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今大学生网际德性的缺失及培育

作 者:

作者简介:
艾有福(1970-),男,湖南永州人,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湖南 长沙 410081

原文出处:
南华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日益影响着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及交往方式,网络在带来诸多便利和裨益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值得关注的伦理问题。如何培育大学生的网际德性,已引起了伦理界、教育界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03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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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的报告,2001年我国的网民为5660万,其中近60%是18-24岁的青年学生,特别是在校大学生。1995年,我国开通了“中国教育科研计算机网”,其中大学网页(http://www.edu.cn/HomePage/jiao-yu-zi-yuan/college.php)中共链接了我国高校415所(不包括地区性教育和科研网上所链接的高校),涵盖包括港、澳、台在内的简体中文版的高校共405所。[1]可以说,大学生已经成为网民中的主体;网络逐渐成为高校教育的新阵地。莘莘学子在尽情地享受网络生活所带来的无穷乐趣和极大便利的同时,也感受着网络的困惑与无奈,心灵深处在呼唤“鼠标下的德性”。

      一 德性、现实德性与网际德性

      “德性”(Virtue)一词最早见于古希腊哲学家的文献中。古希腊道德学家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四主德”说,他们认为人们应该具备明智、勇敢、节制和正义四种德性。柏拉图(Plato)在他的著作《理想国》中强调,城邦及个人应该具备明智、勇敢、节制、正义四种德性。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是第一个全面系统论述德性的哲学家,他认为,德性是品质,是一种决定我们情感和行动的品质;德性是中道,这种中道参照理性加以确定。德性这种行为是取决于我们的和自愿的。他进一步将德性分为伦理德性和理智德性,认为理智德性主要来源于教导,伦理德性产生于习惯,智慧是德性的核心。中世纪著名的神学哲学家奥古斯丁(Augustinus)将明智、勇敢、节制、正义四种德性与信仰、希望、仁爱三种神学德性融合在一起,形成“七主德”说。当代英国著名的道德学家麦金太尔(Maclntyre)在他的伦理学著作《德性之后》中,将德性界定为:一种与实践相关的获取性的人类品质,一种能使人们趋利避害向善的品质,践行德性维持并强化着传统,德性缺失则腐蚀并削弱着德性。他提出,正义、诚实、勇敢等德性应当被人们接受。他还进一步指出,现在社会正处在德性之后的时期。[2]在古代中国的哲学家的眼里,更多地讲“德”(道德),他们认为“德”是做人之本,立国之本。孔子曰:“中庸之为德尔,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孔子和儒家将“中庸”视为道德行为的最高标准。这里的“中庸”其实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中道”或“品质”,就是德性。在后来的哲学家中,孟子特别是汉代的董仲舒将“仁”、“义”、“礼”、“智”、“信”视为人们的五种恒常的“德性”。北宋张载将认识分为“德性之知”和“见闻之知”,他认为“德性之知”是一种“不萌于见闻”、“合内外于耳目之外”的知识,只有通过理性思维和道德修养才能达到。由此可见,古代中国的道德学家并没有严格区分“德性”和“德”,而是把二者看作是基本等同的道德范畴。但不论在古代西方还是中国,比较一致的观点是,如果从静态方面来考察,认为德性就是道德品质,是中道。当然,时代发展到今天,德性的内涵已经发生了或多或少的变化,我们今天所讲的德性与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德性含义基本相同。何怀宏在他的著作《伦理学是什么》中,认为德性是一种比较稳定和持久的履行道德原则和规范的个人秉性和气质。在2001年颁布的《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中,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作为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和新时代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德性(道德品质)。但是,传统德性观之精华如明智、勇敢、节制、正义、诚信等仍然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

      值得注意的是,上面我们讲到的德性都是指现实社会中的德性即“现实德性”。那么,什么是“网际德性”?“网际德性”即“虚拟德性”,是指人们在网际交往中应该具有的道德品质,如诚信、公正、平等、无伤、责任感等,它是相对“现实德性”而言的。应该说,网络生活是现实生活的延伸,“网际德性”最终来源于“现实德性”,由于网际交往的特殊性,使得“网际德性”又不完全等同于“现实德性”,而是呈现出自身的特点,如开放性、隐秘性和匿名性。

      二 网际德性之现状

      前面讲到,网际德性不同于现实德性。它主要包括制度德性和个人德性两个方面的含义,前者是指互联网规章制度的德性,即适用于互联网的规章制度是否合乎道德性,以及合乎道德性的程度;后者是指网民个人的德性,即网民在网际交往中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以及符合道德的程度。[3]大学生网际德性的缺失既有制度层面的原因,也有个人方面的因素。具体说来,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网络空间的开放性,冲击着他们业已形成的德性观。网络空间的无国界性特征,带来了大量的世界各地的新鲜的信息和发达国家的先进观念。这对于在相对封闭体制中长大,在说教式环境中受教育的青年学生来说,无疑是巨大的冲击。[4]传统德性诸如诚信、节制、正义、责任以及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在这里显得多么苍白无力。调查显示,有31.4%的被调查者并不认为“网上聊天时撒谎是不道德的”,有37.4%的被调查者认为“在网上做什么都可以毫无顾忌”;[5]这些进而影响大学生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共产主义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和成才。

      (二)网络生活的隐蔽性、匿名性,张扬了道德主体的个体和自由,忽视了传统德性内容的基本要求。网络的隐秘性、匿名性同时也导致了随意性。网络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人性中的劣根性。网络空间中人的主体地位、创造性得到张扬,人的自由、平等得到体现,但这并不意味着人性的优化。在网络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个体性的发展也导致孤独感、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现象的出现。保护隐私权也使人陷入了危险的境地。大学生有的情绪不稳,好走极端,爱表现自己;有的凭借自己掌握的技术,在网上搞恶作剧,以骚扰他人为乐;有的受利益驱动,利用金融网络的漏洞,盗取资金,走进犯罪的深渊;有的则沉湎于网络中的色情、暴力不能自拔而精神萎靡,学业倒退。[6]许多大学生在网络中,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与金钱,收获的仅仅是电脑游戏水平的高超和精神生活的匮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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