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巴斯王朝于750年取代倭马亚王朝,在中古阿拉伯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被许多学者视作继伊斯兰教诞生后的又一具划时代意义的事件。勿庸置疑,倭马亚王朝的衰亡和阿巴斯王朝的建立根源于深刻复杂的社会背景。然而,这一转变得以实现的首要契机却在于阿巴斯派运动。长期以来,学术界对阿巴斯派运动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各种观点见仁见智,或者将阿巴斯派视为阿里派的分支,或者将阿巴斯人在呼罗珊的起义视为阿拉伯部落的冲突,或者将阿巴斯派运动的胜利视为伊朗民族主义的复兴。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就阿巴斯派运动做进一步的探讨,以求考查阿巴斯王朝的直接起源,并针对上述观点略陈管见。 阿巴斯派的起源 阿巴斯派是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的叔父阿巴斯·阿卜杜勒·穆塔里布的后裔在倭马亚时代建立的政治宗派。阿巴斯家族虽属麦加的古莱西部落,但是最初并无显赫的地位。阿巴斯·阿卜杜勒·穆塔里布尽管身为先知穆罕默德的叔父,却长期追随反对伊斯兰教的麦加保守势力,并曾于624年在巴德尔战斗中与穆斯林兵戎相见,直至630年穆斯林光复麦加前夕皈依伊斯兰教。其子阿布达拉·阿巴斯在麦地那哈里发时代亦未介入穆斯林内部的权力斗争,长期致力于注释《古兰经》和传述“圣训”,被誉为“经典诠释的祖师”。倭马亚王朝建立后,阿巴斯家族与阿里家族因同出一宗,相互交往日渐密切;正是阿布达拉·阿巴斯与穆罕默德·阿里建立的家族联盟,构成阿巴斯人涉足穆斯林内部政治角逐的起点。 穆罕默德·阿里系阿里与哈尼法部落女子豪拉所生,故而亦称穆罕默德·哈奈菲娅。哈桑和侯赛因死后,穆罕默德·阿里作为阿里唯一在世的嫡子而成为阿里家族的追随者所拥戴的首领。685年,阿里家族的追随者在库法发动起义,起义首领穆赫塔尔极力尊崇穆罕默德·阿里作为他们的宗教领袖“伊玛目”。①穆罕默德·阿里以及阿布达拉·阿巴斯曾经因此而在麦加遭到囚禁,穆赫塔尔亦曾自库法出兵麦加前往救援。②686年穆赫塔尔兵败身亡,其在库法的残部继续拥戴穆罕默德·阿里。穆罕默德·阿里和阿布达拉·阿巴斯则自麦加移居塔伊夫,以避迫害。687年阿布达拉·阿巴斯死后,其子阿里·阿布达拉携家族成员离开塔伊夫,移至死海南岸的侯麦迈。阿里·阿布达拉举家北迁,表明阿巴斯家族在当时群雄割据的条件下具有支持倭马亚王朝的政治倾向。阿里·阿布达拉甚至高居大马士革的倭马亚宫廷,深得哈里发马立克的宠爱。哈里发韦立德一世即位后,阿里·阿布达拉逐渐失宠于倭马亚人,并因涉嫌宫廷谋杀而一度囹圄入狱。阿里·阿布达拉之子穆罕默德·阿里亦曾在韦立德一世时期供职于倭马亚王朝,并曾跟随韦立德一世征讨拜占廷帝国。③显然,阿巴斯家族尽管借助于其与阿里后裔之间的家族联盟而益趋介入穆斯林内部的政治角逐,但是在很长的时期并未成为反对倭马亚王朝的势力,更无要求继承哈里发权位的意向。将阿巴斯人与倭马亚人之间的敌对关系追溯到倭马亚王朝的初期,甚至追溯到查希里叶时代,纯属后人的虚构。 大约在701年,穆罕默德·阿里死于塔伊夫。穆罕默德·阿里是最后一位受到阿里家族的追随者所广泛拥戴的首领。穆罕默德·阿里死后,穆赫塔尔在库法的残部大都尊崇其子阿布·哈希姆作为新的伊玛目,并且因此称为哈希米亚。④然而,阿里家族的其他成员如哈桑之子栽德·哈桑和侯赛因之子阿里·侯赛因拒绝承认阿布·哈希姆作为伊玛目的地位,阿里家族的追随者亦趋于分裂。717年,阿布·哈希姆在阿巴斯家族的住地侯麦迈中毒身亡。阿布·哈希姆因无子嗣,遂将阿里家族获取“信仰真谛”的凭证即所谓“黄色手卷”以及哈希米亚成员名单遗交穆罕默德·阿里,从而使穆罕默德承袭了伊玛目的称号和哈希米亚首领的权力,尤其是承袭了对于哈里发职位的要求。⑤阿里派的趋于分裂促使哈希米亚开始支持阿巴斯人,权位的继承则使穆罕默德·阿里成为哈希米亚所拥戴的第一位来自阿巴斯家族的伊玛目。阿巴斯人得以控制哈希米亚作为其政治工具,旨在反对倭马亚王朝的阿巴斯派运动始露端倪。 阿巴斯派的神学宣传与达尔瓦的东移 倭马亚王朝自建立伊始,其统治权力的合法性便处于困扰之中。具有圣族的身世是出任哈里发的首要条件,然而圣族的概念在当时却无明确的内涵。圣族一词源于先知穆罕默德传布的启示,曾经三次出现于《古兰经》中,指天方的居民和克尔白神殿的监护者。根据倭马亚王朝的正统理论,圣族即是麦加的古莱西人,凡出身古莱西部落者皆可出任哈里发。阿里派则认为,圣族应是先知穆罕默德的家族,阿里及其后裔是圣族唯一的政治代表,余者出任哈里发皆为僭夺权位的非法行为。因此,680年穆阿威叶死后,阿里家族的追随者极力迎请侯赛因自麦加前往库法出任哈里发。卡尔巴拉事件的发生,导致阿里派与倭马亚王朝之间矛盾的激化。684年,所谓的“悔罪者”在库法举行暴动,首开阿里派武装起义之先河。继“悔罪者”暴动之后,穆赫塔尔于685年在库法发动起义,进一步阐述了“归权先知家族”的政治原则,使之成为阿里派反对倭马亚王朝的行动纲领。阿巴斯派运动兴起之初,沿袭了穆赫塔尔时代“归权先知家族”的政治原则,主要采取神学宣传的活动形式,而达尔瓦构成阿巴斯派运动前期(717-747年)的基本内容。所谓达尔瓦,即布道或传布真理。阿巴斯派通过达尔瓦的形式,指责倭马亚人抛弃先知穆罕默德的教诲和背离伊斯兰教的准则,抨击倭马亚王朝的统治是伊斯兰世界罪恶的渊薮和内战的根源。阿巴斯派声称,倭马亚王朝只是世俗统治而非神权政体,伊斯兰教已遭倭马亚人歪曲,必须恢复先知穆罕默德时代的信仰,重建伊斯兰教的神权政体,实现穆斯林皆平等的社会原则,尤其需要重新确立先知穆罕默德的家族在伊斯兰世界中的核心地位和神圣权力。倭马亚时代,先知穆罕默德的家族主要包括阿里后裔和阿巴斯后裔两支,倭马亚人虽属古莱西部落,却非出自先知穆罕默德所在的哈希姆氏族。因此,阿巴斯派的达尔瓦尽管表现为宗教范畴的神学宣传,但是无疑包含着深刻的现实内容。“归权先知家族”的原则,不仅意味着否定倭马亚人出任哈里发的合法地位,而且为阿巴斯派与阿里派联合反对倭马亚王朝提供了必要的政治基础。正是由于倡导“归权先知冢族”的原则,使阿巴斯派得以植根于阿里派的肥沃土壤而渐趋成长,尤其是使穆罕默德·阿里作为伊玛目获得了哈希米亚的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