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时代”的雅典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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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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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1995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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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在“黑暗时代”的几个世纪中,雅典是贵族政制的国家,其政制是从迈锡尼时代延续下来的。由于雅典国家是从氏族中直接产生出来的国家,因此氏族组织长期存在,氏族与土地关系密切,氏族贵族垄断政治公职。这一时期,难民的流入加速了氏族制的崩溃,公民与氏族的斗争为其后德拉古立法、梭伦改革和克利斯提尼改革奠定了基础。这个时代既不是氏族刚刚开始瓦解的时期,也不是国家、文明全毁灭之后的黑暗大倒退;它是从氏族直接产生的国家在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阶段。

      所谓“黑暗时代”,是指在古希腊史上从公元前12世纪末到9世纪初这一历史时代。在这个时代,雅典国家的情形如何,历来有不同见解。对雅典国家的产生过程,历来有种种不同的叙述:或者说在迈锡尼文明时代,雅典国家还没有诞生,雅典国家的历史要从公元前8世纪写起;或者主张雅典国家随着迈锡尼文明的毁灭亦完全毁灭了,经黑暗时代,一切从头开始,自氏族、部落解体到国家产生;或者认为,雅典国家自迈锡尼时代诞生后,就是一直连续发展下来,直到古典文明时代未曾间断。笔者认为这最后一种说法更接近历史。那么,在所谓“黑暗时代”,雅典国家究竟怎样,即是本文的写作动机。

      迈锡尼文明毁灭了,但迈锡尼时代的国家并没有完全灭亡,雅典即是幸存者之一。在其后的几百年间,雅典所生产的精美陶器在希腊艺术史上占有极重要地位。她在生产领域独占鳌头,不能说与其当时的政治发展无关、或相悖。只可惜,我们没有当时的文献资料可考,只能利用古典作家的传世之作来粗略地分析“黑暗时代”雅典国家的政制。

      雅典国家建国之时,实行的是王制。在这种制度下,王的统治以其功业为本。这可以是个人或家族具有优异的本质,或者他们的功业曾经造福邦国,或者二者兼备而且还具有卓越的才能。凡受到拥戴而登上王位的人们,必然是他们的恩德业已遍及于城邦或民族,或者他们的令名已使大家确信他们能加惠于城邦或民族。如:提修斯之为雅典王,一方面因其大智大勇奋力救民于水火,另一方面也因其功勋卓著而获得了城邦公民们的信任,加之又是先王之子,顺理成章地尊居了王位。王位常常由父祖传至子孙。但这种父子相传并非后世严格意义上的世袭。作为王之后裔,也同其他人一样,具有当选为王的可能,只是他当选的可能性与机会大概更多些。如:墨涅斯透斯死后,提修斯的四代子孙相继在雅典为王。铁漠太斯因为在雅典同比奥提亚的战争中临阵退缩而被迫辞去王职。麦兰突斯在这次战争中英勇果敢,而后被选为雅典王。

      古昔,王一直掌握着总概城乡及外交事务的权力,战时统兵,祭时主祀,还负责氏族的祀典,在法律上也具有最终判决权。随着时间的进程,王权逐渐被削弱。在雅典,王制于科德罗斯之后寿终正寝。因为雅典人认为没有人能同科德罗斯的品质和精神媲美,所以不再单设王而加设执政官。这其实是贵族中间权力的再分配,是国家机构的进一步发展。从此,执政官取代了王的大部分权力。最初,执政官是终身职。先后有13人任这种终身执政官。在公元前752年,执政官的任期变为十年。共有7位这种执政官在任。从公元前683/2年开始,即自克来翁起,执政官变为一年一任。执政官向所有的贵族开放,国家高级官吏之任用都以门第和财富为准。最高和最早的官职是王者执政官、军事执政官和名年执政官,其中以王者执政官为最古,因为他是祖上传下来的。在派罗斯的泥板文书中,就有Basileus这个词,但他不是王者,这与后来的意义不同。在派罗斯王国,有许多人具此头衔。他们是郊区或一小地区的官,一方之长,要归王统领。他负责所在地区的宗教事务,尽管这些事已有男女祭司在管。在泥板写就与荷马诗成这一期间,即“黑暗时代”,王者登上了社会舞台,直至终于完全取代了迈锡尼时代王Wanax的特权和责任。第二个设置的官职是军事执政官;最后一个设立的是执政官。此职建置的年代,大多数古代权威学者认为在麦冬时期,有的认为在阿卡斯图斯时。据说,阿卡斯图斯是帕罗斯碑所示的麦冬家族的第一个真正的历史人物。即使如此,这年代也约在公元前11世纪与10世纪之交前后。亚里士多德对这一时间是持肯定态度的。他认为,无论是在麦冬时还是在阿卡斯图时,年代总不会差太多,具体时间无关紧要。至此,三执政官已确立。他们分负民事、军务和经济之责。王者执政官主持国家的节日庆典和宗教礼仪,裁决氏族之间和祭司之间的争端,主持元老院工作,司理民事案件。军事执政官负责军务、宗教事宜,也兼管司法与外侨工作。执政官组织国家节日庆典的人员和财源,判决财产继承和家族权的世袭等事,解决一切家族的、氏族的和胞族的纠纷。他是孤儿寡妇的法律上的保护者,以后的年代,就是根据执政官的名字来记载的。执政官们所作的审判是终审。后来,约在公元前683年,随着执政官职一年一任,执政官的数目又加了6个。他们是司法执政官,主要负责记录和保存法律,但不颁行法律。这样,新、老执政官一起统称为九执政官,他们都是经公民选举产生的。

      各执政官卸任后进入元老院,即贵族会议,终身为元老院成员。元老院,在王政衰落后,其势力才逐渐增大起来。执政官的任期越来越短而人数却越来越多,这一方面说明了每一执政官的权力日益缩小并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也是国家机构不断发展、日臻完善的表现。一批又一批的前任执政官陆续进入元老院,充实了元老院的力量。元老院成为当时雅典国家真正的权力机关。元老院查究执政官的收入,监督他们的工作。在执政官离任时,对其进行会计检查。元老院还控制国家事务的管理,捍卫宪法和法律,后来,行法典保护者之责。它实际上是宪法的中枢,还是国家法庭,审判预谋杀人犯、伤人者,纵火犯及其他各种案子,对它的处理,无权上诉。元老院会议还往往发令传唤,自行选出胜任每种官职的人,并委任他奉职一年。元老院的权力可谓大矣。梭伦改革后,仍然把保护法律的职责授与元老院会议。元老院监督最大多数的和最重要的国家大事,惩处罪人尤其有最高的权力,无论是罚金或是判刑;它又可以任意将罚金收入补偿卫城的开支,而不用说明开支的理由。它还可以审讯阴谋推翻国家之人,虽则梭伦对于这样的阴谋者已经定下了法律。就是僭主庇西司特拉图因被控犯杀人罪时,也对元老院的传讯俯首听命、亲自到庭,自行辩解。元老院势力持续的年代亦可谓久远矣。直到波斯战争以后近二十年,元老院才失去左右国家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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