复和重申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提法,而且充分考虑到执政党的地位,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列为加强党的建设,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三项基本要求之一。党的十四大、十五大通过的章程,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列为党必须坚决实现的四项基本要求之一。党的十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中明确指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党的第二代、第三代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条件下,邓小平同志进一步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标准,要求一切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给“为人民服务”注入了新的时代内容。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而“三个代表”思想的核心及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江泽民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5]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党的一切工作最高标准,坚持马克思主义真理观与价值观的一致性,是对党的根本宗旨的进一步深刻阐述。在十六大政治报告中,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6](P55)对于共产党人来说,自觉地为人民、为社会尽义务、作奉献,是由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决定的。我们党始终把民族的、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明确肯定共产党及其所领导的革命队伍,都是完全、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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