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1937年的苏联远东政策与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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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学报:哲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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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1995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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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分析了1931-1937年苏联远东政策的形成原因和发展概况,强调这一政策是苏联为避免东西两线作战的世界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认为苏联对日缓和外交方针在其远东政策中居于中心地位,而决不同于西方大国之绥靖政策;中苏关系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到“七·七”事变前夕,远东初步形成了中苏合作抗日的新格局;苏联为建立远东集体安全制度作了不懈的努力,但由于美国消极态度的决定性影响而终于失败;苏联远东政策与外交属于避战自保和反法西斯性质,但其成就是有限的。

      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到1937年“七·七”事变,远东风云突变,险象环生。日本帝国主义公开走上了侵华道路,并疯狂准备发动全面侵华战争。远东危机的日渐深重,也使苏联面临着日本进攻的巨大威胁,而不得不苦谋避战之道,积极展开全方位外交。6年中,苏联的远东外交受到如下几个重要因素的深刻影响:(一)欧亚的形势变化和苏联依此制定的世界战略;(二)日本的对苏政策与态度;(三)中国和在远东拥有权益的西方国家对日本侵略行动所持的立场。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苏联远东外交的内容、特点与结果。

      一

      “九·一八”事变表明日本按照预定的大陆扩张政策,迈出了占领中国领土的第一步,同时暴露了日本将中国作为攻苏跳板,破坏其远东利益与安全的侵略意图。1931年11月6日,共产国际执委会在一份公开文件中指出:“发生在中国的战争,也是走向反苏战争的一个步骤。”①事实上,日本陆军自占领中国东北后,就在全力以赴地加强对苏战备②。因此,苏联确有许多理由对日本北进表示担忧。③。

      在日本的战争威胁下,苏联密切注视事态的发展和国际反应,公开宣布了“不介入中日冲突”的中立政策。1931年10月29日,苏联副外交人民委员加拉罕对日本代表郑重表示了对中日问题的“不干涉主义”④。

      苏联的中立政策首先是根据自己的和平外交战略总方针决定的。从1928年起,苏联即开始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为保证计划的完成,争取时间,增强国力,苏联必须努力奉行这一和平外交的总方针。1930年7月26日,外交人民委员李维诺夫在向外国记者发表讲话时宣称:“苏联外交的重要任务就是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和平环境和保证我国不受国外动荡局势的影响。我国建设规划愈宏伟,建设速度愈加快,我们对保持和平局面就愈加关心。”⑤1932年,人民委员会主席莫洛托夫又在第六次苏维埃代表大会上指出:“我们的五年计划和社会主义建设之前提是和平,是对他国的和平关系之确立。”⑥苏联对中日冲突持中立立场,正是为了避免日苏冲突,保持为社会主义建设所必需的远东边境的平静环境。其次,国际因素也在推动苏联采取中立立场。“九·一八”事变后,国联不愿认真制止日本的侵略行动,西方资本主义大国一心想置身于远东冲突之外,实行着一种纵容日本侵略的姑息主义政策。在这种情况下,长期受帝国主义敌视和国际地位孤立的苏联,经过冷静观察,感到国际力量集体制裁日本的前景不容乐观,遂倾向坚持“不干涉主义”,而不愿冒险对日本侵略者单独采取强硬的反对立场。蒋介石政府对日本侵华奉行“绝对不抵抗”的消极政策,更使苏联有理由担心,自己单方面对日持反对立场将引火烧身,最终陷入同日本孤军作战的困境。况且,在当时瞬息万变的复杂国际形势下,也只有中立政策才能使苏联保持外交上最大的灵活性与主动性,在远东纵横捭阖,见机行事,阻止日本侵苏。因此,即使就这点而论,“不干涉主义”对苏联也不失为最可取的一种应变之策。1932年3月17日,加拉罕在同中国全权代表莫德惠的谈话中直言不讳地说:“我国的政策是警觉地注视事态发展并采取不干预态度。目前,这是唯一正确和可行的政策。”⑦

      进入1933年后,在国际形势变化的直接影响下,以避免日苏战争为宗旨的中立政策发展为苏联世界新战略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这年1月,日本再次拒绝苏联提出的缔结互不侵犯条约的建议,充分暴露了与苏为敌的立场。12月29日,斯大林在对《纽约时报》驻莫斯科记者发表的谈话中,一针见血地指出,日本是苏联的真正危险⑧。同年1月,希特勒在德国上台后,德国法西斯公开暴露出其反苏反共的真面目。这对苏联来说,更是不祥之兆。因而从1933年起,苏联的远东中立政策便深深地纳入了避免东西两线作战的世界新战略的轨道。

      必须指出的是,由于苏联认为德国是比日本更危险的潜在敌人,因而把外交重心放在西方,而将远东问题置于从属于欧洲问题和服从实现世界新战略的需要的地位。关于这一点,李维诺夫于1936年9月在日内瓦对顾维钧说得十分清楚:“远东问题是欧洲问题的一个部分,也可以说这两个问题是整个世界问题的两个部分。”⑨直到1945年5月德国投降之前,苏联这种以欧洲为重心的世界战略始终未发生根本变化。

      但是,这决不意味着远东政策与外交对苏联的战略意义因此而减弱,恰恰相反,而是在明显增大。因为只有远东政策的有效实行,才能既保证日苏关系稳定,又能保证苏联集中主要精力来处理西方问题,对付来自德国的侵略危险,从而确保避免两线作战的世界战略的成功。

      后来的事实也说明,苏联的远东政策与外交实践受到了上述战略框架的决定性影响和制约。

      二

      既然苏联远东政策的中心目的是缓和日苏关系,避免冲突,它自然侧重对日外交,以期直接通过外交途径改善同日本的关系。

      “九·一八”事变一爆发,苏方就对日本表达了进一步巩固日苏关系的愿望⑩。作为稳定双边关系的一个重大举措,1931年12月31日,苏联政府向日本提议签订互不侵犯条约。但这一建议在1932年12月13日遭到日本政府的正式拒绝,借口是日本和苏联均为凯洛格—白里安非战公约的成员国,没有必要签订日苏互不侵犯条约。日本的另一借口是,“签订互不侵犯条约的时机尚不成熟”。1933年4月24日,加拉罕在莫斯科对日本大使又提及,苏联执行和平政策,准备同包括日本在内的一切国家都缔结互不侵犯条约。实质上,苏联政府这里重新提出了缔结日苏互不侵犯条约的建议。日本沉默了一年之后,再次拒绝了苏联的这一建议(11)。苏联对日缓和外交因此而严重受挫。

      为推动日苏关系的改善,苏联政府在一些有关问题上对日作出了重大让步。例如,1932年3月伪满洲国成立后,苏联承认“满洲国”任命的中东铁路代理督办李绍庚,确认“满洲国”对中东铁路的主权,同意与“满洲国”共同经营中东铁路,还同意“满洲国”在西伯利亚各地开设领事馆,甚至同意它在莫斯科设领事馆(12)。转让中东铁路是苏联的一种重大让步行动。1933年5月初,苏联建议向日本出售中东铁路。6月26日,售路谈判在东京举行,出席谈判的有苏联、日本和“满洲国”的代表团。经过1年多时间的讨价还价,1934年9月19日,苏方代表团表示苏联政府接受日方的建议,以1.4亿日元出售中东铁路。1935年3月23日,售路协定在东京签字(13)。日苏两国就长年悬而不决的中东铁路问题达成出售协定,使日苏关系暂趋缓和。但也由此可见,苏联为达到避免日苏战争的目的,竟不惜牺牲自己的在华利益,严重损害中国的主权。它同日本一手扶植的伪满洲国谈判并达成协议,实质上是对伪满洲国的非法承认。从以上诸事实不难看出,在苏联的远东外交棋盘上,一切皆围绕日苏关系进行,中苏关系只占有次要的从属地位。1936年3月12日,苏联又一次损害中国主权,与外蒙订立军事互助条约的行为,正是一个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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