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

——给香港和内地服务业带来的机遇

作 者:
唐颖 

作者简介:
唐颖 厦门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

原文出处:
中国第三产业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经济与港澳台经济
复印期号:2003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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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地和香港的服务业发展具有各自不同的比较优势。香港的服务业发展成熟完善,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业,如现代金融、物流、专业服务是其比较优势之所在,但是也存在要素成本高、企业规模小等制约因素。相比,内地服务业起步晚,基础差,生产性服务水平低,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在服务业行业结构中居于主导地位。CEPA的签署和实施将有利于促进两地服务业合作,加强服务业在香港经济中的作用,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物流中心地位。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内地服务业水平,使之更好地为市场经济服务。

      一、香港与内地服务业现状

      (一)香港服务业现状

      受其地理位置和历史背景的影响,香港自开埠以来就从事服务业,并把它作为经济发展支柱和方向。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朝鲜战争爆发后,西方国家对中国内地实行封锁禁运政策,使得香港的转口贸易大幅度减少,迫使香港发展以轻纺工业为主的制造业,实现了第一次经济转型。60年代,内地移民给香港带来了廉价劳动力,加之近10年资金和经验的积累以及战后第一次国际投资热潮,导致香港制造业的深化,劳动密集型加工工业在香港得到了发展,在其经济结构中制造业比重大增,但仍然只能占本地生产总值的1/3左右。香港由以转口贸易为主的自由港转变为以本港产品出口为主的自由港,在整体经济结构中,服务业始终占据主导地位。70年代末,中国的改革开放,为香港第二次经济转型提供了契机。香港利用内地劳工、土地、房屋成本相对低廉的优势,将制造业北移,实行“前店后厂”的经营方式,在香港本地充分发挥“店”的作用,同时也推动了服务业的发展。80年代后,香港实现了第二次经济转型,香港发展成为以服务业为主的经济结构,成为以服务业经济为主的自由港。

      此后二十年,香港服务业迅猛地发展起来。2000年,服务业在香港GDP中所占比率为85.6%,2001年,服务业雇佣199万8千人,占总就业人数的87.4%。2002年,香港在世界主要服务贸易地区中排名第十位。1990年到2000年期间,香港服务业以年平均9.3%的速度增长,超过了香港国民经济增长的速度,其增幅远远高于任何地区。香港已经成为全球经济体系中最侧重服务业的地区。

      香港服务业发展具有自身明显的优势。首先,香港服务业的开放程度很高,并且已经发展成为国际性行业。香港90%以上的外商直接投资都以服务业为投资对象,此外,跨国企业在香港设立的地区性总部中,发展服务业的占87%。其次,香港的服务业主要集中在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如银行、运输、保险、零售及个人服务等。香港已经成功的建立成为一个服务中心,并在金融、黄金、外汇买卖方面与具有领先地位的伦敦、纽约及东京并驾齐驱。同时,香港亦是全球最繁忙的港口之一,拥有全球最大的货柜吞吐量。第三,香港是亚洲专业服务最大的输出者。香港专业服务实力雄厚,具有按国际惯例运作和在国际市场上开展各类贸易、金融、会计、法律和其他专业服务的知识和经验。

      同时,香港服务业发展的障碍也不容忽视。首先,在企业规模上,香港服务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2001年,在香港275,012家服务业机构中,98.3%为中小型企业,雇佣工人数少于50人,共聘用了122万名雇员,约占总就业人数的60.9%。香港服务企业规模小,使之在向外拓展业务时面临着重重困难。其次,香港服务业生产经营成本高,在参与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目前香港写字楼租金仅次于东京,居世界第二;香港的平均工资比新加坡要高出20%左右。服务业经营成本高不利于香港参与国际竞争,香港国际服务中心的地位正面临着新加坡、台湾等周边国家的激烈竞争。

      (二)内地服务业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1978年,我国第三产业在GDP中所占的比例为23.7%,雇佣工人数占全部就业人数的12.2%。1988年,在我国产业结构中第三产业在GDP中的比例第一次超过了30%,此后一直维持在30%以上。2001年第三产业占GDP比重为33.6%,雇佣工人占全部就业人员比重的27.7%。虽然服务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有所上升,但是,远远未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发达国家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一般在60%以上),甚至还未达到中低收入国家水平(中低收入国家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平均为38%)。

      当今世界,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然而,我国服务业发展速度长期滞后于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服务业发展不起来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影响我国服务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点。首先,我国服务业内部结构不合理,目前仍然以面向个人和家庭的服务为主,而金融、电信、保险、运输等为国民经济生产服务的部门虽然有发展,但仍然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形成了服务业中传统行业发展较快,新兴行业、直接服务于生产和科技发展的行业发展缓慢。第二,内地专业服务起步晚、水平低、发展慢。专业队伍素质低,专业服务技能差;法规不健全,运作程序不规范;专业服务技术设备落后,人才来源不够充分;专业服务国际惯例知识缺乏,服务层次低,服务领域狭窄等,是造成我国专业服务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第三,体制性垄断现象依然存在。我国在金融、电信等服务行业依然实行垄断经营,不利于该行业的市场培育和发展,也不利于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参与国际竞争。

      二、CEPA对香港服务业进入内地发展的具体规定

      为了加强内地与香港的经济联系,促进两地经济的共同繁荣,2003年6月29日,内地和香港共同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即CEPA)。CEPA是内地与香港签定的第一个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根据CEPA达成的协定,内地与香港将从2004年1月1日起,实行商品贸易与服务贸易自由化并推动投资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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