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殖民地:城邦制在海外的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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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族师院学报:哲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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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1995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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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古希腊的周期性的殖民活动是希腊城邦制度的一个固定的环节。本文通过殖民者的社会身份,经济生活和殖民地的政体与对外关系等论证了殖民地与母邦的关系,阐述了古希腊的殖民地是希腊城邦制的“复制”这一论点。

      公元前八到六世纪,古希腊人在地中海地区进行了广泛的大规模的殖民运动。古希腊的大殖民运动是城邦制度发展的产物,是奴隶制城邦及城邦制度向外扩张的表现形式。作为这一表现形式的必然结果就是建立了大量的殖民地;同时,殖民地的建立也必然反映出城邦形成和发展时期的一般特点。因此,殖民地是城邦制在海外的复制。

      古希腊殖民地的开拓者是希腊城邦,可以称之为母邦,殖民结果建立的新的城邦,可以称之为子邦。每个子邦都是一个充分发展了的新的城邦:有领导者和普通公民,有自己的领土,独立的立法和行政机构,独立的外交。总之,在政治上是完全独立的,享有充分的自治权。一般说来,子邦的各项体制是母邦体制在海外的的复制。①子邦有同母邦相似或相同的政治体制,奴隶制类型、社会组织、宗教、习俗等等。但是,子邦也不是简单复制母邦体制,子邦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母邦的各项体制有选择的吸收,有的甚至还有所创新。子邦在海外的建立,极大地推广了希腊城邦制度,丰富了希腊城邦制度的内涵。

      殖民子邦的领导者(οικισΥη’s)一般是母邦任命的贵族领袖。②例如,叙拉古的阿奇亚斯(Archias)和科西拉的卡瑞斯卡特斯(chersicrates)都分别来自科林斯的贵族家族-赫拉克利斯家族(TheHeraclis)和巴沽族(The Bacchiades)。斯特拉波认为:他们总是知名人士,有一定的领导才能和世袭的特权。③他对殖民地负有完全的责任:负责组织、指挥殖民者,规划殖民地的布局,监督土地的分配,筹建殖民地合法的政治和宗教机构。荷马在讲到福凯亚城邦时写道,“他(指领导者——引者)沿城修筑围墙,建造房屋,供奉神庙,划分政区。”④大殖民时代的希腊人在殖民时承袭了这一方式。

      殖民城邦的建立是一项神圣的事业,在殖民前总是要求得神的许可,并向神奉献牺牲,中部希腊德尔斐(Delphi)的阿波罗神庙在当时的殖民活动中起 了重要作用。阿波罗被假托为殖民地的原始创建者,殖民地的实际领导者只是由阿波罗任命的替他执行任务的代表。在那克索斯殖民地,设有“保护神阿波罗(Apoll Archegetes)”祭坛,殖民地的创建者享有“阿波罗领袖(Apollo the leader)”的称号,殖民地的建立被神圣化了。殖民地也因此获得了神的支持和保护;而对于那些没有求得神托或误解了神托的人,他不是不能外出殖民,就是失败。如多里欧司(Dorieus)因不愿作斯巴达国王克列欧美涅斯的臣民,出海到利比亚殖民。但他没有到德尔斐去请求神托,结果3年后因失败而返回了伯罗奔尼撒。⑤获得神的赞同是殖民成功的前提,也是殖民地繁荣的重要保证。因为一方面可以借此加强殖民者们的信心,另一方面也表明德尔斐是当时殖民的信息中心。当阿奇亚斯和米舍鲁斯(Myssellus)同时到德尔斐请求神托时,神问他们是选择财富还是选择健康,阿奇亚斯希望选择前者,结果神授权他去叙拉古,叙拉古后来就发展成一个强大的国家,称霸一时。⑥由于殖民领导者在名义上是阿波罗的代表,所以便成为新的共同体的缔造者和被保护者们的保证人,他死后被葬在殖民地最显赫的地方,他的坟墓被作为英雄崇拜的目标。⑦据希罗多德记载,库普塞洛斯(Cysellus)的儿子米太雅得(Miltiadse)死后,刻松尼斯(Chersoness)的人们一直按惯例把他作为开国的国王崇拜并向他奉献牺牲,还创办赛马和运动会以表示纪念。⑧据修昔底德记载,雅典人哈格浓创建了安菲玻里斯殖民地,当伯拉西达率斯巴达人及其同盟军在攻陷该城受伤而死后,安菲玻里斯的人们转而崇拜伯拉西达,称他为殖民地的创建者,把他看作是他们的救星,至于哈格浓,因为安菲玻里斯的人正在同雅典人作战,因而他们拆毁了哈格浓所建立的一切建筑物,不再象从前那样对他表示尊敬了。⑨这说明对创建者的崇拜也会因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变化。

      随同创建殖民地的领导者同时外出殖民的人们成为殖民地的首批公民,相应地他们失去了在母邦的公民资格。⑩有的殖民地公民免交母邦税收,如公元前五世纪赫波列米底安(Hyporemidan)的一个殖民地纳乌帕克提斯(Naupactus)就是这样规定的。(11)最初的殖民者成份复杂,有农夫、水手、手工业者、商人、失意者或流亡贵族,他们目的各异,但无论如何,他们乎先是为了求生存。他们的人数较少,到库列涅(cyrene,或译作“锡列尼”)的两艘五十桨船,最大限度容纳两百人。从科林斯到阿波罗利亚·伊利里罗卡的殖民者最初也仅有两百人。在流卡斯(leucas)大约有一千人(这是为了镇压当地土著人的反抗),(12)他们都是殖民地的战士,即公民兵。为了保证殖民地的自治,母邦采取严厉措施确保殖民者留在殖民地,如库列涅的创建政令规定:通过抽签选出到库列涅殖民的人是必须去的,否则他们将被判处死刑,他们的财产将充公;(13)当爱勒特里亚殖民者科林斯人从科西拉驱逐后,他们试图返回爱勒特里亚,但被母邦爱勒特里亚人投石追打,最后他们渡海到了色雷斯海岸,创建了美通(Methone)殖民地。他们由此得了一个绰号“被投石赶出者”(the slung-out)。(14)可见,殖民在某种意义上具有强迫的性质。殖民地的领导者和他的追随者们一起构成了殖民地的新的公民共同体。

      大部分殖民地城邦必须自给自足,因而,在选择殖民地位置时主要考虑的是必须有足够的可耕地。为了防御,殖民地一般位于小岛,海岸狭长地带或大河三角洲的高地上,如库迈,库列涅,锡诺普(Sinope),流卡斯,迈莱(mylae),奥尔比亚(olbia)和提拉斯(Tyras)等即是如此,殖民者们在殖民地的首要任务是分配土地,“不管是谁,如果他在全部土地分配完之后才来到利比亚,那这个人一定会后悔。”(15)殖民地城邦的领土一般划为两部分:一部分作为“最初的份地”,通过抽签分给初来的殖民者。法律禁止变卖这类土地,以在经济上确保有足够的公民兵和公民数,如黑海·科西拉殖民地规定:不能买卖殖民者最初的份地。(16)在流卡斯和罗克里,出售一块在殖民地创建时被分配且在家庭内部被世袭的份地(Kleroi),或者完全被禁止,或者仅在特殊条件下才允许。(17)另一部分土地用于修筑圣殿、公墓及其它公益性建筑,这类公共土地在某些城邦大概可以买卖。梭伦就曾颁布“土地最大限度法”。殖民地城邦的经济基础类似古希腊大陆城邦的经济基础。大多数殖民者仍以农耕为主,多数殖民地拥有良好的可耕地,这些耕地都有同大陆希腊相似的自然条件,如刻松尼斯、伊庇鲁斯(Epirus)殖民地以及亚该亚人在意大利建立的殖民地都具有上述特点。(18)以富庶著称的叙拉古,其殖民者大部分来自科林斯内陆的特纳(Tenea)。(19)他们把特纳的农业生产方式移植到叙拉古,从而促进了叙拉古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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